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親戚佢欠銀行錢,當繳款期未到時佢就移0左民,(我知銀行或財務只有
七年追數期,過左追唔到就係壞帳,唔可以再追。因為有睇過一0的法律網站
有講到呢一點。)
但我親戚移左民兩年到。如果佢出年返0黎香港,咁會唔會俾入境處扣留?
我意思係,銀行是否向民事訴訟申請向負債人收數?
又會否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負債人出境?
另外,法庭會否因負債人欠銀行錢而發出通緝令?
因為,以我所知,被抄牌而沒有上庭,法庭係會發通緝令0既,咁唔知以上述情
況0黎睇,法庭又係唔係咁樣做呢?
請大家幫忙解答!唔該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