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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貞觀之治較佳。
開皇之治
政績
楊堅成功地統一了歷經數百年嚴重分裂後的中國,從此中國在大多數的世紀裡都保持着他所建立的政治統一。 隋文帝鑑於東漢至隋南北分裂達四百多年之久,民生困苦,國庫空虛,故自開皇九年,文帝統一天下後,即以富國為首要目標,輕徭薄賦以解民困,在確保國家賦稅收入之同時,穩定民生。由於南北朝以來,戶籍不清,稅收不穩,於是文帝開皇五年,即大索貌閱,並接納尚書左僕射高熲之建議,推行輸籍法,作全國性戶口調查,增加國家稅收,改善經濟,盡掃魏晉南北朝以來隱瞞戶籍之積弊,促成開皇之盛世。
隋初經歷南北朝戰亂,民生疲弊,故文帝接納司馬蘇威建議,罷鹽、酒專賣及入市稅,其後多次減稅,減輕人民負擔,促進國家農業生產,穩定經濟發展。隋之富饒既非重歛於民,究其原因,與全國推行均田制有關。此舉既可增加賦稅,又可穩定經濟發展。且南朝士族,亦漸由衰弱至於消滅。均田制能順利推行,對隋初經濟發展收益甚大。
加上隋代以關中作為本位,關中糧食短缺,需依賴關東漕運接濟,故文帝於洛州等地設立常平倉等官倉,貯存關東運來糧食,建廣通渠,便利關中漕運。又於民間設義倉,人民捐納糧食以防凶年。
在地方行政方面,文帝鑑於魏晉南北朝政區劃分毫無標準,地方行政混亂,支出龐大,故文帝於開皇三年,盡罷諸郡,實行州縣二級制,使國家地方行政漸上軌道。誠如學者錢穆所言: 開皇之治的成功,簡化地方行政機構是一個基本因素。據統計隋初中央政府開支減省三分之二,地方政府之開支減省四分之三,全國於行政之經費,僅及南北朝時代開支三分一而已。故隋國庫之豐積,不無原因。
此外,文帝安定政治,關隴集團的支持功不可沒。漢人如鄭譯、劉昉、高熲等名臣有助推動國策。文帝亦因前朝酷刑甚多,影響民生,故命蘇威等人編纂《開皇律》,修訂刑律,訂立國家刑法,使人民有法可守,又減省刑罰,死刑只設絞、斬二等,以示隋朝對民之寬大。
在澄清吏治方面,文帝得國以來,勵精圖治,兼且天資刻薄,自不容貪污枉法之行為存在。文帝命柳盛持節巡省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長吏贓污不稱者二百餘人,州縣肅然。吏治之整肅,不僅上裕國庫,下紓民困,隋初之隆盛,此亦為要因。
楊堅開了中國科舉制度的先河,於開皇七年(587年)命各州「歲貢三人」,應考「秀才」。他在位期間,史稱「開皇之治」。
但文帝後期不恤民力,在岐州(今陝西岐山)修建奢華的仁壽宮,耗資巨大,累死民伕上萬人。楊堅是個節儉的皇帝,甚至可說是節儉得過份,在大旱時仍不肯開倉,雖然身為皇帝,但衣著十分樸素。文帝還多疑偏信,廢太子楊勇,另立心懷不軌的楊廣為太子,造成了後來隋的速亡。
貞觀之治
唐太宗是中國歷史上的一代英主,其治績一直為後世所傳頌。
唐太宗即位後,因親眼目睹隋朝的覆亡,所以常用隋煬帝作為反面教材,來警誡自己及下屬。他像荀子一樣,把人民和君主的關係比作水與舟,認識到「水則載舟,亦則覆舟」,因此留心吏治,選賢任能,從諫如流。他唯才是舉,不計出身,不問恩怨。在文臣武將之中,魏徵當過道士,原係太子建成舊臣,曾謀劃過暗害太宗;尉遲恭做過鐵匠,又是降將,但都受到重用。太宗鼓勵臣下直諫,魏徵前後諫事二百餘件,直陳其過,太宗均虛心接納,並擇善而從。魏徵死後,太宗傷心地說:「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魏徵逝,朕亡一鏡矣。」
