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魔鬼更似魔鬼..........

2006-11-13 6:00 am
嗰啲基督徒成日話「神是愛」,但係聖經清楚記載了耶和華嘅暴

行,耶和華「比魔鬼更似魔鬼」,究竟係基督徒故意講大話,定

係佢哋根本無睇過聖經呢?

回答 (7)

2006-11-13 9:24 am
✔ 最佳答案
Hi 肥猴王大哥 :-

你以聖經記載既事蹟, 套用現代人既價值觀念 ( 神是愛的詮釋 ), 來作出比較, 就會主觀地認為過往發生的事件, 標簽成暴行行徑了。

神和人, 當然會有分別, 但我相信一點, 人和神都有思維能力, 有自身性格。

有個簡單的假設 := 神可能認為 ~ 天地萬物包括人類在內, 全部皆由我創造出來, 我絕對有百份百權利擁有及管理。當神覺得果D 冇用既人, 除手殺左佢lor, 有咩問題o者 ? 又冇差人會拉佢, 又唔擔心會坐監。況且死左既人, 都冇所謂格, 仲可以上天堂ma, 遲與早的問題而已。神唔會覺得係暴行黎架, 佢好似你屋企掃垃圾咁咋, 神既性格就唔鐘意見到污漕野lor。

呢個理念, D基督徒係知架, 佢地唔識得向你表達咋。

2006-11-14 00:25:46 補充:
To: 樓下 leskwoky,(人因有罪, 所以要面對死亡)請問 :--1/. [[ 人 ]] 是指殺人兇手及已被法庭証實有罪, 是嗎 ?2/. [[ 所以要面對死亡 ]] 是否指 [[ 人 ]] 因服法而要接受死刑而死亡, 是嗎 ?3/. 如 ( 1, 2 ) 點並非是閣下想表達的意思, 我建議你現在乜都唔好做喇, 飛的士入青山登記la, 仲剩低最後一個位, 留左俾你架, 快D呀................!!!

2006-11-24 21:24:29 補充:
英雄所見, 哈哈哈.........!!
2006-11-14 5:35 pm
沒錯,不管舊約新約, 上帝都是暴君

殺人魔王耶和華

·方舟子·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爲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詩136:1

這篇詩篇的作者可夠幽默的,他一句一個上帝的“慈愛永遠長存”,卻列數
耶和華的殺人業績:“擊殺埃及人之長子”、“把法老和他的軍兵推翻在紅海裏
”、“擊殺大君王”、“殺戮有名的君王”、“殺戮亞摩利亞王西宏”、“殺巴
珊王噩”等等。其實這一切,不過是殺人如麻的耶和華的戰績中的極少的一部分
罷了。我讀《聖經》,每每讀得毛骨悚然,這位被基督徒視爲愛的化身的耶和華,

是多麽的可怕、可怖、可憎,人若有一丁點的過錯,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那位
撒但跟他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老實說,我懷疑《聖經》中的這位耶和華,
才是真正的撒但,幾千年來的耶和華信徒都拜錯了神了。而每當我看到純潔善良
的小姑娘對血淋淋的《聖經》看得津津有味,我總是覺得不可思議。人,確實是
一種難以理解的動物。
讓我們先來看看耶和華親口頒佈的律法,據耶酥的教誨,即使天地毀滅,這
些律法也不可廢。不知今天的十六億基督徒,還有多少人在奉行這些慘無人道的
律法?

一、慘無人道的上帝律法:

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創17:14)〔由此看來,今天的
中國男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是該殺的。)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中世紀時大肆屠戮所謂
的女巫,根據大概就在此了。今天的巫婆、女氣功師之流,自然也都該死。)

偏向交鬼和行巫術者,死。(利20:6)〔看來神漢、男氣功師們也逃不
過。〕

星期日是安息日,敢在這一天工作者,死。(出31:14,35:2)〔
看來在星期天仍然勤勤懇懇去上班的無數海外中國學人也都該殺。〕

咒駡父母者,死。(利20:9,太15:6)〔你要是跟父母頂嘴,一不
小心說漏了嘴,得,大難臨頭了。〕

自然,上帝同樣在乎人們罵不罵他:褻瀆耶和華的名字的,用石頭打死。(
利24:16)〔上帝啊,我已經說了“殺人魔王耶和華”了,只好閉眼等著石
頭砸下來了。〕

以色列人,或以色列人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處死。(
利20:2)〔上帝怎麽那麽在乎以色列人的婚姻?〕

