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行淫」的定義是…?婚前性行為是嗎?(請盡量引經文)
更新1: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 這句給我的理解是指一夫一妻制,結了婚的人不應和其他人上床。卻未有提及婚前性行為。
更新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 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我睇返上文下理,覺得呢句既意思頗含糊,唔明佢究竟想表達咩意思!我理解為: part 1:人即使唔係因為個女人淫亂而休妻,亦等如為個女人冠以淫婦既罪名。咁咪即係明知個女人無辜都唔理? part 2:呢個情況下娶個女人都係犯姦淫。咁咪即係話即使唔係個女人犯錯,都要罰佢終身孤獨,而邊個幫佢而想娶佢既都同罪? 聽落幾唔公平喎!我有無解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