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結婚申請大陸女子來港長住

2006-11-05 6:30 am
1)我想問是否一定要結婚才能申請永久香港居民?
2)如果我想她來港,我應該在哪同她結婚呢?
3)怎樣申請,在哪兒申請呢?
4)申請過程要多久呢?
5)費用多少呢?
6)單程證和雙程證有什麼分別呢?

回答 (2)

2006-11-08 12:57 am
✔ 最佳答案
1)當然,女方和你結婚後才有資格申請定居香港,在港居住7年後,才可以成為永久居民
2)香港或大陸都可以,如果沒時間回去,可叫她帶未婚証明來香港注冊
3)結婚後,帶上結婚証以及女方的户口本,身份証到她的户藉所在地去申請,要填一份申請表,去她的所在單位(如果單位是國有單位),如不是就要去户藉所在地派出所蓋章,証明無犯罪記錄,最後送交所在地出入境
4)夫妻團聚類的要輪候5年,每天0.1分,365*0.1*5=182.5,有182.5分後不久就可拿單程証了
5)費用倒是不貴,几佰元吧,是辦証的費用,如果有小孩,有的要做DNA,得3000多,所以生小孩還是來香港生比較好
6)拿了單程証就可以定居香港了,去入境處換身份証;雙程証相當旅遊証件,最多可逗留3個月,3個月後又得回大陸簽一次,每次續簽的辦理時間為14天,加快7天就可以了.
參考: 我自己等了5年,今年剛定居,所以很清楚程序.
2006-11-05 9:50 pm
(1) 一定是, 你自己都要係

(2) 內地都得, 你要回去問下d結婚手續, 佢地需要你係香港未結婚, 有良民証
內地結婚, 香港都承認

(3) 結左婚, 先算啦, 要攪好耐

(4) & (5) 每個內地都唔同

(6) 單程: 是你和她結婚後, 有一個正式身份, 她才可以申請單程來港定居
雙程 : 如旅遊身份, 來港後一定在限期內回去, 不是永久居民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07: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104000051KK0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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