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本身就是公司合夥人,在填非移民申請表時有以下問題,請各位幫幫忙指教一下。 Thx! 謝謝幫忙! ^^
1) 在 20項 填現任僱主名稱時,點填?是否照填公司名就得?是否需要備註寫自己是公司 的合夥人/Director 身份?
2) 在 21項 中 填現任職業 應填 self-employed(自僱) 一話填 Director ?
3) 在 24項 中 如果是住酒店,但此刻未 book 未知住那間,是否不用填任何地點資料呢?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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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06000051KK0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