曾經有教徒爲中世紀的屠戮異教徒辯解說:他們不是按聖經行事的,因爲聖
經宣揚的是愛,不會宣揚對異教徒的恨。這樣的教徒,大概是從來不讀聖經的,
中世紀的基督徒,比今天的基督徒對上帝的律法要忠誠得多: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出22:20〕

對於異教徒,要把他們全部殺死,連他們城裏的牲畜都要用刀殺盡。(申
13:1)

如果你的同胞弟兄、兒子、妻子或有過命交情的朋友引誘你信別的神,你要
大義滅親,先下手把他們統統殺死。(申13:6)〔幸好,我只是引誘別人不
要信神,沒有引誘他們信別的神。〕

自然,上帝對人類性行爲更是樂於管束,以死威脅:

凡與獸淫合的,不管是男是女,總要把他治死。(出22:19,利20:
15,20:16)

男人與男人發生性行爲的,處死。(利20:13)〔男同姓戀者,全部該
殺!)

新娘子被發現不是處女,沒有貞潔的證據,用石頭打死。(申22:21)
〔各位現代女性,千萬別結婚!〕

與鄰居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一起治死。(利20:10)〔不僅僅是朋友
妻不可欺,而是鄰居妻,不可欺,而且連女方也處死。〕

還有管得更寬的:與有夫之婦私通的,姦夫淫婦一併治死。(申22:22


與繼母行淫的,二人一起治死。(利20:11)

與兒媳行淫的,二人一起治死。(利20:12)

人若娶妻,又娶了岳母的,三人一起用火燒死。(利20:14)

人若取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還是異父同母,一起殺死。(利20:17)

妻子來月經的時候同房的,夫妻一起殺死。(利20:18)〔這也管得太多

了吧,至於嗎?〕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用火燒死。(利21:9)

若有處女已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裏遇見她,與她行淫,要把這二人一起帶到城

門,用石頭打死。(申22:24)〔做女人真慘,左右是個死。〕

若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將男的治死。女的姑且念

她孤立無助,就饒了她。(申22:25)

這可都是上帝親口頒佈的律法,如果你膽敢不遵守會怎麽樣呢?上帝就詛咒你

要吃自己兒女的肉!(利26:29,申28:53)〔要是上帝的詛咒靈驗,做

今天的基督徒們的兒女可就慘了。)


二、殺人如草、罄竹難書

聖經中的上帝,喜怒無常,動不動就成批成批地殺人過癮。以下所舉,只是
耶和華殺人業績中的一部分。

上帝因爲後悔造了人,便發大洪水把除挪亞一家之外的人全部淹死,連其他
生物也跟著遭殃。(創6:5)

猶大叫兒子俄南跟守寡的嫂子同房,爲哥哥生子立後。俄南不想讓哥哥有後
,同房時遺精在地上,上帝看到了,就處死了他。(創38:10)

上帝故意讓埃及法老的心剛硬,不允許希伯來人離開埃及;然後他以此爲借
口顯示他的威力:給埃及帶來十場災難,包括殺死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哀鴻遍野
。(出7:3,10:1)

耶弗他向上帝許諾把在他回家時看到的第一人殺了祭獻,雖然那人是他的愛
女,還是殺了感謝上帝的恩典。(士11:29)

因爲百姓放肆,上帝通過摩西命令大家殺自己的弟兄與同伴並鄰居,一天之
內約有三千人被殺。上帝賜福給這些殺了自己的兒子和弟兄的人。(出32:2
7)

上帝聽見百姓發怨言,就怒氣發作,發火燒他們。(民11:1)

僅僅因爲有一個以色列人帶了一個米甸女人到弟兄那裏去,上帝就在以色列
人中大發瘟疫,死掉了二萬四千人。(民25:6)

