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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呆症
癡呆症的病徵,是患者在神志清醒的情況下,認知和活動能力逐漸減退。這有異於正常的老化過程,而是一種疾病。
2. 癡呆症的成因很多,最普遍的是早老性癡呆(一種無法治癒的腦退化病),其次是血管病。藥物副作用、抑鬱、甲狀腺機能衰退等新陳代謝問題,也會引發癡呆症,而這類癡呆症是可以治癒的。引致早老性癡呆的原因,包括老化、家族成員曾患癡呆症及唐氏綜合症。其他可能致病的原因包括頭部受傷。
3. 癡呆症的普遍臨徵狀是患者智力和體能逐步衰退,以致最終需要完全依賴他人照顧,並要接受多種不同層次的服務。癡呆症發病過程因人而異,時間最長可達15年。由病發至逝世,平均為八至十年。癡呆症的臨徵狀可分為四個階段,所需的護理照顧如下︰� 記憶力輕度衰退、性格逐漸改變、對事物興趣減低、技能水平下降和情緒抑鬱。患者需要的服務包括早期的診斷、進行治療,以及接受記憶力訓練。此外,社會的關注及接受,對患者亦非常重要。
記憶力(特別是短期記憶力)更加衰退,自制能力減弱。患者需要別人協助處理日常事務,例如購物等。有專家指出,患者如在早期接受癡呆症治療,可減慢病情惡化。
常見的問題包括遊蕩、語言能力減退、出現妨礙他人的行為、妄想和失禁等。患者需要他人長期看護。
失去活動能力,需要臥。患者依賴他人長期護理照顧。
4. 癡呆症患者除了認知能力逐漸減退外,也會有一些與認知能力無關的病徵,包括性格轉變、妄想、產生幻覺、抑鬱和行為出現偏差等。有這些病徵的癡呆症患者比率達70%。
5. 癡呆症患者通常在多方面,包括心智、行為、體格和社交等會出現多種問題,所以亦需要多種照顧。我們應在他們患病的不同階段,提供不同的服務。
6. 青山醫院老人精神科最近進行了的一項調查,識別了十種最難照顧的癡呆症症狀,程度由最嚴重程度排列如下︰(i)晚上坐立不安;(ii)妄想、產生幻覺、有偏執狂;(iii)精神混亂;(iv)遊蕩、(v)大叫大嚷;(vi)多疑;(vii)方向感減弱;(viii)出現溝通問題;(ix)不恰當性行為;(x)焦躁不安。以上的滋擾行為或精神病徵狀在患病中期出現得最多。在這個階段,癡呆症患者仍然有活動能力,對護老者來說,在這時期照顧出現上述滋擾行為或精神病徵狀的病人,是最困難和最令人沮喪的。
7. 由於癡呆症是一種複雜的病症,因此在照顧患者時,必須採用綜合模式,提供醫療、社會服務、志願工作和法律各方面的服務。醫療服務包括門診、家居照顧、為安老院舍和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提供的外展服務、日間醫院、住院和長期護理服務。社會服務則包括經濟援助、家務助理、長者日間護理中心、長者綜合服務中心、安老院舍和暫住服務等。此外,志願機構(例如老年癡呆症協會)所提供的服務,也佔一個重要部分。在某些階段,患者可能需要其他服務,例如法律輔導服務等。
8. 癡呆症患者的護理需要現概述如下︰
(a) 預防
採取預防措施對預防血管性癡呆症特別有效。減低導致中風的可能性,或可預防血管性癡呆症。方法包括診斷出容易中風的人士(檢查是否有高血壓及心房纖維性顫動、及早診斷糖尿病並控制病情);減少服用阿司匹林;以及培養健康的生活習慣(調節飲食、做運動和不吸煙)。隨科學研究日趨發達,將來可能會發明一些有助預防方法適用於早老性癡呆。
(b) 及早診斷
及早診斷以醫治那些可以治癒的病徵是非常重要。了解問題所在,及早診斷也可減低患者和護老者的壓力,同時又可讓他們盡早訂出照顧計劃。
(c) 全面的醫療和社會需要的評估
由多個界別的專業人員進行全面評估,可鑑定各種問題、所需資源及患者的需要,這對於進行診斷和制訂初步診治計劃極為重要。
(d) 診治
診治計劃涵蓋的範圍,不僅是醫療。一個全面的照顧計劃應顧及患者個人的身心、社會和物質需要。診治計劃的目的,是在尊重癡呆症患者及護老者自主權的情況下,幫助他們維持甚至改善生活質素。
(e) 為癡呆症患者提供持續照顧
癡呆症患者在自我照顧和日常起居生活方面,均需要相當程度的支援,有時更需要持續的看護。因此,我們須留意非正式護老者的應付能力和所承受的負擔。如果能在家居和個人起居照顧方面,給予患者實質而持續的援助,定可大大提高他們的生活質素,並減輕護老者的負擔。
(f) 提供資料、意見和輔導
我們須為癡呆症患者及護老者提供渠道,使他們可容易獲取簡明正確的資料,從而對癡呆症、其診治方法、徵狀和支援服務等有更多認識。教育患者和護老者,也是照顧計劃重要的一環。
(g) 院舍服務
癡呆症患者留在家中接受照顧的時間愈長愈好,但我們得承認,他們最終可能要入住院舍,才能得到更有效的照顧,也可避免對護老者造成過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