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歷史

2006-11-14 3:39 am
十字架的歷史

回答 (3)

2006-11-14 3: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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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的意義

吳主光
  天主教以畫十字作為降福或保護的“靈符”,撒但會則放火燒十字架作為戰勝耶穌的表示。到底十字架有何意義﹖

  筆者認識一位十分愛主、當警察的弟兄,他告訴我在警校裏,有一位表演“神打”刀鎗不入(其實是邪鬼上身)的警察,在表演的時候,偶然間看見這弟兄頸項上掛著的十字架項鍊,結果全身發抖,邪鬼離身,所有被刀斬過的地方全部出血,昏倒在地。後來許多高級警官知道,向這弟兄懇求,盼取得那十字架作護身符。這弟兄卻給他們清楚地指出:如果不信耶穌,不要說掛上十字架項鍊,就是自己釘在十字架上,也是沒有效力的。

  是的,十字架本身並不算得甚麼,重要的卻是十字架所代表的意義。自古以來,被釘十字架的有千萬,只有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才能真正得勝魔鬼。所以,十字架代表了正邪兩方面的意義。所謂正者,是神藉之以達成祂的救贖計劃;所謂邪者,是魔鬼和人藉之以發出其內心的惡毒和仇恨。從這個角度來想,我們就明白撒但會焚燒十字架行動,並不能表示他們勝過耶穌,反之,卻表示了魔鬼藉以殺害耶穌的十字架是牠失敗的象徵,所以將它焚燒。天主教的畫十字卻是魔鬼的智慧,牠藉之引導人信十字架多於信耶穌,因為魔鬼知道,十字架本身不能救人,十字架在信主的人是得勝魔鬼的記號,所以牠引誘人信十字架,又藉撒但會焚燒十字架和天主教畫十字架所形成的矛盾,假造一個得勝的印象,好在這末世帶出更大的迷惑。

  然而,靠著聖經──神的話語,我們要揭穿魔鬼的迷惑,我們要將十字架所含有的真義發揮出來,讓十字架的正邪兩方面形成對比,以後人就不再迷信十字架,中了魔鬼的詭計。

  一.十字架是傷耶穌“腳跟”的刑具,但卻是傷撒但“頭”的武器
  當始祖夏娃被蛇所引誘而犯罪之後,神在審判中預言“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的後裔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創三:15)。我們知道這預言是指主耶穌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來敗壞掌死權的魔鬼而說的(來二:14)。因為全人類都是男人的後裔,只有童貞女所生的耶穌才是唯一“女人的後裔”。主在十字架上被傷“腳跟”,意思是沒有致命的傷,因為主耶穌第三天就復活了。但撒但的“頭”受傷,卻是致命的傷,因為頭是最重要的地方。而且這傷分明是被主的“腳”所“踐踏”所致的,因為主的腳是在這樣情況之下才受傷的,所以這又表示主勝過魔鬼,將牠踐踏於腳下。

  二.十字架是極痛苦的死刑,卻能救人脫離極痛苦的地獄永刑
  撒但以為牠最利害的捆綁權是“死”,若能連神的兒子耶穌也害死了,這就是牠最大的得勝。於是牠慫恿當時的猶太人和羅馬兵丁用最殘忍的十字架死刑來對付耶穌,盡洩魔鬼和人心中對創造主的惡毒和仇恨,這是十字架的一面。但是,魔鬼那裏會想到這原是神所計劃的“代贖”救恩,神早已定了“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無罪的耶穌怎可能被置於死地﹖但耶穌甘心接受死,好能替那些肯悔改歸向祂的人還清罪債,他們就可以因此得免地獄的永死。這是十字架的另一面──基督成了我們的代罪羔羊。

  三.十字架是“咒詛”(加三:13),但卻使我們白白地得享永福
  耶穌雖然被證實是無罪的,卻被當時的人將祂當作囚犯一樣釘死,與其他的死囚一同被咒詛。死得悲慘、悽涼,連父神也將祂離棄,以致天昏、地暗、密雲、閃電、雷轟,各各他山成了恐佈像地獄一般的髑髏地。這是十字架邪惡的一面。可是,另一方面,神兒子將生命這樣傾倒,為的是要將永生和天上各樣的福氣賜給我們,正如保羅在羅馬書所說的──“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八:32)撒但白白地釘死耶穌,神也要白白的賜福與人,這是十字架的正意。

