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麽要戰爭呀????????????????

2006-11-05 12:40 am
一定要長細!!!!!!!!!!!!!!!!!!!!!!

回答 (7)

2006-11-05 12:43 am
✔ 最佳答案
戰爭是政治集團之間、民族(部落)之間、國家之間的矛盾最高的鬥爭表現形式,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最高、最暴力的手段,通常也是最快捷最有效果的解決辦法。

人類出現以來,就一直沒有停止過;戰爭伴隨社會的革命,帶來新的格局。 古代各個部落之間的戰爭,促進了民族的融合和國家的形成,也是民族大遷徙直接原因;國家內部不同民族之間的戰爭,促成民族的獨立和新生國家的誕生;國家內部政治集團之間的戰爭,促成政權的更迭,如國共內戰。

戰爭與武裝衝突相比,對抗形式,戰爭表現為,一是殘酷性,雙方以一切可用的暴力手段攻擊另外一方;二是毀滅性,對抗的時候以一方消滅另外一方為代價;三是目的性,直至對方屈服、達到目的;四是持久性,常規戰爭持續時間長達幾年或者數十年,現代的高科技戰爭持續數月到幾年。任何戰爭都經過了策劃和準備。
參考: me and wikipedia
2006-11-05 1:19 am
戰爭:爭最個人自由、權力、地位等......
參考: ME
2006-11-05 1:01 am
為什麼要發動戰爭?
這是因為人們不雛得以和為貴,
以「自己」本身作業最優先,那便代表自私。

他們利用戰爭去搶奪想得到的東西,
不理會生死。那時的世界,生命根本不算是什麼,並不重要。

有些是因此別人搶奪了自己本身的權力,
造成反感、反對、不滿等憤怒,
在沒有辦法的當時,便選擇以武力去解決,
這才能得到自己應有的權力和自由。

但你想想?這全部都是人為的!
為什麼他們會感到沒自己和沒權力?
是因為管理者沒有好的政策,不清楚人在世間的所有問題,
只管自己可以吃飽能睡能走。

當時平民沒有足夠的知識去了解身邊事物,
沒有知識便算是一個「粗人」,
粗人便喜歡以武力去解決自己認為錯的事。
沒有真正了解事情後果和了解事情發生要處理的手法。
於是便以武力去爭奪自己想擁有的東西。

這些都是每個人的心態。

簡單的說:

以前的
戰爭:爭最個人自由、權力、地位 等...

這都是自己的個人看法。
文章只供參考。
參考: 我認為
2006-11-05 1:00 am
因為戰爭是由於兩個國家的政冶問題、或是貪人地國家的資產:如石油等.......
參考: 300個戰爭之迷
2006-11-05 12:59 am
戰爭為的事情很多。
1. 想要多點國土
一個國家覺得自己的國民生活條件有限制,要奪得對方土地資源,便會有機會去侵略別國。如:日本發動侵華戰爭、日侵佔菲律賓戰爭(奪取石油資源)…
2. 統治者欲令人信服
國家統治者要令到國民信服,或是令自己國家版圖擴張,令其他國家信服,便有可能會選擇去侵略別國。如:阿歷山大大帝。
3. 統治者自己的欲望
每一次戰爭,也是因為統治者欲得到比現在更多的力量,從而去達成他自己various的欲望。如:隋煬帝侵略高麗。或是另一國沒有尊重他,強者是以會發動侵略戰爭。如:慈禧太后當年以義和團向各國宣戰,八國聯軍攻入北京。
4. 國民的意願
當一個統治者為政苦害百姓,百姓便會要求推翻這統治者而求過一些好的生活。如:秦代末期民變。
5. 保障自己國家利益
當弱國被強國侵略時,弱國有二選擇:一是順從強國所有意願,當強國的附庸。如:南宋長年成為金國的附庸。二是發動抵抗戰爭,以免自己國家利益有損。如:中國被日本侵略,抵抗長達八年。
大約是這些吧~ 八九不離十。
2006-11-05 12:50 am
戰爭

War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戰爭,在人類的歷史上是一個較新的現象。雖然人群施加傷害於其他團體並不是新鮮的亭,但正如萊特(Quincywright,1942)所表示的,戰爭的良普遍形式,即他所稱的“社會戰爭”(social war),是一種儀式。人群可能彼此攻擊,但當第一滴血流出時,敵意通常就結束了。

從事戰爭以獲取經濟與政治的目標,以及劫掠與支配,是較晚近的現象,且和通常所謂的“文明”(civilization)有關。社會愈是表現出農業的特徵(相對於採集 漁獵或畜牧),組織形態愈像國家(相對於氏族clan,部落tribe,村落village),以及內部愈是分工(超乎我們在所有社會中都可以發現的基於性別與年紀的分工),似乎就愈為好戰,即他們將使用侵略性戰爭以獲得經濟與政治的目標。由於這些結構的特徵正是西方社會(“近代的”,“已發展的”)的典型,我們可能會認為西方社會特別傾向於好戰。但是西方的社會宇宙論和西方社會深層的意識型態結構的重要性,也應該被提及。例如,在傳教使命(missionary command)之中,就表現出做為世界中心,及擁有具全世界普效性的社會法則的想法(Matthew,28:18 20)。在此既有的信念之下,戰爭不但是權利,同時也是任務。此觀點為伊斯蘭教及基督教的世俗產物,自由主義和馬克思主義所共有。

