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佢8月1日通知我唔再租, 所以佢冇再交9月及10月既租 (想用按金代替), 我唔俾佢咁做, 不過冇辦法!
2. 佢9月中又打黎, 話要租到11月尾, 佢想再交多一個月租俾我 (當11月既租金), 我唔俾, 要佢俾3個月!
3. 好喇! 我幾日都搵唔到佢, 佢唔聽電話, 又唔肯開門! 佢今日再交多一個月租, 我可唔可以爆佢門之後換左把鎖呢?
更新1:
在生約其間唔再租, 我有必要同佢簽 "退租書" 嗎? 如佢要求, 我要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