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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辭
修辭學是研究修辭的學問,是語言學的範疇。修辭是增強言辭或文句效果的藝術手法。自語言出現,人類就有修辭的需要。修辭可以令人:
修飾自己的文章、語言,吸引別人的注意力、加深別人的印象和抒情效果
更清楚了解別人的意思,不會受修辭手法的影響而有所誤解
便於分析、欣賞文學作品
語源
漢語中的最早的修辭一詞出現在《易經》:「修辭立其誠」。是修飾文辭的意思
修辭的「辭」可以分為文辭(寫文章所用的)和言辭(或稱語辭,口頭說話所用的)。最初的修辭和語言一樣,重心都在說話方面;就連「辭」這個字最初也是指言語,而非文字的組合——說文解字:「訟辭也。」後來重心才向文辭發展。
歷史
修辭學是由柏拉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發展起來的。這時的修辭學更適合稱為修辭術,是指演說的藝術。在亞里士多德著作《修辭的藝術》的第一句,他描述修辭為辯證法的相對物,即是說辯證方法是找尋真理的要素,修辭方法便用作交流真理。
在中國古代,先秦就已經有了關於修辭的零星言論。例如莊子很重視寓言的效果;惠施十分重視比喻手法。兩漢時期的學者曾激烈討論《詩經》的基本修辭手法:賦、比、興。
魏晉之後,不少文學批評作品如各式各樣的詩話、詞話都有談論修辭,但專門談修辭學的作品還很少。例如劉勰的《文心雕龍》是首部「修辭」二字的意思和現代理解相同的作品,書內亦談了不少修辭手法。而宋朝陳騤的《文則》則可視為第一部修辭學的專著。
五四運動以後,修辭學擺脫了文學批評的範圍,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當時的修辭研究主要有兩種傾向:
模仿西方的修辭著作
輯錄古人的說法
漢語中最重要的一部修辭學著作就是陳望道在1932年出版的《修辭學發凡》。
辭格的列表
兩件事物的比較
比喻
明喻
暗喻
略喻
借喻
象徵
映襯
正襯
反襯
對襯
轉化
借代
問句
反問
設問
誇飾
句子之間
倒反
排比
對偶
層遞
遞昇
遞降
反覆
頂真
文字
疊字、疊詞
雙聲
疊韻
對偶
雙關
迴文
參看
風格學
語言風格
參考
黃慶萱《修辭學》,三民書局
鄭子瑜《鄭子瑜修辭學論文集》,中華書局
外部鏈結
香港商業廣告常用修辭格研究-修辭在商業社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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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說明的手法有很多:
比較說明: 把兩種或以上的事物加以比較,揭示事物之間相同與相異的地方,從而區別事物,說明道理。
定義說明 :用下定義的方法,指出要說明的對象的性質特點。
分點說明 :把要說明的事物分開要點,逐點說明。
分類說明 :把要說明的對象分開類別,逐類說明。
多角度說明 :從幾個角度對同一事物加以說明,顯示出該事物的特點。
描述說明:用描述的方式,顯示要說明的對象的特點。
數據說明:引用數據來顯示說明對象的特點。
舉例說明:用具體的例子來說明事物或事理。
比喻說明:以人們較常見的,熟悉的事物來作比喻,以說明事物、事理,使說明更清楚。
引用說明:引用重要人物的話來加強說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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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敘
記敘手法就是記敘文的寫作手法, 常用的敘述方法有順敘、倒敘和插敘!!!
順敘就是按客觀事物發生發展的先後次序進行敘述。倒敘就是把事件的結局或事件中最突出的片段提到文章前面敘述, 以引起讀者註意, 然後再按事件的一般發展順序進行敘述。插敘是在記敘某一事件時由於情節需要, 插入記敘其他相關事件。倒敘和插敘是長篇文章的寫作手法。通常應試作文為短篇, 用順敘即可有效達到目的。如果想突出戲劇效果, 在情節確實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倒敘加強文章吸引力和感染力。
記敘文就是以記人敘事為主要內容的文體, 通過敘述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和結果及人物的經曆、發展、變化情況對事件或人物做全面介紹。常見的形式有新聞報導、日記、傳記、故事、寓言、游記、回憶錄等。
記人和敘事關系密切, 通常並存於同一篇文章裡, 寫作時要有側重點。敘事性記敘文以事為主, 著重有條有理地敘述事情發生的前因後果及發生發展的整個經過, 人物描寫穿插其間, 為事件服務, 不能喧賓奪主。記人性記敘文以人為中心, 也離不開敘事,但不能簡單地做敘述, 而要通過介紹人物的身世經曆或事跡突出人物個性特征。
無論記人還是敘事, 文章中都必須有一條統一的貫穿全文的線索, 通常以時間、空間或事件的內在聯系為敘述的主線。敘事性記敘文可以圍繞事件發展過程來寫, 以記人為主的文章則要以人物活動為中心線索安排細節材料。
記敘文還要註意時態問題。如無特殊情況, 整個段落和文章要保持時態一致, 不要無原因無目的地變化時態。敘述日常生活時應采用的基本時態是簡單現在式, 若想在這個時態基礎上表達已發生情況用現在完成式, 表達正在發生的情況用現在進行式, 表達將要發生的情況時用簡單未來式。在敘述過去發生的事情時基本時態應為簡單過去式, 在此基礎上可根據具體情況相應地使用過去進行式、 過去完成式、 過去未來式等。
基本要求
1. 主題鮮明, 內容清楚
主題鮮明指選擇的細節材料要清楚具體, 有典型意義, 有利於表現和突出主題。內容清楚指把記敘文六大要素, 即時間、 地點、 人物、 事件過程、 原因和結果交代明白, 敘事結構完整, 開頭語、 正文及高潮性結尾安排得當, 給讀者以完整的認識和印象。
2. 條理清晰, 層次分明
指圍繞確定的線索組織材料, 按照敘述邏輯和順序有條不紊地進行敘述。如果敘述的事情多而複雜, 要針對材料分析主次和層次, 辨明主線和副線, 並圍繞主線安排副線, 不要寫成流水帳。
3. 詳略得當, 主次適宜
即詳細敘述最能表現中心思想的中心事件, 重點敘述主要情節的關鍵處, 次要情節粗略簡寫甚至一筆帶過。記人敘事時繁簡得當, 分清主次是主題鮮明的保證條件。
記敘的線索有七種
1.時間順序(中二)
2.空間轉換(中二)
3.人物思想、感情變化 (中三)
4.以人物經歷(中二)
5.以事件的發展(中二)
6.以事物 (中三)
7.以事情分雙線線敍
參考: yahoo知識.. 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