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及物業詳情申報表疑問

2006-10-31 8:10 pm
本人有一工廠大廈單位出租,一向有在報入息稅中填寫租金收入及交稅,最近收到差餉物業估價的一份物業詳情申報表,說要填寫交回,物業詳情申報表有數項不明白如何填寫。

本人的工廠大廈單位已租出給一租客第三年,租約為兩年死一年生,現在是生約。

1. 請問第11項"請註明現時可有任何租約及租約日期由何時至何時應如何填?
2. 可有訂明任何免租期?(不知何為免租期)

如本人已在個人入息稅中填報租金入息,填寫物業詳情申報表會否令本人的差餉增加?差餉又是如何計算?填寫此表時有什麼要注意?

另外,現租出沒做打厘印等手續,但生約應尚有七至八個月完,請問最遲應何時跟現在的租客討論是否續租?如租金談不妥欲收回單位要多久前通知他(相討期間是否計算)?
更新1:

租約原文: ...... the Landlord and Mr. XX as the Tenant fo the term of 2 years commencing from 1 July, 2003 expiring on 30 June, 2005 at rental of HK$XXXXX with an option to renewal for 2 years and attending its execution stamping and registration thereof (1/2 share) 更正租出是第四年,請問這約是否兩年死兩年生?

更新2:

謝謝你的解答。 仲有少少疑問。 我的租約是在律師樓訂的(見上文),由03年7月至05年6月,其後兩年是optional renewal的,也續租了給舊租客,還有七、八月就完全滿約了,請問: 1. 這是否所謂兩年死兩年生約? 2. 按此合約,後面的兩年如果租客仍希望租用,我是否一定要優先租給他? 3. 後面這兩年可否加租? 4. 如果租金談不妥,想租給其他租客,是否要賠償舊租客及有什麼責任? 5. 後面這兩年,我沒有到律師樓也沒有打厘印,請問這是否沒保障?如日後立新租約,請問有哪些較平及有保障的方法? thanks!

回答 (1)

2006-10-31 8:52 pm
✔ 最佳答案
1.只須填有,然後寫上起租的日期及租期。

2.免租期是指最初租予租客時,是否一簽約便交鎖匙和起租?假若簽正式租約及交鎖匙時是11月1日,而起租期是11月15日,那麽11月1日至11月14日便是免租期。

3.填寫此表是不會令差餉增加,差餉是根據所在地區的租值平均去評估,不是每一個個別單位而作出評估的,而若你報的是薪俸稅,而不是個人入息稅,那麽這出租物業便須繳付物業稅。沒特別要注意甚麼,只須要據實回報便可。

4.視乎你的租約怎樣寫,一般工廠大廈會兩個月前通知,若租客欲退租,一般租客會自動提出。

其實租金若和市場價錢相差不太遠,個租客又OK,都應繼續租予舊租客,
因為若租客退租後,要重新出租,可能需一段時間,要給佣金予地產經紀,又有免租期,隨時得不償失。
本人也曾有個經驗,因舊租客要擴充業務,所以退租,我要待半年後才能租出,租金還比之前低1成有多!

2006-11-01 17:25:24 補充:
有十三個民政事務處提供租務主任此項服務,包括港島的中西區、灣仔和東區;九龍的油尖旺、九龍城、黃大仙和觀塘;以及新界的屯門、荃灣、葵青、沙田、大埔和元朗。如需租務主任提供意見或查詢此項服務的資料,可致電差餉物業估價署二一五零 八二二八,或民政事務總署中央電話諮詢中心二八三五 二五零零查詢。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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