太宗在經濟上特別關注農業生產,實行均田制與租庸調制,「去奢省費,輕徭薄賦」,使人民衣食有餘,安居樂業。在文化方面,則大力獎勵學術,組織文士大修諸經正義和史籍;在長安設國子監,允許四夷君長遣子弟到來留學。此外,太宗又屢次對外用兵,經略四方,降東突厥、平薛延陀、征高麗、服吐蕃、平回紇,使唐之國威遠播四方。太宗則被西北諸國尊為「天可汗」,成為當時的國際盟主。
總之,在太宗執政的貞觀年間(公元627-649),出現了一個政治清明、經濟發展、社會安定、武功鼎盛的太平盛世,史稱「貞觀之治」。
由於唐太宗能任人為賢,知人善用;開言路,虛心納諫,重用魏徵等;並採取了一些以農為本,減輕徭賦,休養生息,厲行節約,完善科舉制度等政策,使得社會出現了安寧的局面。這是唐朝的第一個盛世,同時為後來的開元盛世奠定了基礎。
貞觀之治完善了均田制、科舉制度和租庸調制,又能延續國勢,為其後的盛世奠基。參考:
隋代的均田制
開皇二年(582年)規定,官人永業田與其品級相適應,自諸王以下至都督,多至百頃,少至四十畝。以此同時,內外官按其品級高低授給職分田(職田),多至五頃,少至一頃。內外官署還授給公廨田,以供公用。隋煬帝楊廣即位,免除婦人和奴婢、部曲的租調,也取消了他們的授田。
唐代的均田制
唐代的均田制在隋代基礎上,明確取消了奴婢、婦人及耕牛受田,土地的買賣限制加以放寬,其內容更為詳細。均田制中,田地授給丁男,並且分成兩種制度:一種為公田,稱為口分田;另一種則為私田,謂之永業田。而且均田制是土地公有和私有的折衷制度,其目的在於制止土地兼併及增加稅收,並鼓勵民眾墾荒。
租庸調制是唐朝實行的一種租稅制度。唐朝的租庸調制規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納田產四十分之一,稱租;為國家服力役二十天,稱庸;在服徭役的期限內,如果不去服役的也可以交納絹或者布來代役,稱調。租庸調制中以納絹來代役的方法,在均田制的同步實施下,使農民在有土地耕種的同時保證了農耕的時間,推動了唐朝農業的發展。
科舉
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於開皇七年587年命各州「歲貢三人」,應考「秀才」。
唐朝繼承並發展了這一制度。唐朝的科舉分為常科與制科兩類。常科每年舉行,制科則是皇帝臨時設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鄉貢,常科名目很多,依據應舉人的條件和考試內容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
立太子
長子楊勇為人奢侈,受楊堅厭惡;次子楊廣(即隋煬帝)在楊堅面前裝得很樸素,背後比楊勇更奢侈,但深得楊堅喜愛,後來廢楊勇立楊廣為太子,是他的一大敗筆。
唐太宗晚年,因為太子的問題而煩惱,太子承乾與魏王泰內鬥,結果太宗也廢掉他們二人,並立仁孝的第九子晉王李治為太子。唐太宗死後,李治即位,是為唐高宗。
為後盛世奠基
隋文帝後期不憐百姓而惜倉庫,拒絕開倉賑災,民心離失。
唐太宗晚年著《帝範》一書以教戒太子,其中總結了他一生的政治經驗,也對自己的功過進行了評述,對自己的過失抱有悔意。國勢延續,後現「開元之治」,唐國勢發展至頂峰。
2006-11-13 19:30:52 補充:
貞觀之治更詳細政策可參看
http://www.aycm.net/chihist/ch_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