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方法可以豁免出任陪審員﹖

2006-10-29 8:03 am
我收到信要我當陪審員,
我好唔想做﹖雖然我知道係公民責任。
但係,真係好唔想做!!
各位幫吓忙!

回答 (4)

2006-10-29 8:07 am
✔ 最佳答案
豁免出任陪審員

若你被傳召出任陪審員,你應先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出任陪審員的資格,及是否屬於根據《陪審團條例》第5條訂明的可獲豁免人士。

若你希望得到豁免,應在下列情況下:

當你收到司法常務官的通知,你將被納入陪審員名單時;
當陪審員臨時名單或增補名單已經備妥並可供查閱時;或
當你收到傳票,傳召你出任陪審員時
盡快致函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詳述你的申請理由。

司法常務官考慮你的申請後, 可予以批准或拒絕。豁免申請是不會輕易獲得批准的。以處理公事為理由而申請豁免出任陪審員,通常都不會獲准。

(所有豁免申請必須於出席日期前最少三個工作天送達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申請必須以書面提出,以郵遞或傳真送達主理陪審團事務書記辦事處。傳真後請於辦公時間致電主理陪審團事務書記以確定信件經已收妥。請於信內提供你的香港身份証號碼,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有關的証明文件及簽名確認。電話或電郵申請恕不受理。)

若司法常務官拒絕你的申請,你仍可在被抽籤選中為陪審員時,在法庭上向法官申請豁免。
2006-10-29 8:27 am
連信寄給你有:
根據《陪審員條例》(香港法例第3章)摘錄,
第4條你可以證明不健全或
第5條有「r」咁多項人士(唔止「n」咁多項)可以豁免做。

如果係打工仔又唔駛太唔開心,此乃「聖旨」也,老闆都要奉旨放人,仲要當有薪假,
老闆唔放人唔當有薪假都可以被告。記得去法院後要番信證明有去就得。

做過一次就免兩年,有一段時間唔駛煩。
參考: 我都收過信
2006-10-29 8:18 am
除非你屬於根據《陪審團條例》第4或5條訂明的可獲豁免人士。由於太長,不能擇錄,請往下列網址: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6033a8cc1f220686482564840019d2f2/b87aef730b0ce174482570510024ad3a?OpenDocument
2006-10-29 8:05 am
打比上面..
之後叼佢老母.就可以啦~呵呵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18: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29000051KK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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