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十分唔生性既家姐,借均全家人錢唔還,已經斷絕來往多年。不時搵亞媽過橋借街外人錢, 仲用屋企住址借財務公司錢, 近日常有陌生人來電和上門, 門口更貼有不明來歷字條, 已經向警局備案...但察人話此類案件多不勝數, 當事人唔現身解決無辦法!!
恐怕她用家人資料做擔保人借錢, 想登赧與此人斷絕關係, 咁做可否保障屋企人免除以上某些法律責任??
請指教!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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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31000051KK0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