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取綜緩

2006-10-29 5:27 pm
我有一個朋友,他她己離婚亦有三個子女,前夫因為薪金太低,政府判他只須比一元的膳養費,我的朋友只好取綜緩獨力照顧三名子女,但現在知道他前夫已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可否不領取綜緩金,而要他前夫支付膳養費呢?

回答 (1)

2006-10-29 5:33 pm
✔ 最佳答案
可以的, 當日政府判他只須比一元的膳養費是因為考慮佢當時入息, 所以你朋友可以申請review膳養費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2: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29000051KK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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