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上面所有人都是錯的--
緊記一樣法例: 一個香港居民在香港駕車,必須持有香港簽發的香港駕駛執照 !!!!! 其他國家簽發的駕照或任何地方簽發的國際駕駛執照都不可以。
註: 1. 持有香港身份証就是香港人,不論永久與否。
2. 除非你是外地游客,並無香港身份証。
上面是法律,請勿爭拗,至於警察執法與否,見仁見智,但有意外時,法官不會同情你,如果拗的,大可以話無牌駕駛都得,拉唔到就得喇,這是對法律的完全無知。上面有香港人提及試過用國際駕照在香港開車,我只能告訴你,你好彩無事而已。
法律要大家遵守,唔係講玩,無牌駕駛和無第三者保險,如果無傷人,會判停牌一年,罰款約HK$1500, 初次已經有傷人或再犯,判坐監三個月和停牌三年,各位好自為之。
其實我在其他版答過差不多的問題
下文中英對照,方便你
This is bilingual answer for you.
法律性的問題,答你的人應具備足夠常識和知道其法例,因為你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你不能用外地或國際駕駛執照在香港開車,除非你已經在澳洲住了好多好多年,咁你可以當作是香港的游客,你只是作為澳洲取到車牌,你現在的澳洲駕駛執照或澳洲簽發的國際駕駛執照,你都不能在香港駕駛,除非你擁有香港駕駛執照,你在澳洲的駕駛執照可以依香港法例去香港運輸處換香港駕駛執照,但你要通常連續在澳洲居住了半年,(中間回過香港幾日探親都得的),詳情可看香港運輸處網頁。
如果你未夠半年,咁等下次翻香港才弄罷。如果你只是去了澳洲旅遊工幹住了三四個月就回來香港,咁一定唔得的~~~除非你換了澳洲護照
Your question is a legal question. One should have enough knowledge on the law and its applications. You are a Hong Kong permanent resident, you cannot drive in Hong Kong with Aus driving licence or International driving licence (no matter where issued)Unless you were living in Aus for many many years, you might be treated as tourist and drive in HK with your Aus licence. As you are HK citizen, Your Aus status will not be recongised by HK Government. You need to apply a driving licence without test by using your Aus driving licence.
However, you need to live normal continously in Aus for over six months. ( Some days in between back to HK fro visit is OK). If you only stayed in Aus for only some months and got the licence. HK Govt does not allow that. sorry.
You might change next time when you back HK if you live in Aust now.
以下是香港運輸處的常見問題:
8. 假 如 持 有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簽 發 的 國 際 駕 駛 許 可 證 , 可 否 在 香 港 駕 駛 車 輛 ?
從 外 地 到 港 人 士 , 如 果 是 遊 客 而 又 合 乎 法 例 的 年 齡 限 制 駕 駛 私 家 車 、 輕 型 貨 車 、 電 單 車 和 機 動 三 輪 車 的 人 士 ﹐ 須 年 滿 十 八 歲 或 以 上 , 駕 駛 其 他 車 輛 類 別 須 年 滿 二 十 一 歲 或 以 上 , 便 可 持 有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簽 發 的 有 效 國 際 駕 駛 許 可 證 , 在 他 最 近 來 到 香 港 入 境 之 日 後 的 12個 月 內 , 在 香 港 駕 駛 該 許 可 證 所 授 權 他 駕 駛 的 車 輛 類 別 。
(((我註: 是游客... 不是香港人))))
9. 申 請 免 試 簽 發 香 港 正 式 駕 駛 執 照 人 士 , 如 何 證 明 他 所 持 的 駕 駛 執 照 是 於 申 請 人 在 發 出 該 執 照 的 國 家 或 地 方 居 留 不 少 於 6 個 月 期 間 發 出 的 ?
申 請 人 可 提 供 下 列 文 件 以 便 證 明 他 符 合 此 規 定 :
(1) 護 照 上 的 出 入 境 印 章
由 出 入 境 印 章 可 證 明 申 請 人 是 否 在 發 出 執 照 的 國 家 或 地 方 居 住 不 少 於 6 個 月 。
該 駕 駛 執 照 必 須 是 在 該 段 居 住 期 間 的 任 何 一 日 簽 發 。
(2) 在 該 國 讀 書 的 證 明 文 件
成 績 表
學 校 信
(3) 在 該 國 工 作 的 證 明 文 件
薪 金 通 知 書
公 司 信
備 註 :
註 : 上 述 第 (2)及 第 (3)項 屬 輔 助 文 件 。 申 請 人 仍 需 提 供 護 照 或 同 等 旅 行 證 件 顯 示 在 該 段 包 括 駕 駛 執 照 簽 發 的 居 住 期 間 的 出 入 境 紀 錄 。
More details can be found on HK Transport Dept. website
http://www.td.gov.hk/home/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