上帝的靈大大感動了參孫,使他殺了一千人。(士15:14)

烏沙牛失前蹄,無意中扶了一下約櫃,上帝因此發怒,讓他死在櫃旁。(撒
下6:6,代上13:9)

因爲大衛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爲妻,上帝就讓他們所生的孩子得重病。大衛
爲這孩子哀求上帝,結果上帝還是讓他死掉了。(撒下12:15)

上帝以色列人發怒,降瘟疫殺死七萬人。(撒下24:15)

約伯公正正直,敬畏神,上帝還對他不放心,就跟撒但打賭,放手讓撒但去
殺死約伯的兒女、僕人和羊群,讓約伯長滿毒瘡,唯一的要求僅僅是保存約伯的
生命以便考驗約伯的忠誠!如此作爲,與撒但何異?(伯1:1)

可咒詛的教義

方舟子



假如你要成爲基督徒,你就必須相信地獄的存在,就必須相信你不
信教未入教的親人朋友不管他們多麽的善良,僅僅因爲不接受所謂的“
福音”就注定要在地獄裏受永遠的折磨。如果你的親人朋友還活著,你
還可存有一絲勸他們入教得救的希望,儘管這種希望未必能實現。而如
果你的親人朋友已經去世,你就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在地獄中受苦受難
而一籌莫展。如果信的是佛教,你還可以超度死去的親人朋友,但是基
督教不給你這種希望。

假如你要成爲基督徒,你就必須泯滅了良知,硬起心腸去相信這一
幕慘劇的存在,去面對你的父母、祖父母和列祖列宗在地獄中的永遠的
無法拯救的折磨。

耶酥說得不錯,如果你不恨你的父母,不恨你的兄弟姐妹,不恨你
的親人朋友,你不能成爲基督徒。

我永遠不會成爲基督徒,因爲我愛我的祖先我的祖父母我的父母兄
弟姐妹愛人親人朋友,不管他們活著還是死去。
2006-11-14 1:31 am
神創造左呢個世界

宇宙萬物有一個定律, 不是完美的, 就沒辦法永恆存在.
呢個係神的法律,

(人因有罪, 所以要面對死亡)
就好似你電腦有一個file, 你用一年ok 用兩年ok, 用十年, 二十年,
始終有一日你會del.佢, 一係就renew佢
呢個係rules, 你冇可能永永遠遠唔del. or renew 呢d files

証明, 人始終要死, 但因為神既恩典, 佢話 你唔洗del.喇 你可以renew
因為你錫著果個files 所以你唔del.佢

舊約的神 是一個嚴格的神
所以你話佢暴行

新約的神, 因為耶穌受死, 所以神是一個慈愛的神
所以 過左公元 0 年之後, 所有人都可以話: 神是愛~


如果你眼見一個人要死, 你唔救佢, 人地可以勉強話你暴行
但如果你見一個人點都要自殺, 你救佢唔到, 咁你算唔算暴行?

如果神見著你就黎死, 你求佢救你, 佢會救你嫁喎, 咁算唔算慈愛?!
所以話 神是愛~

2006-11-14 10:49:02 補充:
「宇宙萬物有一個定律, 不是完美的, 就沒辦法永恆存在.」是神的律法, 神定的定律是誰去斷定什麼是完美? 你倒不如問, 誰設計"完美"這個詞語吧.到底,耶穌受死前那個神,和耶穌受死後那個神,是同還是異? 若說是同,為何說「因為耶穌受死, 所以神是一個慈愛的神」? 在耶穌還沒有受死前, 神就不算是一個慈愛的神嗎? 是同一個神, 因為耶穌為我的既罪受死, 我地可以變成聖潔, 所以耶穌受死後, 神變成一個慈愛的神, 我沒有否認耶穌受死前神的慈愛,何為打者愛也? 祂懲罰我地, 佢都心痛的...可憐天下父母心!

