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徑或者係羽毛球o既詳細規則

2006-10-30 1:37 am
比網址我就得架喇
我要有類似:

田徑規則第xxx條 (項目)

咁o既野
thx
感激....

回答 (3)

2006-11-01 11:10 pm
國際羽聯《羽毛球比賽規則》


1. 球 場
 
1.1 球 場 應 是 一 個 長 方 形 , 用 寬 40 毫 米 的 線 畫 出 。
1.2 場 地 線 的 顏 色 最 好 是 白 色 、 黃 色 或 其 他 容 易 辨 別 的 顏 色 。
1.3.1 測 試 正 常 球 速 區 域 的 4 個 40 毫 米 x40 毫 米 的 標 記 ( 規 則 4.4) , 應 畫 在 單 打 發 球 區 邊 線 內 沿 , 距 端 線 530 毫 米 和 990 毫 米 處 。
1.3.2 這 些 標 記 的 寬 度 均 包 括 在 所 畫 的 尺 寸 內 , 即 距 端 線 外 沿 530 毫 米 至 570 毫 米 和 950 毫 米 至 990 毫 米 。
1.4
所 有 場 地 線 都 是 它 所 確 定 區 域 的 組 成 部 分 。
1.5
如 果 面 積 不 夠 畫 出 雙 打 球 場 , 可 畫 一 單 打 球 場 , 端 線 亦 為 後 發 球 線 , 網 柱 或 代 表 網 柱 的 條 狀 物 ( 規 則 2.2) 應 放 置 在 邊 線 上 。


2. 網 柱
 
2.1 從 球 場 地 面 起 , 網 柱 高 1.55 米 。 網 柱 必 須 穩 固 地 同 地 面 垂 直 , 並 使 球 網 保 持 緊 拉 狀 態 , 如 規 則 3 所 述 。 網 柱 如 圖 A 所 示 , 應 放 置 在 雙 打 的 邊 線 上 。
2.2 如 不 能 設 置 網 柱 , 必 須 採 用 其 他 辦 法 標 出 邊 線 通 過 網 下 的 位 置 。 例 如 , 使 用 細 柱 或 40 毫 米 寬 的 條 狀 物 固 定 在 邊 線 上 , 垂 直 向 上 到 網 頂 繩 索 處 。
2.3 在 雙 打 球 場 上 , 不 論 進 行 的 是 雙 打 還 是 單 打 比 賽 , 網 柱 或 代 表 網 柱 的 條 狀 物 , 均 應 置 於 雙 打 邊 線 上 。
 

3. 球 網
 
3.1 球 網 應 是 深 色 、 優 質 的 細 繩 織 成 。 網 孔 方 形 , 各 邊 長 均 在 15-20 毫 米 之 間 。
3.2 網 上 下 寬 760 毫 米 。
3.3 網 的 頂 端 用 75 毫 米 的 白 布 對 折 而 成 , 用 繩 索 或 鋼 絲 從 夾 層 穿 過 。 白 布 邊 的 上 沿 必 須 緊 貼 繩 索 或 鋼 絲 。
3.4 繩 索 或 鋼 絲 須 有 足 夠 的 長 度 和 強 度 , 能 牢 固 地 拉 緊 並 與網 柱 頂 部 取 平 。
3.5 球 場 中 央 網 高 1.524 米 , 雙 打 邊 線 處 網 高 1.55 米 。
3.6
球 網 的 兩 端 必 須 與 網 柱 繫 緊 , 它 們 之 間 不 應 有 空 隙 。


4. 羽 毛 球
羽 毛 球 可 由 天 然 材 料 、 人 造 材 料 或 用 它 們 混 合 製 成 。 只 要 球 的 飛 翔 性 能 與 用 天 然 羽 毛 和 包 裹 羊 皮 的 軟 木 球 托 製 成 的 球 的 性 能 相 似 即 可 。


