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係一間好細既實驗室做我之前係一間好細既實驗室做technician, 但佢份合同要求我,如果工作期未滿三個月而辭職, 我需要(required to)賠償3個月人工俾佢作損失,即係($8000X3= 24,000), 咁我做作一日之後就發現好唔對勁.
第二日冇返,同打電話俾佢話我想辭職,問個老細駛唔駛賠錢俾佢,我同佢講如果要的話,我唯有繼續做,真至你炒我為止.
(因為聽d同事講,呢到d流失率好快,有一條友又係啱啱入黎又想走,所以就hae做,博佢炒),
咁個老細係電話到臭駡我之後,仲空我你以後唔駛做,仲叫我轉行之類...之後cut我線.
咁我以為係佢炒我,因為我又未正式提出辭職,點知兩個禮拜之後,間公司就send封信要我賠錢,如果唔係就會take legal action,喎
咁我想問我駛唔駛賠錢呢 ?佢份contract會唔會因不合理宜上庭時作廢?咁算唔算係佢炒左我(by佢口頭上),因為呢樣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