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女性)親人被前男友不知情(矇眼下)拍下祼照,該名前男友沒有放上網,沒有作出要脅勒索! 我手上沒有証據,而事件女親人現在仍然不知情,只是剛巧從該名前男友的朋友口中漏了口風!!
由於該名前男友無証據在我手中,漏了口風的朋友又不會作出指証而他亦不知祼照何在! 照我估計是否用不上禁制令或引用私隱條例要求男方交出手上資料?
為了不讓女親人及其家人受傷害 (因為唔想佢知被人偷拍了祼照)就不能指証前男友?
前男友就像一個計時炸彈不知何時爆出事件! 今天沒有放上網要脅勒索,到發生時我怕不可收拾(我曾出面跟前男友對質,他當然不承認,什至有可能他們關係結束後照片已被銷毀,照估計祼照是用來跟女親人分手不果時用以要脅,最後沒有發生)
我要怎麼辦?法律??黑手???証據????
請各位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