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人一齊由太子沿彌敦道踩單車到尖沙咀

2006-11-12 8:07 pm
如果約齊二十人,由太子沿彌敦道踩單車到尖沙咀天星碼頭。沿途排單行行駛,途中中間位(即係第十一個人)會扒頭到第一個,而最後一人亦會扒頭到中間位置。這樣有沒有觸犯任何法例,不論是交通條例或公安條例等等。

(Cop & Paste 的專家不要祈望被選為最皆答案。)
更新1:

難道駕車和踩單車不準爬頭?我出街使唔使講理由俾差佬知?

回答 (2)

2006-11-13 9:00 am
✔ 最佳答案
看情況是有組織的扒頭/ 超車喎, 但如果係燈口咁點先, 等好唔等好?
雖然隨時可下車返回行人路, 及可行走巴士線
但20人太張揚了, 如萬人某警察唔妥你地時, 會被口頭警告都未定, 況且扒頭看其他的交通情況, 可能因切線關係或速度問題而會致次序掉亂

犯法則無,. 只係怕上述各項罷了,
單車可使用單車徑的.

另外, 如新界的一些大路踩會無咁多車, 如沙頭角及大埔間的新娘潭路, 亦有長長的8公里路, 可在那兒試試亦可, 無謂咁激嘛.
2006-11-14 2:26 am
首先講我都玩單車幾十年,我有爬山單車又有公路賽車放在辦公室,但我又開私家車20年 :

我想問你地20個人想在彌敦道做乜?成班去威風?定想吸廢氣?你地無講幾點鐘去出車,也無講你地車速,你無講是否比賽,但如果在早晚間,你咁玩,我提醒如下:

單車是使用道路的機械工具一種,受交通法例管制,要法交通規例,在香港法例cap374 中列明在香港馬路上賽車是犯法的,就算兩架汽車追逐(包括就算只是兩架單車,法例一樣) 已經犯法。
如果你在彌敦道好似玩單車追逐賽 (不過我明白你地會慢的),隊制換位去頂風,你話呢?只要有一個加速扒頭已經構成賽車喇,交通警察看到,這是類似比賽,否則你地唔可以排單行,一個跟一個?跟紅綠燈?兼且講實際在彌敦道上,20架單車單行,三幾個燈位你地已經散晒,唔會一齊,唔會一條線。你地停單車等來等去,好無癮架。我自已汽車會二十多架車出去,都會等唔到,斷晒,唔會好似巡游咁得意的。

另根據公安條例,示威多過25人就要申請,閣下小心,但有更嚴的:
根據本港公安條例(245章18節) ,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及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年。

2006-11-15 10:48:04 補充:
補充你的跟進,駕車和踏單車都可以在安全情況下扒頭,但你上文講要每次扒十架單車頭,唔係一兩架,再者看來是你們會不斷扒頭換位,於是馬路上看到不是一排單車,而是見到不斷有單車從後追上扒頭。大家出外踏單車,不用通知警察,但當警察認為一群20架單車在彌敦道上有追逐扒頭,影響其他駕駛者又或者覺得是比賽,警察有權攔停你們查問一下。至於有無犯法,要看當時實際環境,不能現在說。如果你想問下一些單車隊的經驗,你可以找香港單車旅行隊問下,search 下他們的網可找到。佢地成日有幾十人出車,不過在新界。

2006-11-21 00:23:01 補充:
講多無謂,你喜歡就20人去喇,我用心答你無用。苦口良藥。問咁多把乜,自己20人就去喇,車,我隨時一兩百條友等我指,都唔會咁玩,你勁。
你咁勁抽,你邊個會的?
參考: 30萬電油錢經驗,加上我三架單車

收錄日期: 2021-04-18 20:21: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12000051KK0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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