  四.十字架是羞辱,但神卻使它成為主耶穌的榮耀
  雖然魔鬼慫恿人極力去羞辱耶穌,吐唾沫在祂的面上,用拳打祂,用掌摑祂,奪去祂的衣服,使祂赤身露體,可是,當牠和牠的爪牙侮辱耶穌達到最興高采烈的時候,牠們竟不自覺地“侮辱”耶穌為王,並給祂戴上荊棘之“冠冕”,又將祂“舉起”釘在十字架上。誰知,牠們的高舉真的讓耶穌得到了天上,地上和地底下一切的權柄,耶穌因被釘而復活,作了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叫所有受造之物無不向耶穌屈膝,稱耶穌為主(參腓二:8-11;太二八:18;啟一七:14)。十字架在撒但的意思是要羞辱主,但在神的意思是要榮耀主,怪不得許多時在趕鬼的聚會中,叫被鬼附的人表現得最痛苦的是我們唱一首聖詩──“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

  五.十字架的道理在滅亡的人看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看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和神的智慧(林前一:21)
  魔鬼原是美麗大能的天使,在被造之時已經是“智慧充足”的(結二八:11-17)。牠犯罪墜落的原因是驕傲,及至墜落了之後,還不明白自己的智慧遠不及神的智慧,竟然想盡千方百計去將神的兒子釘死在十字架上。牠絕不可能想到,神竟然用這樣“愚拙”的方法去成就救恩大計。十字架豈不是羞恥、痛苦、污穢……的嗎﹖即使是造成了救贖方法,這樣羞恥的一位耶穌,死得如此下賤和不名譽,那裏會有人肯信靠祂﹖這簡直是愚拙的道理!但是,神的智慧卻使十字架變成榮耀、得勝,大大彰顯神的智慧高過所有受造之物的智慧和能力。所以保羅大大的頌讚神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羅一一:33-34)

  十字架確實是神奇妙的設計與作為。這樣的奇妙,撒但怎可能測透﹖願榮耀、頌讚、尊貴、能力、豐富、智慧和感謝歸給坐寶座的和曾被殺的羔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2006-11-14 4:05 am
十字架是一種古代處以死刑的刑具。特別流行於波斯帝國、大馬士革王國、猶大王國、以色列王國、迦太基和古羅馬等地,通常用以處死叛逆者、異教徒、奴隸和沒有公民權的人。在當時的社會,這種處分是一種忌諱。由於消耗的資源很大,因此一年通常只會處分數人。而且除非是極度重犯,否則並不會採用這種刑罰。在西方文學中,一般用十字架比喻苦難。今天,十字架是基督教的信仰標記,不再是痛苦恥辱的象徵。基督教徒在胸前畫十字或佩帶十字架以堅定信仰、作潔淨之用或以紀念耶穌為拯救全人類的死亡。

基督教相傳,耶穌被猶太教當權者拘送到羅馬帝國駐猶太總督彼拉多,並判處死刑。在死後第三日復活,復活後四十日升天。公元337年,君士坦丁大帝下令禁用此刑具。現除了每年在菲律賓的復活節,願體驗耶穌被釘死的信徒還運用此刑具。

十字架出現於不同古代文化的原始宗教,與原始崇拜有不可分的關係。

十字架的行刑方式

刑具的形狀是兩條架成十字形的原木。行刑前,犯人會先行背著十字架遊街,直至走到行刑場所。行刑方法是先把犯人的雙手打橫張開,並用長釘穿過前臂兩條骨之間,把手臂釘在一條橫木上,再把橫木放在一條垂直的木上,再把雙腳釘在直木上面,然後把十字架豎起來,任他慢慢死去。若時限到了之前犯人還未死去,看守者會把犯人的雙腿打斷,加速犯人的死亡。

註:釘在十字架上的死囚,由於背部緊貼十字架,無法令肺部有充足擴張的空間,以納入足夠新鮮空氣,故呼吸時需依靠雙腿撐起全身,令背部稍為離開十字架。雙腿若被打斷,犯人亦無法撐起身體,最終因無法呼吸而死亡。

