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鄉証過左期,但明天要回大陸,e家係羅湖辦証要幾錢??

2006-10-29 4: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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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2006-10-29 4:32 am
✔ 最佳答案
用e道
由 二 零 零 四 年 十 二 月 十 六 日 開 始 , 本 處 在 多 個 管 制 站 推 出 自 助 出 入 境 檢 查 系 統 ( e - 道 ) 。 目 前 ,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十 一 歲 以 下 除 外 ) 或 持 有 簽 證 身 份 書 的 香 港 居 民 , 可 使 用 智 能 身 份 證 , 以 自 助 方 式 辦 理 出 入 境 手 續 。由 二 零 零 六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起 , e - 道 服 務 已 擴 展 至 擁 有 香 港 入 境 權 的 人 士 、在 香 港 不 受 任 何 逗 留 條 件 限 制 的 人 士 及 已 獲 發 通 知 標 籤 的 非 永 久 性 居 民 。 同 時 , 請 注 意 香 港 居 民 外 遊 時 必 須 帶 同 有 效 的 旅 行 證 件 。

e - 道 操 作 簡 單 , 市 民 只 須 在 e - 道 前 將 智 能 身 份 證 有 箭 咀 及 晶 片 一 方 插 入 閱 讀 器 , 稍 等 一 會 , 以 便 系 統 與 身 份 證 的 密 匙 互 相 認 證 。 閘 門 開 啟 後 , 便 可 進 入 e - 道 。 進 入 e - 道 後 , 市 民 只 須 把 拇 指 平 放 於 指 紋 掃 描 器 上 , 一 經 核 實 指 模 , 便 可 離 開 。

e - 道 每 次 只 限 一 人 進 入 , 當 一 位 市 民 進 入 e - 道 辦 理 指 紋 確 認 時 , 排 在 e - 道 前 的 下 一 位 市 民 便 可 將 智 能 身 份 證 插 入 閱 讀 器 內 。

由 於 e - 道 系 統 是 利 用 指 紋 識 別 技 術 來 確 認 身 份 , 因 此 , 市 民 只 須 將 拇 指 平 放 在 指 紋 掃 描 器 的 正 中 位 置 上 , 系 統 便 可 讀 取 良 好 的 指 模 影 像 。 如 市 民 以 拇 指 以 外 的 其 他 手 指 登 記 身 份 證 , 則 須 使 用 該 手 指 來 核 實 身 份 。 請 參 閱 以 下 指 模 核 實 須 知 。







以 下 附 表 提 供 e - 道 的 開 放 時 間 (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六 月 九 日 更 新 ) :

已 裝 設 e - 道 的 管 制 站 ( 旅 客 ) e - 道 的 開 放 時 間
羅 湖 ( 離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六 時 三 十 分 至 午 夜 十 二 時
羅 湖 ( 入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六 時 三 十 分 至 午 夜 十 二 時
港 澳 客 輪 碼 頭 ( 離 境 大 堂 ) 每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港 澳 客 輪 碼 頭 ( 入 境 大 堂 ) 每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中 國 客 運 碼 頭 ( 離 境 大 堂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早 上 六 時 三 十 分 至 晚 上 九 時
星 期 六 、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早 上 六 時 三 十 分 至 午 夜 十 二 時
中 國 客 運 碼 頭 ( 入 境 大 堂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早 上 七 時 至 晚 上 十 時
星 期 六 、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早 上 七 時 至 凌 晨 二 時
紅 磡 ( 離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六 時 三 十 分 至 晚 上 七 時 三 十 分
紅 磡 ( 入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六 時 三 十 分 至 晚 上 十 一 時 四 十 五 分 時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 南 離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五 時 三 十 分 至 午 夜 十 二 時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 北 離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六 時 至 午 夜 十 二 時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 入 境 大 堂 A ) 每 日 早 上 六 時 至 午 夜 十 二 時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 入 境 大 堂 B ) 每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落 馬 洲 ( 入 境 大 堂 ) 每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落 馬 洲 ( 離 境 大 堂 ) 每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沙 頭 角 ( 入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七 時 至 晚 上 八 時
沙 頭 角 ( 離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七 時 至 晚 上 八 時
文 錦 渡 ( 入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七 時 至 晚 上 十 時
文 錦 渡 ( 離 境 大 堂 ) 每 日 早 上 七 時 至 晚 上 十 時

