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個人唔信耶穌係神, 係唔係都要下地獄 ?

2006-11-12 9:29 am

回答 (6)

2006-11-12 4:32 pm
✔ 最佳答案
佢落硬地獄, 唔信呢個咁既基督神就係最大既罪, 佢理得你做過d乜野好事
你睇下基督教團體佢幫窮人最終目的都係博出名, d人咪一樣生活在困苦, 佢地d基督徒得簡無事做咪當旅行lor, 咁就叫做好事家喇~上天堂~~

你唔信呀?你窮一生去幫人都落地獄呀!超!
偽善

2006-11-25 18:47:24 補充:
基督教真殘忍
參考: 厠內平安
2006-11-14 5:41 pm
唔管甘地、羅素、伏爾泰、叔本華、穆罕默德等,全都要落地獄,而且上帝還會加倍懲罰呢的反基既偉人

唔管希特勒、陳進興等,全都要上天堂,而且上帝還會永遠讓他們待在那裡

如果說基督教是一個愛的宗教,那倒不如說基督教是一個排他性極強自我封閉的團體組織,基督教所謂的愛是建基於條件式的,凡不信仰基督教的人,即使其道德完美無缺也要受永火之刑,窮凶極惡者如葉繼歡,一旦信主即擁有了天國的入場券,基督教這種精神是其“一元論二分法”精神的徹底體現。所以歷史上教會可以把他們眼中的異端送上火刑架活活燒死,在現今文明世界以及人文精神抬頭的社會下,這種情況當然不會再發生,但根據基督教的精神,我們仍可以像羅素這樣說:「若他們今日還是像昔日一樣的獨斷,他們仍會覺得有理由去把異教徒燒死在柴堆上。」

根據這種精神,基督徒總喜歡把不信基督教的人視為魔鬼,基督徒所謂的愛是想方設法令人信教,否則不信的人絕不是他們的弟兄姊妹,基督教所謂的博愛精神原是小圈子小人道德,難怪表現在男女感情上教會多主張“信與不信原不相配”的戀愛婚姻觀。

2006-11-14 20:46:49 補充:
部分基督教認為天主教唔係異端,德蕾莎修女可上天堂,但不管如何,基督教本質即係順昌逆亡。

2006-11-14 20:47:31 補充:
部分基督教認為天主教唔係異端,德蕾莎修女可上天堂,但不管如何,基督教本質即係順昌逆亡。
2006-11-12 7:52 pm
哈......哈......哈......哈.......

其實,唔信耶穌係神就要下地獄,只不過是啲基督徒一廂情願嘅

諗法啫!

話唔埋實情係:「信耶穌係神就要下地獄」呢!
2006-11-12 5:55 pm
我上面個個就講得o岩喇!
基督教好聽d咁講咪係信者得救囉!
真正意思係順我者生逆我者亡!
慘得過班基督徒仲要以為自己得到左真理,
大徹大悟, 根本就係怕死得不得了!
不過都唔緊要, 你唔信基督姐,
你屋企有人信咪得囉, 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你去殺人你都得救呀 ; )
2006-11-12 11:11 am
在舊約聖經中,人們習慣了統稱墳墓為「陰間」,所以雅各失了他的愛子約瑟,以為約瑟死了,於是他也就悲嘆地說:「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其實,嚴格地說,犯罪的人死後才去「陰間」;信主得救的人死後是去「樂園」的。「陰間」可以說,是一個暫時的拘留所,等到將來神審判過罪人之後,就被丟入「地獄」裡,而「地獄」也不同佛教所講的地獄。佛教所講的地獄是一個受各樣折磨,但滿刑後仍可以輪迴再生的地方;但基督聖經所講的「地獄」,雖然原文的用字,是「欣嫩子谷」,這只不過是借用耶路撒冷城外燒垃圾的「欣嫩子谷」來形容「無用的人」,像垃圾被丟棄,與垃圾蟲永遠被焚燒吧了,聖經啟示錄所說的真正地獄,不再叫「欣嫩子谷」,乃叫「硫磺火湖」,是永永遠遠受苦的地方。筆者相信,啟示錄之所以將地獄叫做「硫磺火湖」,是因為魔鬼又稱為古蛇,蛇是怕硫磺的,所以將來魔鬼去受苦的地方就叫做硫磺火湖了。至於罪人,神必要審判他們,如果他們生前一直聽魔鬼的話去犯罪,神就定規他們也要被丟到魔鬼所在的硫磺火湖裡去。聖經說,將來「陰間和其中的死人」都要被丟到燒著的硫磺火湖裡去。據筆者所了解,「硫磺火湖」又叫做「第二次的死」.我們知道,神警告始祖亞當不要吃那禁果,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後來亞當果然犯了罪,雖然肉體還未死,但靈魂卻死了,因為神將他趕出伊甸園,離開神的面。所以「第一次的死」就是與神隔開了.我們憑此可以明白,「第二次的死」的真定義,也就是永永遠遠與神隔開。「磺硫火」之類的形容,只不過是為叫人明白,第二次的死是何等的痛若而已。

