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航空母艦的長度不能超過400米

2006-11-12 6:56 am
我搜尋過有關航母的資料,
但發覺就連美國的所謂的超級大型航母, 都沒有任一隻的艦身長度超過400米.

為什麼航母不能夠超過400米呢, 咁就可以俾大型轟炸機升降

還有, 幾十年前的艦載戰機是怎樣升降的,
以前應該還未有甚麼推動發射器的

請幫個忙吧, 朋友!

回答 (4)

2006-11-13 12:09 pm
✔ 最佳答案
其實航空母艦的長度絕對可以長過400米, 不過要一艘航空母艦可以讓大型轟炸機甚至是重型戰略轟炸機升降, 恐怕她的長度要有2至3公里才足夠, 而且闊度也要大大增加, 否則機庫根本容不下重型戰略轟炸機。

再想想, 生產一艘大小有如一個空軍基地的軍艦所需的費用比生產一艘只有幾個足球場大小的空母所需的費用高出好幾十陪, 而且需要興建一個可容下這艘巨艦的軍事港, 而且這艘巨艦的運作費及所需的工作人員亦會比一般空母多很多。

即使, 軍費足夠可以滿足以上的費用, 但依然有幾個因素要考慮, 包括:
1.)如此大型的軍艦會否容易被攻擊
2.)如何推動這艘巨艦
3.)是否有必要於艦上搭載大型轟炸機或重型戰略轟炸機

首先, 越大型的軍艦無疑是可以搭載更多, 更重型的武器及裝備, 但體積越大, 艦會越重, 而且容易被敵軍發現及攻擊。雖然航空母艦週圍會有護航艦隊, 但要保護一艘有3公里長的軍艦, 護航艦隊的規模要比現有的大, 而且未必能提供可靠的保護。

其次, 即使現役的尼米玆級航空母艦, 都須要兩台核反應堆及四台動力機及四隻五葉螺旋槳, 如果要推動一艘這麼巨大的空母, 起碼要五台反應堆及起碼六台的動力機及螺旋槳。

最後, 現役於空母上的戰機F/A-18E/F是一部多功能機, 除可作空對空攻擊外, 還可進行轟炸及對地/艦攻擊等任務, 這機絕對滿足了海軍空戰隊的要求。
而現役所有重型戰略轟炸機都擁有超長程的續航力, 而且美國於海外也有部處空中加油機, 重型戰略轟炸機基本沒有於戰區內或附近升降的需要, 而且一般而言重型戰略轟炸機及隱形戰機都是不會於非美國領土中進行升降。
再者, 美國於全球的海外空軍基地都有部處大型轟炸機或攻擊機, 所以都不需要於空母上升降。


你指幾十年前, 是否指二戰時?
二戰的艦載戰機一般都是只靠其引擎的推進力升空, 因當年的戰機機身輕, 而且只能搭載小量武裝, 所以不需彈射裝置都能起飛。雖然飛機不需任何輔助便可以升空, 但即艘空母要盡量會逆風而行, 否則於艦上的戰機會進行順風升空(Tail wind), 降落也是靠飛機本身, 因當年沒有降落纜索, 所以有時戰機也會走出跑道, 掉進海裡。

但較特別的例子有1942年4月2日美國為了報復日本於1941年12月的一次虎虎虎行動--偷襲珍珠港。
當日於艦上搭載的並非當年的艦載轟炸機, 而是當年最重型的B-25轟炸機, 但於這次任務中所用的16部B-25是經過改裝, 將其重量大大減輕, 才可以勉強於CV-8 大黃蜂號上升空。但轟炸後這隊B-25並沒有於大黃蜂號上降落。
2006-11-12 9:28 pm
但是如果航空母艦的長度能超過400米,F-22,F-15等戰機可以升降,
為何不能長度超過400米?