4.1 一 般 式 樣
4.1.1 羽 毛 球 應 有 16 根 羽 毛 固 定 在 球 托 部 。
4.1.2 羽 毛 長 64 毫 米 至 70 毫 米 。 但 每 一 個 球 的 羽 毛 從 托 面 到 羽 毛 尖 的 長 度 應 一 致 。
4.1.3 羽 毛 頂 端 圍 成 圓 形 , 直 徑 為 58 毫 米 至 68 毫 米 。
4.1.4
羽 毛 應 用 線 或 其 他 適 宜 材 料  牢 。
4.1.5
球 托 直 徑 25 毫 米 至 28 毫 米 , 底 部 為 圓 形 。
4.2 羽 毛 球 重 4.74 克 至 5.50 克 。
4.3 非 羽 毛 球 製 成 的 球
4.3.1 用 合 成 材 料 制 成 裙 狀 或 羽 毛 。
4.3.2 球 托 如 規 則 4.1.5 所 述 。
4.3.3 尺 寸 和 重 量 同 規 則 4.1.2 、 4.1.3 和 4.2 ; 但 由 於 合 成 材 料 與 天 然 羽 毛 在 比 重 、 性 能 上 有 差 異 , 可 允 許 不 超 過 10% 的 誤 差 。
4.4 球 的 檢 驗
4.4.1 驗 球 時 , 站 在 端 線 外 , 用 低 手 向 前 上 方 全 力 擊 球 , 球 的 飛 行 方 向 須 與 邊 線 平 行 。
4.4.2 一 個 具 有 正 常 速 度 的 球 , 應 落 在 離 對 方 端 線 不 少 於 530 毫 米 , 不 多 於 990 毫 米 之 間 的 區 域 內 。
4.5 非 標 準 球
只 要 球 的 一 般 式 樣 、 速 度 和 飛 翔 性 能 不 變 , 經 有 關 國 家 組 織 批 准 , 可 以 變 通 以 上 條 款 , 以 附 合 下 列 情 況 :
4.5.1 由 於 海 拔 或 氣 候 等 條 件 不 宜 使 用 標 準 球 時 。
4.5.2 如 情 況 特 殊 , 必 須 更 改 才 有 利 於 開 展 比 賽 時 。
 

5. 球 拍
 
5.1 拍 弦 面 應 是 平 的 , 用 拍 弦 串 過 拍 頭 十 字 交 叉 或 其 他 形 式 編 織 而 成 。 織 弦 的 式 樣 應 保 持 一 致 , 尤 其 是 拍 面 中 央 的 編 織 密 度 不 得 小 於 其 他 部 分 。
5.2
拍 框 總 長 度 不 超 過 680 毫 米 , 寬 不 超 過 230 毫 米 。
5.3 球 拍 的 頭 部 總 長 不 可 超 過 290 毫 米 。
5.4 拍 弦 面 長 不 超 過 280 毫 米 , 寬 不 超 過 220 毫 米 。
5.5 球 拍 :
5.5.1 球 拍 不 允 許 有 附 加 物 和 突 出 部 , 除 非 是 為 了 防 止 磨 捐 損 、 斷 裂 、 震 動 , 或 調 整 重 心 的 附 加 物 , 或 預 防 球 拍 脫 手 而 將 拍 柄 繫 在 手 上 的 繩 索 ; 但 尺 寸 和 位 置 應 合 理 。
5.5.2 不 允 許 有 改 變 球 拍 規 定 式 樣 的 物 件。
 

6. 設 備 的 批 准

有 關 球 拍 、 球 、 設 備 以 及 試 製 品 能 否 用 於 比 賽 的 問 題 , 由 國 際 羽 聯 作 出 裁 決 。 這 种 裁 決 可 由 國 際 羽 聯 主 動 作 出 , 或 根 据 對 其 有 切 身 利 益 的 個 人 、 團 体 ( 包 括 運 動 員 、 設 備 廠 商 、 國 家 組 織 及 其 成 員 ) 的 請 求 作 出 。
 

7. 運 動 員
 
7.1 “ 運 動 員 ” 係 指 所 有 參 加 比 賽 的 人 。
7.2 雙 打 比 賽 以 兩 名 運 動 員 為 一 方 , 單 打 比 賽 以 一 名 運 動 員 為 一 方 。
7.3 有 發 球 權 的 一 方 叫 發 球 方 , 另 一 方 叫 接 發 球 方 。
 

8. 擲 挑 邊 器

8. 1 比 賽 前 , 雙 方 應 擲 挑 邊 器 。 嬴 的 一 方 將 在 規 則 8.1.1 或 8.1.2 中 作 出 選 擇 。
8.1.1 選 擇 先 發 球 或 先 接 發 球 。
8.1.2 選 擇 哪 一 個 場 區 。
8. 2 輸 方 在 餘 下 的 一 項 中 作 出 選 擇 。

2006-11-01 15:15:57 補充:
規則仲有好多,貼唔晒上黎,請自行去網頁內揸看
2006-11-01 2:12 am
2006-10-30 6:57 am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17: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29000051KK0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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