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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公共小型巴士(簡稱小巴,俗稱Van仔)是載客量為16人的空調客運車輛,作為巴士和鐵路的輔助及接駁交通工具。根據現時香港法例規定,全香港只可有4,350輛小巴營運。根據小巴牌照類別,可分為「紅色小巴」及「綠色專線小巴」兩種。
小巴牌照類別
紅色小巴
紅色小巴因車頂為紅色而得名,俗稱「紅頂」。除禁區外,紅色小巴可行駛香港各區。但事實上,紅色小巴經營範圍經營已被政府透過禁區方式大幅限制。現時服務範圍一般只限舊市區,很多新發展的新市鎮更被禁止服務。紅色小巴的服務路線、服務時間、班次和收費並不受政府監管。雖然如此,紅色小巴一般都會有固定路線、服務時間、班次和收費,但會因應各種情況而更改,例如塞車時可以轉用較暢通的路線。截至2004年5月,全香港共有1,704輛紅色小巴。乘客於下車的時候才需繳付車資,但亦有少數路線的紅色小巴要求乘客上車付款。惟只有少數紅色小巴接受八達通。
綠色專線小巴
綠色專線小巴
專線小巴路線如要加價,須向運輸署申請並獲得批准因車頂為綠色而得名,俗稱「綠頂」,一般稱為綠色小巴或專線小巴。全部綠色小巴都有固定路線、服務時間、班次和收費,並受政府監管,不得隨意更改。專線小巴的服務目的,主要是為某個社區提供與大型運輸系統接駁服務(如鐵路、巴士)。截至2004年5月,全香港共有2,646輛綠色小巴,行走350條專線小巴路線(72條港島專線小巴路線、81條九龍專線小巴路線及196條新界專線小巴路線),大部分路線由單一公司經營。乘客於上車的時候需先繳付車資,而大部分綠色小巴均接受八達通。
歷史
五十、六十年代,香港曾流行一種9人白牌車,行走於新界。這些白牌車的收費比巴士略高,車程也比巴士短,但因它是不合法經營的關係,警方曾大力掃蕩。
1967年香港發生暴動,巴士司機罷工,部分路線因而暫停服務,交通癱瘓,政府容許小巴進入市區,白牌車越來越受市民歡迎,數目不斷增加。1969年,小巴由9座位增至14座位,從此14座便成為小巴的別稱。最後,政府在1970年推出白牌車合法化政策,由政府發牌,可以在港九及新界各地行走,即現時的紅色小巴。
1972年,政府在山頂試行私營豪華小巴制度,同年5月1日首條私營豪華小巴1號線(往來山頂至中環)投入服務,結果試驗成功,遂於1974年正式實施專線小巴制度,至1975年港島已有6條綠色專線小巴路線。由於綠色專線小巴越來越受歡迎的關係,政府於1977年10月26日首次招標數十條綠色專線小巴路線,供公共小巴商或有興趣的商人競投,首批九龍及新界綠色專線小巴路線分別在1979年4月及11月投入服務。隨着時代發展,市民對公共運輸需求不斷提升,政府亦批出來九龍市區及新市鎮的專線小巴路線以供競投。
由於綠色小巴受政府監管,政府為加強對公共運輸的管理,現在政府只批出綠色小巴經營牌照,當一張紅色小巴經營牌照轉為綠色小巴經營牌照後,便不能轉回紅色小巴經營牌照。
車款
早期小巴用車多為歐洲品牌,如金馬(Commer)、柯士甸(Austin)、摩利士(Morris)、福士(Volkswagen) 和福特(Ford) 等,也有來自日本五十鈴(Isuzu)。隨着時代發展,小巴服務不斷提升。在八十年代中期,專線小巴經營商開始從日本購入新款空調小巴豐田Coaster、三菱Rosa、日產Civilian,日本小巴便成為香港最常見的車款。時至今日,豐田Coaster已成為大部分小巴的車款,但亦有少量三菱Rosa及Iveco小巴行駛。