請 按 此 觀 看 有 關 自 助 出 入 境 檢 查 流 程 及 要 注 意 的 事 項 。




車 輛 司 機 自 助 出 入 境 檢 查 系 統


此 外 , 本 處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四 月 二 十 一 日 推 出 車 輛 司 機 自 助 出 入 境 檢 查 系 統 ( 車 輛 e - 道 ) 。 跨 境 司 機 如 果 是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 持 有 簽 證 身 份 書 的 香 港 居 民、擁 有 香 港 入 境 權 的 人 士 、 在 香 港 不 受 任 何 逗 留 條 件 限 制 的 人 士 或 已 獲 發 通 知 標 籤 的 非 永 久 性 居 民 , 便 可 使 用 智 能 身 份 證 在 車 輛 e - 道 辦 理 出 入 境 手 續 。 同 時 請 注 意 , 香 港 居 民 外 遊 時 必 須 帶 同 有 效 的 旅 行 證 件。

現 時 車 輛 e - 道 設 於 落 馬 洲 、 文 錦 渡 及 沙 頭 角 管 制 站 。 以 下 附 表 提 供 這 些 e - 道 的 開 放 時 間 (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五 月 十 五 日 更 新 ) :


管 制 站 檢 查 亭 位 置 車 輛 e - 道 的 開 放 時 間
落 馬 洲 北 行 出 境 及 南 行 入 境 的 二 號 至 十 二 號 檢 查 亭 每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沙 頭 角 北 行 出 境 及 南 行 入 境 的 一 號 至 三 號 檢 查 亭 每 日 早 上 七 時 至 下 午 八 時
文 錦 渡 北 行 出 境 及 南 行 入 境 的 一 號 至 六 號 檢 查 亭 每 日 早 上 七 時 至 下 午 十 時







車 輛 e- 道 除 了 採 用 指 紋 識 別 技 術 外 , 更 裝 設 了 容 貌 辨 認 系 統 , 令 出 入 境 過 程 更 快 捷 暢 順 。 e - 道 操 作 簡 單 , 跨 境 貨 車 司 機 只 須 將 車 輛 停 在 e - 道 的 白 線 前 , 待 e - 道 的 交 通 指 示 燈 號 轉 爲 綠 色 , 便 可 將 車 輛 駛 進 e - 道 內 。 同 時 , e - 道 兩 旁 的 感 應 器 會 控 制 自 助 檢 查 板, 使 檢 查 板 調 校 至 適 當 的 高 度 , 讓 司 機 把 拇 指 平 放 於 指 紋 掃 描 器 上 , 而 同 時 司 機 可 正 面 望 向 檢 查 板 上 的 鏡 頭 , 同 步 進 行 指 紋 識 別 與 容 貌 辨 認 , 因 而 加 快 核 對 過 程 。 手 續 完 成 後 , 司 機 便 可 將 車 輛 駛 離 e - 道 。 如 司 機 遇 到 任 何 困 難 , 可 利 用 自 助 檢 查 板 的 通 話 器 與 入 境 事 務 處 人 員 聯 絡 。







如 跨 境 司 機 的 智 能 身 份 證 是 以 拇 指 以 外 的 其 他 手 指 登 記 , 便 須 使 用 該 手 指 來 核 實 身 份 。 如 指 紋 不 清 晰 , 核 實 過 程 可 能 會 有 困 難 。 爲 免 延 誤 , 司 機 可 選 擇 使 用 傳 統 車 道 辦 理 出 入 境 手 續 。




2003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6 年 10 月 5 日
2006-10-29 4:31 am
我都試過係羅湖無得辦証要你地番轉頭呀!我自己試過


收錄日期: 2021-04-23 15: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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