十字架與聖經

「十字架」一詞譯自英語的單詞「CROSS」,而英語的單詞「CROSS」則源自拉丁語的「CRUX」。在新約聖經中用的是希臘文「STAUROS」和「XULON」。「XULON」是用來解釋上一個單詞「STAUROS」的,詞的每一個的意思都是相同的。有趣的是,希臘文中的「STRUROS」只是木樁的意思,或者是柱子,桿子的意思,是用來釘犯人的。單詞「XULON」是一塊死去的木頭,或者是木頭,是用來燒火和其他的用途。這跟用於生物的關係(或植物)的希臘文單詞「DENDRON」是不一樣的。(例:馬太福音21:8;啟示錄7:1,3;8:7;9:4)

簡單來說,英語的單詞「CROSS」(十字架)是拉丁語的「CRUX」。但聖經用的希臘詞的「STAUROS」根本不是十字架的意思,只是單詞「STICK」(桿子)的意思。希臘詞「STAUROS」指的是普通的桿子,或者樁子,或者一塊木頭。這種用法是希臘語中的習慣用法。「STAUROS」從來沒有兩塊木頭、兩塊木頭交叉成任何角度或一塊十字木的意思。聖經也用單詞「XULON」來描寫耶穌的死亡方式(見使徒行傳5:30;10:39;13:29;加拉太書3:13;彼得前書2:24之原文),但也沒有十字的意思。在古代英語中用的是ROOD(十字架)或者ROD(桿)。

基督教十字架的來源

J.F.赫斯特著的《基督教教會史》(1897年)指出:「公元一世紀的基督徒既不使用基督受難像,也不使用任何樣式的十字架。」歷史顯示,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在一場戰役前,看見在天上出現類似十字架的異象。自此之後,十字架被引入基督教作為信仰的標記。在當時的古羅馬,十字架是太陽神的象徵。

無論聖經的原文字詞是如何,今天的基督教相信耶穌是在十字架上被釘死的。但一些新興宗教 (異端)(例如:耶和華見證人)並不相信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根據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聖經譯本附錄指出,譯成十字架的希臘語詞只是指一條木柱。且指出,十字架這個象徵是源自古代異教的,而一世紀的基督徒絕沒有使用十字架,更沒有崇拜這件東西。所以,在他們的聚會場所裡不會看到十字架的標誌裝飾。

十字架與古代宗教

十字架不單出現在基督宗教中,十字架崇拜可追溯到古老的男根崇拜(Phallic worship),古埃及、印度和西藏等都把十字架視作賦予生命的象徵,與性崇拜有關的。

十字架與不同形式的古代崇拜存在一定意義的聯繫。例如,關於特洛伊的宗教中,十字出現在陶器上以及腳踏板的螺紋上,為崇拜太陽。高盧人的陶器、寶石和硬幣都有十字架。在中美洲,十字暗指四種風。在中國表意字元中,是帶着方框的等變形,反映的是大地。

由此可見,十字架與原始宗教的自然崇拜有不可分的關係。

歷史上被釘十字架的人士

耶穌
使徒彼得
2006-11-14 3:44 am
一、『被釘十字架的上帝』引言:

『被釘十字架的上帝』是莫特曼整個神學系統中的一部分思想,如果要掌握 思想的全面意義,我會建議先閱讀『終末‧教會‧實踐──莫特曼的盼望神學』 一書,我也會就該書另外寫一篇綜論莫特曼思想的文章。

『被釘十字架的上帝』一開始就擺明它要提問的是一個『面對現在時代』的 大問題:當世界發展至現在的面貌,一個基督徒如何向世界表明他是一個基督徒 ?一個基督徒如何確信他相信的是基督教教義?這兩大提問在現在分別產生了『 切實性危機』與『身份危機』。但是究其實,為產生這兩大危機主要來自二十世 紀的苦難己經巨大到傳統宗教心靈無法承受的地步,促使基督徒必需發展全新的 神學視野來面對。也就是說,二十世紀過荷的資訊傳播,各種不同思想、信仰持 續衝擊,基督徒如何確定他『真的是一個基督徒』?而面對二十世紀與傳統完全 不同的苦難與不公義之型式,基督徒如何行動,才能彰顯基督徒對這個時代的真 正意義與存在價值?

