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已被委任做陪審員後

2006-11-10 8:19 am
請問已被委任做陪審員後,之後程序會点呀,是否需要面試及要帶備一些文件給法院辦理,例如學位證書,謝謝。

回答 (1)

2006-11-13 3:29 am
✔ 最佳答案
被委任做陪審員後, 不需帶備任何文件去法院

做一個陪審員的條件:
1.年滿21但不超過65
2.精神健全而無任何使你不能出任陪審員的傷殘情況如聽覺或視覺的損傷等
3.品格良好
4.熟悉聆訊時所採用的語言(chinese or english)

豁免出任陪審員:
若你被傳召出任陪審員, 你應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出任陪審員的條件, and是否屬於陪審員條例中訂明的可豁免人士.

如你希望獲得豁免, 可在下列情況下盡快致函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 詳述你的理由:
1.when you receive司法常務官的通知, 你會被納入陪審員名單時
2.當陪審員臨時名單或增補名單已備妥且可供查閱時, or
3.when you receive 傳票, 傳召你出任陪審員時

司法常務官考慮你的application for expemption後, 可予以批准或拒絕, Exemption不會輕易獲得批准的, 如果你是以公事為理由, 通常不會批准
如果司法常務官refuses you application, 你仍可在被抽籤選中為陪審員時, 在法庭上向法官提出豁免
參考: 陪審團JURY (司法機構出版小册子, 可在任何一所法院免費取閱)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33: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10000051KK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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