2006-11-12 13:33:07 補充:
雖然大型轟炸機,在400米不能升降,但是F-22,F-15等戰機一定可以在400米升降,為何不能長度超過400米?
2006-11-12 11:07 am
事實上,沒有明文規定航母不可以超過400米這個長度。因為即使長過400米,大型的轟炸機也一樣無法起飛的。
首先,航母本身都沒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大型的轟炸機,裝了一兩架以後,其他的艦載機就不用上艦了。再說,大班轟炸機降落也是一大問題,試問要把一架大型的轟炸機停下來,要用多長的距離?不要忘記,航母的操作環境比陸上的機場惡劣多,不論是對飛機本身以及航母結構都是極為損害的。現時的轟炸機航程,根本不用在海上起飛才能進入敵人的領空的,因為有了空中加油的出現,使轟炸機的航程大增,換言之就不需要由航母將這些龐然大物送到戰場……
現時美國航母上的主力戰機已經是清一色的F/A-18,它們的任務主要是對付敵人沿岸的目標,以及封鎖敵人的海面力量,武力已經非常足夠的,故此航母根本不需要考慮讓大型轟炸機升降的問題。
在未有蒸汽彈射器以前,艦載機都是輕型的螺絲槳飛機,而且起飛的時候是用盡整條甲板長度的,一般來說,艦載機起飛的時候,航母都會對準逆風全速航行,務求令艦載機有更大的升力和速度。由於這些飛機都是輕型的,故此要讓它們在短距離起飛是不難的。
在1942年的時候,美國陸軍為了出奇不易突擊日本本土,於是由航母「黃鋒號」搭載多架B-25轟炸機,這些轟炸機都經過了一連串的瘦身程序,就連部份防衛機槍都被拆除,炸彈也不能多帶,減輕起飛的重量,即使如此它們都只可以勉強能夠飛起來。戰後,美國海軍也曾試過將陸基型的P-2V反潛/轟炸機放到航母,但只能做到讓其升空而無法讓其在航母上著陸,計劃最終只得作罷……
既然大型轟炸機既無需要上艦,也無法上艦,為甚麼還要設計不必要長度的航母甲板呢?

2006-11-12 09:36:30 補充:
另外,我6不明白樓上那位人兄copy一堆垃圾文字出來幹甚麼?完全與樓主提出的問題沒有任何關係……

2006-11-13 10:05:16 補充:
另外,甲板過長的代價是體積更龐大,換言之操作上來會很麻煩的,例如轉向舵、發動機功率,維修船塢及停泊碼頭等等都是需要有待解決的。如果因為要讓轟炸機上艦而做這麼多功夫,看來是得不嘗失的。反正,現時的大型轟炸機已經可以由一個地方,通過空中加油的方式去到很遠的地方進行攻擊。

2006-11-13 10:09:53 補充:
下面一位說F-15及F-22可以在400米以內進行升降,相信這個說法可能合理的。然而,我想告訴大家知道,不是所有甲板面積都是用作起飛用的,還包括降落、停泊區、待命區以及其他大型儀器設備的,起飛只不過是整個甲板的其中一部份﹗所以,艦載機起飛長度根本就沒有400米之多﹗
參考: 100%自己
2006-11-12 7:00 am
1 小鷹號(Kitty Hawk), CV-63, 小鷹級

2 企業號(Enterprise), CVN-65, 企業級, 這艘航艦在台灣會被奇怪地譯作"勇往號",這絕對是錯譯,因為英文"Enterprise"的翻譯就是"企業"。這艘航艦是人類歷史上第一艘核動力航空母艦。

3 甘迺迪號(John.F.Kennedy), CV-67, 小鷹級, 有人會將它獨立成一級,但事實上甘迺迪號與小鷹號只有少許不同,所以應被列為小鷹級。

4 尼米茲號(Nimitz), CVN-68, 尼米茲級, 這級是美國第二級核動力航空母艦, 美國從尼米茲號起就只建造此級航空母艦。

5 艾森豪號(Dwight D. Eisenhower), CVN-69, 尼米茲級。

6 卡爾文森號(Carl Vinson), CVN-70, 尼米茲級。卡爾文森是美國一位參議員。

7 羅斯福號(Theodore Roosevelt), CVN-71, 尼米茲級。此艘艦是紀念第26任總統老羅斯福,不是二戰時的第32任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

8 林肯號(Abraham Lincoln), CVN-72, 尼米茲級。

9 喬治·華盛頓號(George Washington), CVN-73, 尼米茲級。

10 史坦尼斯號(John C. Stennis), CVN-74, 尼米茲級。史坦尼斯是美國一位參議員。

11 杜魯門號(Harry S. Truman), CVN-75, 尼米茲級。

12 朗奴·列根號(Ronald Reagan), CVN-76, 尼米茲級。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14: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11000051KK0595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