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刑,實際上分成縊死和吊死兩種。縊死,是指以繩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吊死,是指以繩索將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
絞刑一般是指執行死刑。但絞刑的兩種情況也可用於謀殺、自殺。
作死刑解釋時,又稱問吊、繯首死刑等;如用於自殺則稱自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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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和原理
一般而言,把要死的人吊在樹上或樑上是最簡單的方法。這種方法亦稱為上吊。現時執行時通常將犯人站在或坐在活門上,黑布蒙頭,然後在頸子繫上絞刑繩,雙腳扣上重物。當執行者拉開活門,犯人就會頸椎折斷致死。
亦有像拔河那樣的縊殺方法,即兩組人員在兩旁拉扯繩索,勒死在中間的人。
縊死的原因相當複雜,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頸部大動脈受壓迫以至於血管閉塞,導致腦或心臟缺氧死亡(絕大多數)
頸椎折斷導致中樞神經破壞(高處下墜,只有在問吊中發生)
氣管閉塞導致窒息(雖然大多數人以為這是死亡的主因,但實際上極少發生這種情況)
因血管受壓而引起的心臟衰竭(幾乎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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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刑概況
世界各國均曾以絞刑處決犯人。多數情況下,受絞刑的都是平民百姓 (貴族多用砍頭) ,因此使用絞刑被當作是不榮耀的象徵。因此,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犯很多都以絞刑處死。
在中國歷史上,絞刑通常不是最低級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為保留全屍,通常會要求自縊賜死或絞刑處死,而不是可能導致身首異處的斬首。現在多用槍斃。
英國曾以問吊作為其車裂刑的第一步,而犯人不會在此階段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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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曾被縊殺、處絞刑或自縊而死的名人
呂布 (198年被曹操處刑)
隋煬帝 (618年被縊殺)
楊貴妃 (756年士兵要求,唐玄宗傷心賜死)
明思宗 (1644年自縊)
和珅 (1799年因巨貪,清仁宗賜死)
東條英機 (1948年受刑)
取自"
http://zh.wikipedia. org/w/index.php?titl e=%E7%BB%9E%E5%88%91 &variant=zh-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