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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支持弱勢社學習資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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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單仲偕議員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生福利局局長楊永醫生的答覆:
問題:
弱勢社往往因為經濟能力不足或身有殘障,沒有機會利用資訊科技獲取資訊及與他人溝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目前有否使用公帑或透過慈善基金,資助弱勢社購置電腦及通訊設備;若有,詳情及過去3年每年的資助金額為何;
(二) 會否設立資助基金或擴大現行資助計劃的資助範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大部分協助殘疾人士使用電腦及上網的輔助器材相當昂貴,當局會否考慮向購買該等器材的人士提供稅務寬免?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據我們了解,殘疾人士、長者、低收入人士、家庭主婦和新來港定居人士可能較少有機會接觸資訊和通訊科技。政府致力鼓勵和支持弱勢社群透過學習及接觸更多應用資訊和通訊科技。
有關問題的第(一)部分,我們有提供資助購買資訊和通訊科技器材、發展資訊和通訊科技項目,以及提供資訊和通訊科技訓練,供弱勢社群使用。
政府從特別硬幣暫記帳撥款成立了個人電腦中央基金,協助殘疾人士在家中設置個人電腦工作站,以協助他們尋找工作及持續受僱。於過去三個財政年度,提供了共$995,000元給64名殘疾人士。 另外,殘疾學生尤德爵士紀念獎為殘疾學生提供資助,用以購置個人輔助用品或輔助學習工具(包括資訊及通訊科技器材),使其學習更加有效。於過去三個學年,提供了共$668,000元給36名殘疾學生。有關資助金額的按年分目,請參閱附件一(DOC格式文件)。
此外,六個基金已於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共提供約二千一百八十萬元資助給非政府機構,向弱勢社群推廣資訊及通訊科技的運用。有關每個基金資助金額的按年分目,請參閱附件二(DOC格式文件)。
正如2000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及,已經預留二億元撥款, 供優質教育基金資助購買筆記簿型電腦,以供清貧學生借用。預期會購買的電腦總數達23,500部,大約有來自500間學校的72,000名學生受惠。
(二) 政府已於2001年3月,從獎券基金撥出300萬元注入個人電腦中央基金,以便擴大有關計劃。預期可多使約200名殘疾人士受惠。
在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的學年,殘疾學生尤德爵士紀念獎亦獲撥款共50萬元,用以為殘疾學生提供資助。
此外,獎券基金最近亦通過撥款合共四千零七十萬元, 在復康中心、長者綜合服務中心及長者活動中心安裝個人電腦並設置互聯網接達點,以供殘疾人士及長者使用,並為他們舉辦有關使用資訊科技的認知課程。
(三) 政府在現行的薪俸稅及利得稅制度下, 已設有一系列入息扣除及免稅額,以提供充裕的稅務優惠,鼓勵納稅人運用資訊及通訊科技。
根據目前的薪俸稅制,納稅人可從他們的應評稅入息中扣除所有必須為產生該評稅入息而招致的費用及開支。在這項措施下,一般有關購買電腦和與互聯網相關的器材, 以及供殘疾人士使用的特殊輔助器材(例如盲人點字機)的實際開支,可用以申請折舊免稅額。目前的折舊免稅額包括在購買首年的初期免稅額,即購買器材的實際開支的60%,及在隨後首個至以後每個年度都可申索的每年免稅額,金額則按購買開支的遞減價值計算,由折舊率10%至30%不等,直至購買開支的總額已被全數扣盡為止。
根據目前的利得稅制,納稅人可從應評稅利潤中,扣除購買機械或工業裝置的支出的折舊免稅額,只要該等開支是他為了賺取在經營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的應評稅利潤而必須支付的。根據此類用途而購買的個人電腦、與互聯網相關的器材、供殘疾人士使用的輔助器材的開支,以及有關的維修及保養費用,折舊免稅額的計算方式與上述薪俸稅相同,我們亦容許納稅人在購買有關器材的首年,即時減免其全數開支。
另外,在薪俸稅制下,任何人士如正供養一名有資格根據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的家屬,便可獲發一項六萬元的傷殘受養人免稅額。這免稅額是納稅人已就該殘疾家屬申請任何其他免稅額之外,另再可申請的免稅額。此項免稅額是顧及該納稅人支付有關其殘疾家屬日常生活的特別需要的開支,當中包括購買可改善該殘疾家屬生活的電腦儀器(例如語音模擬軟件)。
最後,政府在制定每年財政預算案的收入建議時,會詳細評估所有因素,包括政府的整體財政狀況,以考慮所有有關調整稅收的意見,包括調整各項免稅額和扣除項目的建議。
完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