戰爭一直有愈來愈危險的趨勢。參戰者戰死的危險愈來愈高,且平民在被殺害者之中的比例也不斷擴大。中古時代在戰爭中喪生的交戰者不超過百分之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此比例昇高到百分之四十。但是一次大戰中只有四分之一的喪生者是平民,二次大戰中則有一半,而在中南半島的諸戰爭中則超過百分之七十五。值得注意的是假使有一場大型的核子戰爭發生,由於其結果(fall-out)的新現象,在非交戰國中將有許多死傷。此外,在敵意行動結束後,由於對生態的長期影響,也將會有災難。

為了暸解戰爭,光是注意所使用的武器是不夠的;同樣或更重要的是,促成戰爭的衝突形成。若根據各國在國際分工中的位置將世界分為核心與邊陲國案,我們將得到三種主要的戰爭型態:

1.核心對核心的戰爭 現今的東 西衝突即是此類。

2.核心對邊陲的戰爭 現今的南 北衝突即是一例。

3.邊陲對邊陲的戰爭 這些經常被輕視地指為“區域戰爭”(local wars)。

核心國家,已其是超強,認為它們之間的衝突才是真正的,且不是沒有理由地視所有其他的衝突都來自前者。不論如何,在「後二次大戰」時期,核心 邊陲戰爭顯然已成為最重要的。從1945年以來的大約150場戰爭中,至少有百分之七十的交戰行為可以被列入這個類屬,其中包括一切的民族與人民的解放戰爭。如何脫離核心國家對邊陲國家曾有且繼續擁有的殖民或新殖民的支配一直是問題所在。典型的情況是,核心國家與當地的政經菁英的橋頭堡(bridgehead)聯盟。如果有一超強或集團涉入,則另一個超強或集團則通常可被倚賴以支持當地的反對運動,但雙方小心翼翼地避免直接的對抗,以免昇高為具核戰危險的東 西衝突。以傷亡來說,現代的核心 邊陲及邊陲 邊陲戰爭的傷亡總和已達到第三次世界大戰的規模。但它並不符合歐洲的世界大戰公式:基於類似德國渡過萊茵及奧得河,或對現在超強之一採閃電攻擊(如1941年6月22日德國對俄的巴巴羅沙行動(operation Barbarossa)及1941年12月1日日本在珍珠港的行動)。正是這樣的印象使得今日的超強採取不重覆(nevermore)政策,防止由於軍備不間斷的質與量的進步而使武器更具破壞性且更無弱點的情況,所帶來的第一擊(first strike)。

如果核戰是巨型戰爭(macro war),而傳統戰爭(沒有集體毀滅的武器,如核子的、生物的、化學的、生態及輻射性的武器)稱為中型戰爭(meso war),那麼什麼是微型戰爭(micro war)?顯然地,此一名詞可以用來描述通常所謂的恐怖主義(由那些恐怖主義的對象所稱)。目標是較特定的,如選定的個人及地點;武器是短距且小破壞範圍的,如手槍。這種微型戰爭可以成為所有戰爭的具體型態的一部分,但也許在核心對邊陲戰爭類型中尤其重要,它被弱勢的一方選為戰爭的型式。而其辨證的發展是,恐怖主義導致反恐怖主義,軍事警察行動,刑求,暗殺小組(death squads)等等。當今天幾乎所有主要的衝突都已國際化,古老的對外及對內(內戰)戰爭的區別已無甚意義,在現代戰爭的概念中,不包含恐怖主義的衝突無疑是做作了。

反對戰爭的努力有兩條廣泛的途徑。一是反對武器,另一則以解決其深層肇因的觀點來關照衝突本身。前者並非一個成功的方法,很明顯地,裁軍會議的次數很多,且不曾降低摧毀性武力的總數,雖然偶而它們反映技術上的改變也可能轉變武器的形式。在此有一種可能,就是多少沿循歐洲的瑞士、南斯拉夫、奧地利、及芬蘭的政策,管制技術轉變,以發展純防禦性武器。如此可以支持非刺激性的軍事姿態。

衝突的解決,仍是避免戰爭或類似戰爭行為的必要基本條件,縱非充分條件的話。問題是,衝突的解決通常是假設了某種改變,某種權利及利益的再分配,且將被現狀中的既得利益者所抗拒。這些人包括在世界事務中擁有擴張的及擅權跋扈的地位,在世界各地都享有物質及政治利益者。
2006-11-05 12:42 am
一個字 貪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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