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一個月......

2006-11-07 6:28 am
我和朋友合租了一間屋 , 到今年12月26日是合約期(死約)滿之日 , 因為我們想一年後不住了 , 我們於十月中前通知業主我們會於12月25日後搬走(租約內有一條約為:一年後租客如須退租必須要在起租日起計預早兩個月通知,否則扣按金一個月) , 我們起初定義為我們定意住滿一年死約(12個月)就不住了,所以在約滿前2個月(10月中)通知業主 , 但她說這條是指要於死約後住多2個月為通知期才可搬走, 我們不知道通知期是要住 , 不可以口頭通知 . 但哪豈不是14個月死約? 我們又有大約8千元的按金在她那裡 , 我們10月份已沒有交租的了 , 現在決定11月中會搬走 , 我知道這是違反租約 , 但我們是租不下去了.....我想問:1>如果我們這樣搬走了 , 他日業主真的向小額錢債告我們 , 申索費會很高嘛,因為我們欠租一個月又未住滿一年?! 2>那條條約我們解釋為我們只是在死約年內給2個月通知,又不是在死約期內搬走,十月中知會她不可當是通知期嗎?
更新1:

沒有定明啊~只有這條 : "一年後租客如須退租必須要在起租日起計預早兩個月通知,否則扣按金一個月"......

更新2:

但如果業主真的去告我們 , 我們又應否11月中便搬走呢 , 因為又欠租一個月 , 又於死約未完前退租了....尚不是更麻煩?!業主硬要我們住14個月才可走(完成合約要求) , 但我們又未能交租 , 兩難之間 , 我要到12月中死約期滿了才走嘛?...可以怎辦?

更新3:

另外我們的鐵摺門(向橫開的)是業主裝的 , 但因面積太大 , 我們搬入時隔鄰的主戶常投訴我們開門時容易弄/影響到他們的"地主位" , 起初是在我們的牆上(近地面位置)寫字要我們處理 , 但我們只是租客沒有理會他 , 業主找了人上來用油塗了及告訴他再寫會報警..之後他們沒有再寫 , 欲每次他們有人回家時都會很大力的關門 , 但我和朋友因不想弄大事情 , 也忍受了...他們不論幾點回家也是這樣大力關門 , 真的被嚇了一跳 . 所以這也是我們想盡快離開的原因..我想問他日若真的要"對簿共堂"...這情況可成為對我們有利的條件嘛!!

回答 (2)

2006-11-07 6:45 am
✔ 最佳答案
死約即是係死約1年內都不可搬(一定要住足一年)
而租約訂明退租必於2個月前通知
唔可以當死約期就係通知期架
咁即係你地違反租約

如果業主去告你地係好費時失事,多數都唔會咁樣去追討
如今你們欠租1個月業主係會係按金扣
個d按金你們都不可能攞返

2006-11-06 22:47:23 補充:
生約指租約期內任何一方(業主和租客)只要依合約規定,給予足夠通知期便可終止租約。死約指合約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可單方面終止租約,除非提出一方交出一筆合約規定或雙方協定金額的毀約費用。
2006-11-07 10:51 am
租約內容最重要有沒有定明

-- 退租通知書不可早於由起租期開始幾多個月內發出


收錄日期: 2021-04-29 22:20: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06000051KK0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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