莫特曼認為,只有回歸十字架;因為十字架一方面是基督徒最中心的教義, 另外正是對十字架的思考使我們得以確認如何面對時代處境。

二、十字架抵制對它的解釋:

當莫特曼回歸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歷史場景時,他指出這樣的事實:『耶穌是 以一種被人視為極羞恥的方式死去,無法相信一個全能的宗教領袖會如此死去』 。正因為上帝如此自眨身分,導致許多崇尚『強而有力』的思想體系忽視一事實 ,或者根據此一事實而視基督教為弱者的信仰。然而,也正是因為正視我們所信 仰的上帝實踐了這樣的一個十字架事件,導致我們必需放棄各種把基督教思想偏 差化約成其他思想的反省。例如,一個被釘十字架的上帝是曾經自我捨棄,自然 反對把基督教神聖化成無所不勝、有求必應的成功神學,同時反對各種高舉神化 個人的超人思想;一個被釘十字架的上帝是如此卑微自眨,自然反對把基督教當 成永遠尊貴的榮耀神學,同時也認同各種積極入世的利他思想。

對十字架事件的默想會產生怎樣的信仰理念?無疑的十字架事件意謂一個苦 難事件,而這種苦難事件也常常被傳統基督教內教導提出來安慰苦難中的人群, 應該苦難後必然有所報償。然而莫特曼犀利地指出,十字架事件不應只是意謂苦 難的表達,也意謂『對苦難的抗議』。理由在於,整個十字架事件中,耶穌並非 逆來順受的受苦,而是積極、主動的走入苦難的根源,然後在復活事件中表達對 苦難的否定。在這種事件中,人們將發現,由於上帝主動積極走入苦難,可見上 帝對受苦者主動的認同;由於上帝以復活事件取消苦難,可見上帝否定苦難的消 極順從與不可避免性;一個理解十字架從而嘗試仿效基督的人,不應該主張對苦 難的消極忍從,而是首先積極走入苦難,再而積極消除苦難,這才是十字架事件 的神秘體驗。

然而十字架上的苦難是怎樣的一種苦難呢?承受苦難可以是一種光榮,受到 敵人贊美的被處死更是一種極為榮耀的受死。然而十字架事件卻包含了被上帝棄 絕的『被棄』經驗,被棄導致十字架上之之受苦完全被剝奪任何尊嚴,全然是不 光榮而卑賤之死;這使得任何嘗試扛起十字架跟隨耶穌的人,要承受的最大苦難 是被棄的苦。

這樣的一個十字架事件是否真實存在?草特曼認為只有回到耶穌被釘十字架 這樣的歷史事件中討論才能真正認識。於是他花了三章的篇幅探討耶穌其人其事 ,佐證上述十字架事件之思想。這些內容請直接參考莫特曼原著,我們現在要關 心的是:究竟『被釘十字架的上帝』這樣的十字架神學,是怎樣的內容?導致怎樣的思想?產生怎麼的實踐意義?

三、『被釘十字架的上帝』:

a.二元論下的無神論與有神論:

無論中西文化都存在這樣的二元論:現實世界是實在界,理想世界是理型界 ;實在界是理型界不完美的存在,人類可以使用各種方法使自己超越實在界而躍 升到理型界;這樣的基本思考方式可說含攝了世界上所有討論宗教者的習慣思考 方式,從而產生有神論與無神論的不同思想。

既然存在一個完美的理型界,而『神』這樣的觀念又意謂著至真至善至美的 存在者,有神論很自然認為神完美的存在理型界;如此完美的神,不應該有情緒 ,不應該軟弱無能,不應該哭泣憂傷,這都是完美的存在者不應有的屬性。

相對的無神論把眼光放到實在界,如果存在如此完美的神,為什麼面對現實 世界的苦難如此無動於衷?能夠放任如此苦難的神,要嘛就不存在,不然就是它 冷漠到對人間毫無悲憫;這樣的神,我們拒絕接受它。這種基於現實苦難而激發 的無神論,又特別稱為『抗議的無神論』。

b.三位一體與十字架事件:

耶穌被釘上十字架是一個歷史事件,要得到『被釘十字架的上帝』,唯有從 三位一體教義入手。因為,如果基督教的上帝也是一個只自居在理型界的完美存 在,那麼就不能免於抗議的無神論之批判,基督教的上帝必需是一個可受苦的上 帝才能免於冷摸上帝的批判。一個無所不能的完美上帝,同時又得是一個被釘十 字架而受若與被棄的上帝,這種邏輯上的矛盾需要透過三位一體教義而解決。

傳統基督教神學習慣以神人二性論來解釋耶穌之死,也就是說他們常常主張 耶穌之死是上帝裡面的人性成份因為世人的罪而死,透過這樣的犧牲而贖回世人 的罪。這樣的的觀點是宥限於『不會、不能受苦的上帝』之希臘式理型界上帝觀 ,很果就是消解了上帝在十字架事件積極受苦的意義。

