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依照你的情況,我有以下的意見及回答,希望幫到你們!
1) 如果你已婚,你必須加入你丈夫,或者如果你唔想加入他,你便要刪除自己個名。以房署的概念,兩夫婦必須居住在同一個登記地址,所以你不可以單獨在你的公屋,而你丈夫又在另一個物業上。然而,你不需要擔心你丈夫有過百萬的資產問題。
因為你暫時不需要申報你的家庭狀況及家庭總收入與資產情況。然而,當你的婚姻情況有變時,你是有責任向房署申報。(另外一題,近年香港市民開始轉換智能身份證時,市民會填寫一份資料,不少居民因填寫了該份資料,資料被房署翻查而被房署調查,所以希望你們,以及其他瀏覽者都留意到)。所以,你亦要小心房署會否視你們隱瞞資料。事實上,雖然你丈夫擁有一層過百萬的物業,不過依照房署房屋政策所列明,戶主配偶加入戶籍時,不需要通過任何審查,簡而言之即是你丈夫有沒有物業,房署亦沒有任何機制審查你們,當然,就算係咁,也不代表房署不會用其他方式逼害你們,最簡單的例子當你們居住在公屋超過十年時,你們要申報你的整體家庭狀況及入息情況,到時可能會調查你們的物業情況,長遠而言,你都要決定該物業是否仍然由你丈夫做業主。如果你把你的丈夫加入戶籍,便不需要擔心會被逼搬出。關於你妹妹方面,除非你妹妹結了婚,否則她不需要搬出。
2) 有關調遷較大單位的問題,如果你增加左人口,到達到擠迫戶的標準,咁你就可以調遷。一般而言,舊樓 ( 90年以前落成的公屋大廈:非和諧式 ),會以每人最少有五點五平方米的方式計算;新樓 ( 90年以後落成的公屋大廈:和諧式或康和式 ),會以每人最少有七平方米的方式計算,倘若每人佔用的平方米少於上述的計算,你就可以向屋邨辦事處申請調遷。
3) 調遷較大單位的時間不一,要視乎空置單位的數量,一般而言,快者可以在一至兩個月內完成,慢者可能要等待超過半年時間,當然,如果你恆常到房署查詢(吹佢),咁又會快D。
希望幫到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