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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 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慈善團體,始於1884年服務香港市民。
香港聖約翰救傷會創立於1884年,隨後救傷隊及理事會分別於1916年及1949年成立,本著不分種族、階級、信仰的宗旨、竭誠為世人服務。聖約翰的工作包括為公眾人士提供急救及緊急救護車服務、為傷殘或智障人仕提供免費牙科醫療和教導市民學習急救、家居護理等服務。
自成立以來,香港聖約翰依據香港法例第1047章運作,並規範於倫敦聖約翰總部給予的指令和規例,奉英女皇為聖約翰組織最高領導。
有見於1997年的香港主權移交,香港聖約翰須蛻變為一獨立團體,不再規範於英國聖約翰的指令,以確保香港聖約翰的服務及運作得以順利過渡。因此,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法團條例第1164章於1997年6月27日在立法局獲通過。新法例下,舊有的理事會,救傷會及救傷隊合併為法團以單一實體存在,並採用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的法團名稱,服務性質保持不變。
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致力促進和鼓勵救護服務和所有人道及慈善工作,以拯救處於危難、受苦、患病及身處險境的人、並推展法團的座右銘:
"為人類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