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請...幫幫手?

2006-11-12 8:51 am
我陪w900i 俾條女偷左!!識佢半年了!報告了!....過了兩個左右!她自手了!啊sir打電話俾我!同我話...如果搵度條女....佢未夠18...唔好上庭!我話..如果攞返陪電話..無問題!
但過了幾個月....收度信...話條女..自手了! 我打電話..sir話...陪w900i電話賣出去了!如果你想要.....要請律師!!請問如何...好??

回答 (2)

2006-11-15 12:03 am
✔ 最佳答案
真係睇得好辛苦才問老兄你想問咩,不過都可以答到你。
其實件事分刑事同民事,你被偷竊,是刑事,你朋友會被起訴偷竊,或相關的罪行,基本上你收到律政署信件,表示案件已落案,應該在處理中,而你只是原訴人及證人,所以只需要在律政署要求出庭作證的日期,到法庭作證,而不需要請律師或者做其他事情,只是等出庭及等判決而已。
至於要請律師,因為你要求賠償電話,因為刑事案的刑罰只是監禁、罰款或守行為等,不涉及代你討回損失的賠償。所以你要討回電話,就只有循民事程序,由律師入稟法庭,向你朋友追討金錢或相關的損失。這個民事案件程序,與現時律政署進行中的刑事案是分開的,雖然是同一件案,但刑事就由政府告人,民事就由人告人,兩者性質不同,故不會在同一時間、同一個法庭中審理。
所以你要告多你朋友一次,不過順帶一提,民事訴訟的開支其實不少,單請律師已不是普通消費,不知道你的電話價值如果,不過應該是律師費貴過電話,所以有機會損失更大,值唔值得告多次就要考慮清楚啦。

2006-11-15 09:10:10 補充:
其實是你唔太明者。所以簡單再解釋,就是警方只負責處理刑事案件,包括捉賊、搜集証據供起訴用,而不負責民事案件。而你朋友將你的電話出售,根據產權概念,你是可以向你朋友或者向你朋友買了電話的人追討金錢或其他損失,但要由你自己負責追討,因為概念上是你朋友欠你債,你就搵律師入稟法庭追討,或你自行追討都得,不過政府同警察是不會為追的,你幾時見過警察代人追債?
2006-11-12 9:14 am
講得詳細d得唔得,吞吞吐吐咁,好難幫你.但如果你已經收到警方的信(是已經話咗俾你知你的案件最後進度)的話,就即係不論是否已被起訴,案件都已經完結咗.信上面應該有負責調查的人的編號及電話,問吓咪知囉.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46: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12000051KK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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