2006-11-14 10:50:07 補充:
殺死自己的兒子, 誰不會心痛, 但假若你殺死十個兒女, 才能夠救出1000或以上的兒女,你會怎樣選擇?若說是異,那閣下便是毀謗耶和華了!幸好我不認為是異.閣下以 Files 來比喻,是否表示閣下和耶和華同樣泠血呢? 我用files 來作比喻, 只是令人較易明白這些定律,假若耶穌係一個file, 其實都冇第二個可以renew取代佢...致於 神的慈愛和教導方式, 再上一點我已經解釋過.如若你說冷血, 你不如直接說人類冷血, 在有人類到現在, 殘殺自己同類最多的生物就是人類, 遠比禽獸還要多, 那人類是不是 比禽獸更加禽獸?!

2006-11-14 11:05:54 補充:
也不用把死看得太重.看來,閣下對聖經真的並不認識呢!←我不明白你有何例證假如閣下向黃大仙、天后求救,祂們也會救你;但起碼,即使閣下不相信黃大仙、天后,閣下也不會因此而下地獄呢!看來, 黃大仙、天后遠比耶和華慈愛得多了! 不相信黃大仙, 天后, 當然不會下地獄, 但要是由一些比較聰明的人設計一些無中生有的假神, 無中生有的戒條, 無中生有的好處, 無中生有的慈愛的話, 總會比真正的現實更加令人滿意, 問題是我們要找尋的 是"真相", 找尋真相的先決條件是客觀, 包括我在內.

2006-11-14 11:11:20 補充:
re: ANTHONY LO(人因有罪, 所以要面對死亡)這是聖經所記載的, 不明白怎會和青山拉上關係也不屑多回你一句

2006-11-15 11:54:18 補充:
只有從前是Y,某件事之後變成O,才會有如此這般講法。明白嗎?那麼, 我舉出 耶和華 以前是嚴格的, 經耶穌為世人受死後, 改變他的教導方式而變得慈愛, 在單單你這條理論上, 能否成立?除此以外,竟然有為數不少的人認同耶和華殘殺人類,還不斷美化其暴行,這些泠血之人,實在令人髮指呢! 我已經解釋過耶和華為嚴懲人類的原因了, 你能夠說我們美化他的暴行, 我亦能夠說其他人醜化他的作為, 誇張地說, 要研究某某在幾十萬年前一個動作的意思和心態, 沒完沒了麼, 你不如觀察他在近2000年來的行動來討論會比較有結果吧.

2006-11-15 12:46:13 補充:
「但要是由一些比較聰明的人設計一些....無中生有的好處,......總會比真正的現實更加令人滿意....」 唔....似乎基督教完全乎合以上所講呢! 容許我了解你的立場, 你是無神論者, 還是厭惡神者?! 後者是相信他的存在.「 到底閣下知否什麼是客觀?觀乎閣下文章,無一能夠稱得上是客觀呢! 」首先, 如若我不夠客觀, 可能我已經沒辦法和你溝通了, 我信主合共已經有12-13年了, 有些人可能只會用神的話語, 句句引用聖經, 他們或許會不明白, 有些人會不相信聖經的真偽.立場, 和客觀其實某程度上可以分開, 容我分享我信主的過程來證明什麼是客觀和立場.

2006-11-15 13:12:33 補充:
我信主10年, 一向是以一副很單純無疑問的心去相信神的存在, (確信)絕不懷疑, 在第一次看舊約聖經, 看到神殺人的多, 也不禁有點不解, 後來 我自己在偶然的思考當中想像, 神是否真的存在, 要是他不存在, 我祈禱的行為, 信念, 我曾經不段地和空氣談話? 不就和精神分裂一樣嗎? (我不是刻意討好你, 我是以基督徒身份分享我的過去), 後來我因為工作關係離開了教會3年, 又發覺進化論和聖經的出入, 又想像要是第一個單細胞生命的形成是由粒子和粒子間的抖動產生, 那麼, 我是醒覺了嗎?! 以往種種, 我曾做過什麼? 我比任何人更想知道這個神真的, 還是虛構的.

