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白表申請資格

2006-11-15 6:58 am
我一家三口同家公,家婆一起住公屋,屋主是家公,我同個女是后加入,當時房屋署說我地不可以分户,我同老公想用白表申請居屋(月入貳萬多),而不退現在公屋.我是否符合白表資格,請帮忙解答,多謝!

回答 (4)

2006-11-15 7:35 am
✔ 最佳答案
下年2007 推出o既單位, 仲未有公佈個入息限額係幾多
不過可以睇番以前o既數據作為參考

根據對上一次(2002-2003 年度) 出售公屋, 用白表申請居屋o既資格如下:

家庭總收入每月不超過港幣10,000元(單身人士)或20,000元(二人或以上家庭)及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過港幣240,000元(單身人士)或 480,000元(二人或以上家庭)。大家庭則採用較高的輪候冊限額。

而再上一次(2001-2002 年度) 出售公屋, 用白表申請居屋o既資格如下:
家庭總收入每月不超過港幣12,500元(單身人士)或25,000元(二人或以上家庭)及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過港幣300,000元(單身人士)或 600,000元(二人或以上家庭)。大家庭則採用較高的輪候冊限額。

可以睇到原來個trend 似乎係收緊o左
2006-11-20 6:21 am
白表申請人的定義

在下列組別人士符合有關年齡、家庭成員組合、居港年期規定、入息和資產限額,以及擁有物業限制等詳細申請資格準則的情況下,准許他們以白表資格提出申請:
(a) 私營房屋的住戶;
(b) 公屋或任何資助房屋計劃單位住戶的家庭成員;以及
(c) 單位售出日期不足10年的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稱「租置計劃」)單位買家;他們可用白表提出申請而獲豁免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和不能擁有住宅物業限制的規定,但必須在購買剩餘居屋單位三個月內售出其租置計劃單位。

白表的入息及資產限制(2001至2002年度):

單身人士:
每月入息限額:$12500
資產限額:$300000

二人或以上家庭:
每月入息限額:$25000
資產限額:$600000

註:政府要2007年開始才復售居屋
2006-11-17 7:11 am
因而家未出居屋資格,所以答唔到你得唔得,如果你係合格(入息符合),
你只可以用白表申請,亦無需交還公屋,但你要記住白表申請居屋同買私樓價$相約,
相差不大,所以你可以買得起居屋,倒不如買私樓~
2006-11-15 4:57 pm
如其抽居屋, 不如去買新樓 (因為居屋質素太差了)


收錄日期: 2021-04-16 17:27: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14000051KK0509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