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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1883-1944)名兆銘,字季新,號精衛,廣東番禺人。1901年應番禺縣試,中秀才,後為生活所迫任廣東水師提督李准的家庭教師。與朱執信、古應芬等組織益群學社,講究實學匡世。1903年考取留日法政速成科官費生,次年入東京法政大學學習,受西方國家觀念及主權在民思想的影響,“固有的民族思想,勃然而興”。1905年7月謁見孫中山,加入同盟會,參與起草同盟會章程。8月被推為同盟會評議部評議長。後以“精衛”的筆名先後在《民報》上發表《民族的國民》、《論革命之趨勢》、《駁革命可以召瓜分說》等一系列文章,宣傳三民主義思想,痛斥康有為、梁啟超等的保皇謬論,受到孫的好評。1906年畢業後拒絕兩廣總督岑春煊令其歸國服務的要求,隨孫赴南洋籌設同盟會分會,任南洋革命黨報《中興日報》主筆之一,與保皇黨的《南洋總彙報》進行論戰。1908年赴緬甸設同盟會仰光分會,後又參加在新加坡籌設同盟會南洋支部等工作,並籌募革命經費。1909年10月由南洋至日本,出任《民報》主編,秘密復刊發行《民報》第25-26號。1910年1月與黃複生等抵達北京,開設守真照相館,暗中策劃刺殺攝政王載灃,事泄後被捕,判處終生監禁。在獄中起初決心以死報國,後受肅親王善耆軟化,意境為之一變。武昌起義後,由袁世凱開釋出獄,任南方民軍議和總代表伍廷芳的參贊,暗中秉承袁的意旨,與君主立憲党人楊度等組織國事共濟會,鼓吹革命、立憲兩派聯合擁袁,實現南北統一。12月與李石曾等在天津組設同盟會京津保支部,任支部長,阻攔北方革命黨人發動起義。1912年1月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前夕,按孫囑咐代起草臨時大總統府就職宣言。後留在孫身邊工作,力勸孫讓位袁,並參加北上迎袁專使團。8月赴法留學,中間幾度返國,皆超然於政治之外。1917年回國後參加護法運動。1919年在上海參與創辦《建設》雜誌。1921年任廣東革命政府高等顧問、教育會會長等職。次年任國民黨本部參議,參加國民黨改組工作。在1924年1月的國民黨“一大”上被孫指定為大會主席團成員之一,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後出任中央宣傳部長。11月隨孫北上入京,任秘書。1925年2月孫病危時受命記錄孫的遺囑。孫逝世後以擁護三大政策的“左派”和孫的信徒面目出現。7月任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兼軍事委員會主席、宣傳部長等職。1926年1月在國民黨“二大”上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山艦事件”發生後,被迫辭職,出走法國。次年4月歸國,任武漢國民政府主席,一度與叛變革命的蔣介石進行爭權鬥爭。7月15日在武漢實行“分共”,與蔣合流,但隨後仍一直與蔣明爭暗鬥,歷任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委員、行政院院長兼外交部長、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國民黨副總裁等職。1938年12月離開重慶,發表“豔電”,公開投日叛國,充當大漢奸。1940年在南京成立偽國民政府,自任主席。1944年11月10日在日本名古屋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