2006-11-15 13:50:10 補充:
又因為偶然, 剛回到教會, 但有時候一大堆人祈禱, 我不會專心, 又會莫視他們的行為.但後來 我相信了, 因為他是真的, 不是因為我(主觀)地相信, 而是我有很多理由解釋, 包括 考古, 地質, 歷史, 生理結構, 等等等等, 要我舉出證據也怕太長了(發問者想知道 我也樂意分析), 來支持我相信, 以前這樣強烈的質疑, 而改變了我的信心, 相信→不信→相信, 難道最後只是單憑(主觀)的思考嗎? 即使是現在, 我看到很多反基的文章, 說基督教是因為以前的環境才被創作這個宗教出來, 我也會細心看完, 思想他的可信性再分析, 這樣 我可以算是客觀嗎?

2006-11-21 12:01:47 補充:
簡單來說, 耶和華是為他的慈愛做預備, 世人的罪已經到了一個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神既聖潔同人既罪相差太遠了), 唯有派一個冇罪既人受死, 先可以洗淨世人的罪, 係神的安排, 非假仁假義.
2006-11-13 7:02 am
佢地唔係講大話,
而係佢地已經放棄左人類的良知,
滅絕左人性.

正常人對殺嬰, 種族屠殺,
會認為係殘無人道之事,
佢地就會認為係彰顯上帝之大能.

就好似挪亞方舟, 明明係空前絕後的大屠殺,
但基督徒就一次又一次地要證明:
上帝好勁呀, 一次過可以殺咁多人呀.

佢地的邏輯係:
人係上帝做的, 所以上帝殺就殺.
真真正正體現左:
君要臣死, 死不得不死.
父要子亡, 子不得不亡.
參考: 同基督徒係新聞組討論後的見解.
2006-11-13 6:56 am
我不明白教旨所講的愛指何物,是否單一的指對其相信,其余的都是次要.那是否只是佔有.如某些父母對子女般,認為子女是他們的附屬物.有生殺之權.其單方面的表示愛.亦認為充滿理由,造成一些家庭慘劇.亦相對如不信主,主亦要懲罰世人至地獄永不超脫.
2006-11-13 6:29 am
一、慘無人道的上帝律法:

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創17:14)〔由此看來,今天的中國男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是該殺的。)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22:18)〔中世紀時大肆屠戮所謂的女巫,根據大概就在此了。今天的巫婆、女氣功師之流,自然也都該死。)

偏向交鬼和行巫術者,死。(利20:6)〔看來神漢、男氣功師們也逃不過。〕

星期日是安息日,敢在這一天工作者,死。(出31:14,35:2)〔看來在星期天仍然勤勤懇懇去上班的無數海外中國學人也都該殺。〕

咒罵父母者,死。(利20:9,太15:6)〔你要是跟父母頂嘴,一不小心說漏了嘴,得,大難臨頭了。〕

自然,上帝同樣在乎人們罵不罵他:褻瀆耶和華的名字的,用石頭打死。(利24:16)〔上帝啊,我已經說了“殺人魔王耶和華”了,只好閉眼等著石頭砸下來了。〕

以色列人,或以色列人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處死。(利20:2)〔上帝怎麼那麼在乎以色列人的婚姻?〕

曾經有教徒為中世紀的屠戮異教徒辯解說:他們不是按聖經行事的,因為聖經宣揚的是愛,不會宣揚對異教徒的恨。這樣的教徒,大概是從來不讀聖經的,中世紀的基督徒,比今天的基督徒對上帝的律法要忠誠得多: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出22:20〕

對于異教徒,要把他們全部殺死,連他們城裡的牲畜都要用刀殺盡。(申
13:1)

如果你的同胞弟兄、兒子、妻子或有過命交情的朋友引誘你信別的神,你要大義滅親,先下手把他們統統殺死。(申13:6)〔幸好,我只是引誘別人不要信神,沒有引誘他們信別的神。〕

自然,上帝對人類性行為更是樂于管束,以死威脅:

凡與獸淫合的,不管是男是女,總要把他治死。(出22:19,利20:15,20:16)

男人與男人發生性行為的,處死。(利20:13)〔男同姓戀者,全部該殺!)

