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就是因為其中一方或相方都不想再和對方一起生活,才會引致離婚。
如果真的能夠再忍受同居在一起,就不必要走到離婚這地步了。
不過現實是有很多因經濟問題,在離婚後也被迫同居一室的例子。
但這其實是一個計時炸彈,兩個巳經感情破裂的人,還要朝夕相對,
愛的反面就是恨,恨對方背叛自己,恨對方破壞家庭,恨對方毀掉自己的一生...
有時這同居的情況又會令到不欲離婚的一方心存復合的幻想,到有朝一日幻滅時,有可能做出傷害對方的行為。
你以為當對方透明就可以嗎?
原來被當透明的一方心裹的憤恨更甚。憤怒日積月累,無處發泄,
到有一天忍受不了要爆發時,可能巳是報紙上的頭條新聞﹣倫常慘案!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做不成夫妻也不致成敵人呢!
這個當然,但不是剛離婚的時候,而是到大家心內的創傷都痊癒過來時、
能夠重過新生活、能夠平靜的面對方的時候,這時候能成為知己朋友也不無可能呢!
感情的事千絲萬縷,要斷就要斷得徹徹底底,最忌藕斷絲連,累人累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