到底強調被釘十字架的上帝之三位一體特性有什麼目的呢?這至少有兩種目的:第一、強調受苦中的安慰與盼望;第二、強調一切關係破裂的虛無中之再創 造。

被釘十字架的上帝之第一層意義,意謂著上帝主動而積極地參與了世間的苦 難。那麼,為什麼世界上還是有苦難?莫爾特曼認為,由於三位一體的概念,作為神子的耶穌與作為聖父的上帝皆是同一個體,表面上是耶穌受苦,實則上帝也在受苦;表面上是上帝的榮耀讓耶穌復活,實則耶穌自己也是榮耀。因此產生一種信仰盼望,即我們在世上所遭受的苦難,就是上帝同時也正在遭受的苦難;上帝在苦難之後顯現的榮耀,也是承諾每個承受苦難的人皆必然獲得的榮耀。上帝 給人的安慰,是他親身參與承受每個人的苦難;上帝給人的盼望,是他如同在十字架事件中所表現出來的,苦難後必然的全新生命。正因為上帝必需實際親身承受每個人的苦難,所以上帝必需有完全人性,有屬於人的位格,才能真正感受人性承受苦難真正的痛楚。如果上帝只有神性,他將只是一個空有應許而沒有切身 之痛的高高在上清高者,十字架的道成肉身意義將無從顯現。

因此在莫爾特曼的思想中,上帝若沒有人的位格,則十字架事件所代表的積 極參與苦難之意義會完全消失,因此引入三位一體論證是他的思想必然要提出的 詳細論證,而這一層論證目的主要在於強調受苦中的安慰與盼望。

被釘十字架的上帝之第二層意義,意謂著上帝提供衪願意從完全虛無中再創 造的保證,這種保證成為信仰的終極盼望,也成為效法十字架事件時信仰本質上 要求的社會實踐動力。莫特曼認為,十字架上耶穌之死並不只是神與人之關係的 破裂;由於耶穌是三位一體上帝的一個位格,所以耶穌主動的受死同時包含了父 棄其子、子棄其父的關係破裂,可以說是所有關係的破裂皆發生在十字架事件, 使『虛無包圍了上帝』。而復活事件,正表現出上帝修復一切關係的破裂,這就 意謂著成為一個效法十字架事件的基督徒,必需恢復與重建一切破裂的關係。所 謂破裂的關係,包括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破裂導致的社會問題,人與神之間關係的 破裂導致的無神與絕望,人與自然之間係的破裂導致的生態浩劫。

  因此正由於被釘十字架上的三位一體之上帝,十字架事件被理解成最深切的 分裂、破滅與棄絕,同時從復活事件也表明十字架事件最終目的是從最深切的分 裂、破滅與棄絕中重建最緊密的三位一體關係,這就是神的愛,因為著愛使上帝 重建一切關係,提供信仰的終極盼望,也確認信仰的社會實踐動力來自願意重建 一切關係的愛。

四、結論:

  『被釘十字架的上帝』一書中,我建議必精讀第二章『十字架扺制對它的解 釋』與第六章『被釘十字架的上帝』,這正是本書精華之所在。而第一章主要是 談及當代基督徒面臨的信仰危機,淺顯易懂。第三、四、五章進行莫特曼對十字 架事件中耶穌其人其事的歷史方法論證,算是一個學術書籍上極嚴謹的要求,但 是可以直接跳過它而假設莫特曼對十字架事件的描述合乎聖經記載意謂的歷史事 實。第七、八章如果真正的掌握莫特曼的思考方式,是你我都可以直接推論出來 的思想;如果不能做此推論,只能說你還沒有徹底理解這本書,第二、六章得認 真重看了...:)

  因此以上簡單談及這本書的微言大意,我得再一次強調,這本書只是莫特曼 整個神學系統中的一部分思想;如果這本書的細部推論看不懂,可以優先研究莫 特曼思想的整體意義,也就是先轉而閱讀『終末‧教會‧實踐──莫特曼的盼望 神學』這一書;這樣子,我們就更能深化自己的思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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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我得強調,被釘十字架的上帝這一章用詞與行文是非常難懂的,有關這個第二層意義『從無造有』,我是從鄧紹光著「終末‧教會‧實踐」一書之第三部『深究』之第三章『依附而生的虛無』中得到理解,我強烈建議鄧先生的作品務必同時閱讀。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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