新娘子被發現不是處女,沒有貞潔的證據,用石頭打死。(申22:21)〔各位現代女性,千萬別結婚!〕

與鄰居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婦一起治死。(利20:10)〔不僅僅是朋友
妻不可欺,而是鄰居妻,不可欺,而且連女方也處死。〕

還有管得更寬的:與有夫之婦私通的,奸夫淫婦一並治死。(申22:22)

與繼母行淫的,二人一起治死。(利20:11)

與兒媳行淫的,二人一起治死。(利20:12)

人若娶妻,又娶了岳母的,三人一起用火燒死。(利20:14)

人若取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還是異父同母,一起殺死。(利20:17)

妻子來月經的時候同房的,夫妻一起殺死。(利20:18)〔這也管得太多了吧,至于嗎?〕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用火燒死。(利21:9)

若有處女已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要把這二人一起帶到城門,用石頭打死。(申22:24)〔做女人真慘,左右是個死。〕

若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將男的治死。女的姑且念她孤立無助,就饒了她。(申22:25)

這可都是上帝親口頒布的律法,如果你膽敢不遵守會怎麼樣呢?上帝就詛咒你要吃自己兒女的肉!(利26:29,申28:53)〔要是上帝的詛咒靈驗,做今天的基督徒們的兒女可就慘了。)


二、殺人如草、罄竹難書

聖經中的上帝,喜怒無常,動不動就成批成批地殺人過癮。以下所舉,只是耶和華殺人業績中的一部分。

上帝因為後悔造了人,便發大洪水把除挪亞一家之外的人全部淹死,連其他生物也跟著遭殃。(創6:5)

猶大叫兒子俄南跟守寡的嫂子同房,為哥哥生子立後。俄南不想讓哥哥有後,同房時遺精在地上,上帝看到了,就處死了他。(創38:10)

上帝故意讓埃及法老的心剛硬,不允許希伯來人離開埃及;然後他以此為借口顯示他的威力:給埃及帶來十場災難,包括殺死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哀鴻遍野。(出7:3,10:1)

耶弗他向上帝許諾把在他回家時看到的第一人殺了祭獻,雖然那人是他的愛女,還是殺了感謝上帝的恩典。(士11:29)

因為百姓放肆,上帝通過摩西命令大家殺自己的弟兄與同伴並鄰居,一天之內約有三千人被殺。上帝賜福給這些殺了自己的兒子和弟兄的人。(出32:27)

上帝聽見百姓發怨言,就怒氣發作,發火燒他們。(民11:1)

僅僅因為有一個以色列人帶了一個米甸女人到弟兄那里去,上帝就在以色列人中大發瘟疫,死掉了二萬四千人。(民25:6)

上帝的靈大大感動了參孫,使他殺了一千人。(士15:14)

烏沙牛失前蹄,無意中扶了一下約櫃,上帝因此發怒,讓他死在櫃旁。(撒
下6:6,代上13:9)

因為大衛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上帝就讓他們所生的孩子得重病。大衛為這孩子哀求上帝,結果上帝還是讓他死掉了。(撒下12:15)

上帝以色列人發怒,降瘟疫殺死七萬人。(撒下24:15)

約伯公正正直,敬畏神,上帝還對他不放心,就跟撒但打賭,放手讓撒但去殺死約伯的兒女、僕人和羊群,讓約伯長滿毒瘡,唯一的要求僅僅是保存約伯的生命以便考驗約伯的忠誠!如此作為,與撒但何異?(伯1:1)


可咒詛的教義

方舟子



假如你要成為基督徒,你就必須相信地獄的存在,就必須相信你不信教未入教的親人朋友不管他們多麼的善良,僅僅因為不接受所謂的“福音”就注定要在地獄?受永遠的折磨。如果你的親人朋友還活著,你還可存有一絲勸他們入教得救的希望,儘管這種希望未必能實現。而如果你的親人朋友已經去世,你就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在地獄中受苦受難而一籌莫展。如果信的是佛教,你還可以超度死去的親人朋友,但是基督教不給你這種希望。