根據主耶穌所講的「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和聖經其他的經文告訴我們,在「陰間」那裡,有十二大痛苦:1.仍有知覺:許多人以為,人死如燈滅,一了百了.其實不是這樣,人死後來到陰間,在那裡有火焰,甚是苦痛.這火焰是永遠不會熄滅的,聖經形容為「好像用鹽來醃各人」;2.黑暗:不要以為那裡有火,就有光.原來那裡的火是沒有光的,極其量,只能叫人隱隱若若看見一些東西,但整個環境還是很黑暗的,這黑暗是因為「離開了神,根本就沒有光」;3.在那裡可以看到天上,可以回想往事,又可以與「亞伯拉罕對話」。人看到天上而不能上去,人回想往事而後悔非常,這是一種痛苦.不像佛教的輪迴,做了另一個人或動物之後,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誰。與「亞伯拉罕對話」的意思,表示甚意不明的事,那時都得到答案了;4.與天堂隔開.聖經指出,「有深淵隔開,人不能過到那邊去,那邊的人也不能到這邊來」,意思是任何人都無法給與幫助或解救;5.不得見神的面,與魔鬼一同受苦.神原是人靈魂的天父,也是一切恩典和好處的源頭,可是,到那時,再沒有恩典了,再沒有好處了,完全隔開.代之,就是與魔鬼永遠在一起受苦;6.最痛苦是沒有水喝.財主求亞伯拉罕取一點水也得不到,可以陰間最痛苦就是口乾。據一些專家指出,人肉體痛苦之中,口乾是最痛苦的;這也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7.不得憐憫.財主求的只是「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也得不到;8.這是公平報應,因為生前財主也不憐憫在他家門口餓死的乞兒拉撒路.我們要知道,聖經清清楚告訴我們,將來神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這就是公平;9.非常後悔,哀哭切齒.因為那時已經明白自己所犯的罪,是何等的卑鄙污穢,生前放棄悔改的機會,是何等的愚拙;10.不想自己的親人也來到那裡.財主懇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復活回去見財主的五個兄弟,勸他們不要到他那裡去.可是,現在這個信息親自由主耶穌講出來了,有誰相信呢?人都認為陰間的事,是虛構的,是幻想出來的,但卻無法證實是這樣;11.面對神的審判,非常懼怕.聖經指出,這些在陰間的人,等到將來世界末日了,神就要在白色大寶座上審判他們,那時,他們怕得要求大山,小山倒下來,遮蓋他們.可以說,人在今生和來生所遇一切最可怕的事之,面對神的審判,是最可怕的了;12.永永遠遠無窮盡.朋友,陰間的痛苦不是幾萬年,或幾百萬年就會停止的,乃是「永永遠遠,無窮盡」,好像在一個圓圈上面走一樣,沒有一個開始,也沒有一個結束!你若不願到陰間去受苦,記住,「今生」是唯一可以選擇去與不去那裡的機會!!

2006-11-25 05:42:54 補充:
許多人以為,人死如燈滅,一了百了.其實不是這樣,人死後來到陰間,在那裡有火焰,甚是苦痛.這火焰是永遠不會熄滅的,聖經形容為「好像用鹽來醃各人」
2006-11-12 9:40 am
吳理佢信吳信jesus,
佢都有一個神佢信.
咁就enough,
無論who is god,
佢地都係人類的依靠,依賴...
你話right?


收錄日期: 2021-04-23 15: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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