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由於你沒有指明是在什麼時期, 因此就以現今二三十年左右的定義.
步槍不是以槍管長度來決定它是不是步槍, 而是用射程來決定 (也應用於大部份槍械分類).
當今步槍大約以對付600m至100m人體大小目標而設計的, 因為有人在二戰/韓戰/越戰做過調查, 發現大多數步兵的接戰距離都落在這個距離. (一二百年前滑膛槍那種100m有效射程不說)
而突擊步槍則由德國人在二戰後期(around 1944)產生的意念 - 有步槍的射程而有機槍的火力(即是連射), 可以用來對付蘇軍的人海戰術, 從而產生了MP43/MP44 (也可以說是AK47祖先), 因為就算是到了二戰中期, 也只有半自動步槍而沒有像現代M16/AK47可以掃射的步槍出現. (衝鋒槍 eg. MP40 則由於使用了手槍子彈, 射程比不上步槍)
卡賓槍其實源自於以前那種足有5,6呎長的滑膛槍的短管版, 當時由於騎兵也需要用槍, 手槍因射程短而危及使用者本身安全, 長的滑膛槍在馬背上不方便裝彈, 因此便發展出短管版的卡賓槍, 既有比手槍長射程, 也比長槍易操控.
而現今也是由於兵種本身(eg. 傘兵, 裝甲兵)可能不便使用標準長度的步槍, 因此也有短管版步槍卡賓槍的出現 (eg. M16 vs M4), 留意M4它的射程真的是比不上M16(大約一年前軍事家雜誌有報導), 但是在中東反恐戰爭當中, 由於美軍需要突入屋內搜查/攻擊, 因此它在阿富汗/伊拉克地區還是大受歡迎.
2006-11-02 13:35:21 補充:
有關卡賓槍的由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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