假如你要成為基督徒,你就必須泯滅了良知,硬起心腸去相信這一幕慘劇的存在,去面對你的父母、祖父母和列祖列宗在地獄中的永遠的無法拯救的折磨。

耶酥說得不錯,如果你不恨你的父母,不恨你的兄弟姐妹,不恨你
的親人朋友,你不能成為基督徒。

我永遠不會成為基督徒,因為我愛我的祖先我的祖父母我的父母兄
弟姐妹愛人親人朋友,不管他們活著還是死去。



基督教在閩南傳了兩三百年,我的列祖列宗都是聽過“福音”的。傳教士們苦口婆心,威脅利誘,一手拿著奶粉麵包,一手指著地獄的烈火,入了教,不僅死後不會下地獄,生前還有洋麵包吃,所以我們那里把入教稱為吃教。但是也沒聽說有我的哪個祖宗是吃教的,至于我的祖父母都是聽過福音而嗤之以鼻的,我的祖母更是吃齋念佛是個佛教徒,他們都已不在人世,我要是信了基督,有什麼辦法去拯救他們?只能相信他們由于拒絕福音而永遠沉淪在地獄中了?我要是信了佛教,我相信他們都是好人,都能得好報,不會在地獄中受苦,佛陀沒說不信他的就沒有好下場不是?就算他們生前有過失,乃至有罪孽,我也可以想法超度他們嘛。目連之母成了地獄餓鬼,做做普渡就把她解救出來了。基督教又能提供什麼補救的辦法?沒有。它不僅不管死去的人,對活著不信它的人都是充滿了仇恨和詛咒,“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呵,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說著如此惡毒的話語的人,竟被打扮成了愛世人的救世主!
2006-11-13 6:05 am
1。 我在上一課問:我們要怎樣看待歷史上基督教的“暴行”,如十字軍東征,異教裁判所等? 有的人說,這些都是羅馬天主教徒的暴行,跟我們基督新教無關。但從非基督徒的角度來看,天主教也是基督教,他們不能明白,何以高談上帝之愛的基督教竟然以酷刑、火刑來對待異教和異端?從我們的角度來看,中世記離經背道的基督教會還是屬于基督教,對于他們所犯的種種“暴行”,我們還是難辭其咎。宗教改革運動后,改革宗(基督新教)和天主教分道揚鑣,我們當然就不需要背負他們的“罪行”了。但我們別忘了基督新教也有自己的“暴行”。在第十四課,我不是提及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把塞以維特(Servetus)燒死,因為后者寫了一本名為《三位一體謬誤》的書嗎?雖然有人辯稱這不是加爾文親自判決,但不可否認此事與他有關。這是加爾文一生中最大的敗筆。我們要怎樣看待這些事?

其實,我們不用回避這個問題,也不用想方設法掩飾這個問題,如日本教科書的刻意淡化二戰,在歷史描述上歪曲真相,在史料選擇上避重就輕,為自己開脫侵略罪責,否認慘無人道的南京大屠殺事件等等。中世紀離經背道的教會干下那些滔天大罪, 跟現在印度北部宗教聖地阿約提亞市(Ayodhya)一座印度教神廟被回教激進分子恐怖襲擊沒有什么不同(《聯合早報》2005年七月七日報道)。連約翰加爾文這位上帝的仆人也會燒死異端, 這表示什么?教會不是天堂。基督徒不是完人。加爾文可以寫下曠世巨著《基督教要義》,但他不過是一個蒙恩的罪人,一生行事為人不可能毫無瑕疵﹔基督徒的成聖是一種過程,而非一時之事,只要我們有心志活得像主耶穌,聖靈就能在我們身上作工,透過“百般試煉。。使人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一:2 - 4)這樣的成長是循序漸進,就如彼前一:3 - 8 所教導的,直到我們一天見主面,那時就“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里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林后三:18)。只有“反基人士”才會在“加爾文事件”大作文章,我們可不必因此而亂了陣腳。

最重要的還是,我們不要借用上帝的名干這些暴行,像那些宗教極端分子在世界各角落所干下的恐怖爆炸事件,造成許多無辜的人死亡或受傷。這正應驗了主耶穌說的:“。。并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上帝。”(約十六:2)現在的人借用上帝的名興師問罪,干盡一切丑事,《士師記》時代的人何嘗不是一樣,今天我們所查考的這一章肯定讓你大開眼界。

2006-11-12 22:06:50 補充:
希望幫到你la~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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