小巴以往以柴油作燃料,政府為減少污染,曾考慮要求小巴改用汽油作燃料,結果因為燃料價格及維修成本高昂而遭受小巴營辦商強烈反對。後來政府試驗引入電能及石油氣小巴,結果石油氣小巴試驗成功,成為現時主要的小巴燃料。
小巴路線編號
紅色小巴
現時紅色小巴並無路線編號。但因應城市發展,小巴路線一般都已經固定下來。
紅色小巴路線有24小時營業的,如大埔至旺角線、荃灣至觀塘線、觀塘至旺角線、元朗至佐敦道線等等。亦有只會提供通宵服務的,如元朗至銅鑼灣線。由於紅巴所行走的路線並非固定,收費亦有可能隨路線長短而有所變動,因此乘客乘搭紅色小巴時,於下車時才需要繳付車資。紅色小巴一般只會收取現金,如有需要,司機會為乘客找贖餘額,但亦有部份紅色小巴是接受八達通支付車資的,如觀塘至西貢線及大埔至荃灣線。
乘搭紅色小巴時,要注意紅色小巴所標示的目的地名稱可能是舊稱或是已不存在的建築物,例如「官塘」(觀塘的另一種寫法)和「大丸」(即位於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與百德新街交界的名店廊,前身為日資大丸百貨公司)。
綠色專線小巴
綠色專線小巴現時分為三區,每一區都分別編號。因此,一個路線號碼可能會被3條專線小巴路線使用。
香港島專線小巴
服務範圍:行走香港島區內。
九龍專線小巴
服務範圍:主要行走九龍區內。
新界專線小巴
服務範圍:行走新界或由新界往來九龍地區。
現時大嶼山並未有小巴服務。
小巴的利弊
紅色小巴
紅色小巴因路線不受規管,路線於是較有彈性,往往可以使用更輰通的路線以更快抵達目的地,對於乘客和經營者來說,「靈活」是紅色小巴的優點。
但紅色小巴有一個最大問題,就是沒有固定路線、班次和收費,因此車費的波幅可以是很大的,某些路線為求搶客,可以收取極低車費來打「割喉戰」,但當要提高車費時,水平又可以達至「天價」程度。例如以前香港紅色小巴每逢颱風來臨的時候,任意調高車費,曾經有短途線加價至港幣8元,另外來往新界至佐敦道更曾加價至80元,此舉曾被市民投訴。
綠色專線小巴
小巴因為載客較少,故較適合作為班次要求密的短途接駁線,或為人口疏落的偏遠地區服務,這亦是政府對綠色小巴的定位。但因受政府監管,行車路線沒有紅色小巴那麼靈活,路線不受歡迎不能以改變營運方法挽救,有時甚至導致小巴營辦商私自取消路線。
共同問題
因小巴經營模式問題1,衝紅燈和超速的情形頗為常見,尤以紅色小巴為甚。例如2004年10月22日(重陽節)2架紅色小巴於香港北角英皇道因互相搶客而超速撞車,釀成2死17傷意外,結果2名司機於2005年年尾被判罪名成立而入獄。另外於2006年5月18日凌晨,新界北交通總部特遣隊派出2名警員假扮乘客登上一輛紅色小巴,並暗中攜攝影機將「飛車」過程拍下,發現該小巴途中至少5次衝紅燈、切雙白線,另一隊警員在青山公路時速限制50公里路段,以雷射測速槍偵察到小巴車速逾100公里。警方最後在元朗將小巴截停,以危險駕駛罪名將司機拘捕。
現時政府正採取多項措施加強小巴乘客的安全,如加裝乘客安全帶、向乘客顯示的速度計等。
1. 紅色小巴一般為小巴司機以固定租金承租一輛小巴,當日的車資收入全屬司機,但燃料費用亦由司機承擔;但亦有小巴商會或黑幫管理部分紅色小巴路線,小巴司機需向這些管理者繳交「入線費」以換取行駛某條紅色小巴路線的權利;少部分紅色小巴路線則由小巴營辦商經營,並以固定薪金或底薪加分帳(以車資收入或行走轉數計算)聘請司機。綠色小巴每條路線均有固定小巴營辦商,由小巴營辦商以固定薪金或底薪加分帳聘請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