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香港境外的警察權力

2006-11-11 4:47 am
如果有一個犯人已從海路離開香港,而一個休班警員在船上要求船隻駛回香港並捉拿犯人。請問這位警員是否有這樣的權力呢???

回答 (2)

2006-11-11 7:26 am
✔ 最佳答案
無權。香港警察在離開香港水域、領空、或領土後都無執法權。但罪犯如果在香港犯法則香港法庭擁有審判權。正確做法係通知船長事件情况及性質,由船長自行決定回航或在下一泊岸地點交由當地警方接手處理。休班警員可以沿途監視罪犯行動,當然罪犯在船上可以逃得去邊?在到達下一個泊岸點的警方將罪犯合法拘捕及扣留後,香港警方可以透過國際刑警這組織將罪犯引渡回港受審。
2006-11-11 9:40 am
權力 = 無能為力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33: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10000051KK0370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