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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德文: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縮寫BRD;英文縮寫FRG也很常用),簡稱德國,是世界主要的工業化國家之一,位於歐洲中部,北部是北海、丹麥和波羅的海,東部與波蘭和捷克接壤,南臨奧地利和瑞士,西面則臨法國、盧森堡、比利時以及荷蘭。
德國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及第二次世界大戰主要戰敗國,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曾被分為西德和東德,當時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指西德。1990年時兩德統一,統一後的德國(包括統一前東、西德的地區)稱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德國的教育體係為12至13年義務教育,大致上為初中等教育的階段,實際上教育體制因邦而異。學前教育端賴家長的意願,可將兒童送往托兒所,純屬非強迫性。小學階段除了少數邦為六年(如柏林)之外其餘為四年,由於在中等教育階段,德國主要採行的制度為"一本三枝",在晉升至國中階段期間,存有一為期兩年的定向階段(Orientierungsstufe),藉此可以透過老師的建議以及學生與家長的意願,決定往後就讀的學校。中等教育主要有三種學校可供選擇,依次為主幹學校(Hauptschule)、實科中學Realschule以及文法高中(Gymnasium)。
程度較好的學生通常選擇文法高中就讀,為期約九年,其為進入高等教育必經之路,學生以升大學為主要出路,政府領導階層、社會精英多半出自於此。1972年文教部長聯席會議議決簽署的「關於改組中等教育第二階段文法中學高級部的協定」(Vereinbarung zur Neugestaltung der gymnasien Oberstufe in der Sekundarstufe II)為文法高中奠定了健全的架構,其內容如下:1. 文法高中高級部(gymnasiale Oberstufe)一律自第11到12或13學級,學校可自行設計選修形式的「導入階段」,以高中會考文憑(Abitur)及大學入學為終極目的,各邦之間對會考文憑的資格必須相互承認。2.文法高中高級部具有大學預科的性質。其必修與選修課程均在各分成基礎課程(Grundkurs)及專長課程(Leistungskurs)兩類,必修課程分為語言—文學—藝術、社會科學、數理與科技、宗教、體育等領域。選修課程通常極為大學各學域的基礎課程或入門課程。學生必修兩門以上的專長課程,其中一科必須為語文、數學或自然科學。高中會考共考四門學科,必修的兩門專長課程是其中之二,另兩門為基礎課程。此外,為擴充選修課程的範圍與深度,也加入心理學、法學、社會學、經濟學、資訊學等課程。
程度次好的學生常常會進入實科中學,學程約五或六年。學校以培養中等的工商業界、政府機關的實務人才為主。其課程以現代科目、現代語言為只要特色,特別強調配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科目,其中必修部分又可歸納為下列五類:1.外國語(常為英文)2.數學—自然科學:數學、物理、化學與生物。3.[[社會]與經濟:歷史、經濟學與地理。4.家政與社會科學5.音樂藝術。到了七年級有選修科目,如自然、工藝、美勞與第二外語(常為法文)。學生可以選擇必修科目中的兩至三類參加結業考試;畢業生泰半繼續接受全時制的高級職業技術教育或科技類的高等教育,少部分接受所謂二元職業訓練。
程度欠佳的學生則就讀五年制的主幹中學,學生所學的課程內容較簡單,課程有宗教學、德語、地理、歷史、音樂、美勞、工藝、經濟學、英文、數學、理化、生物學及體育課,畢業生多繼續進入二元職業教育體系(Duales Ausbildungssystem)完成學徒訓練,並以從事手工業、製造業為主。此外,某些邦中尚有綜合高中(Gesamtschule),學年3-7年視不同形式而定,是改革傳統中學三分學流的產物;目標在提供所有學生均等的教育機會與適當的學習環境,讓個體獨特的性向、能力能充分發展,避免過早分化與決定,給予學生多樣化的課程選擇。
德國高等教育依據1976年《聯邦高等教育基準法》(Bundeshochschulrahmengesetz, HRG)放寬高等教育機構的認定範圍,將所有(Hochschule)之名的學校都概括稱為大學,而高等教育人口也在社會大量需求下迅速擴充膨脹。目前(2000/2001)德國高等教育人口約172萬,占19-26歲人口中的33%,分佈在四所綜合大學、90所大學、6所教育學院、16所神學院中,這四類機構是真正具有大學地位的高等教育機構。此外尚有46所藝術學院、146所專門高等學校和30所公共行政專門高等學校。這些機構相當於我國專科學校與技術學院之間,與大學同樣授予碩士學位(Diplom, Magister),但其學位比大學所授予相同名稱的學術地位低。德國的國立高等教育原則上不收學費,除了通過ZVS中央分配的少數所謂numerus clausus有學習位置限制的學科以外,不需要入學考試而是採用入學申請的方式。申請則與大學審核標準依據高中會考文憑的成績,即三部分成績的總合:1. 基礎學程22個科目,最低110點;2.專長課程8個科目,最低70點;3.畢業會考,四個科目最低100點,意即大學入學資格的最低門檻為總分280點。此外,學生至少必須在15個計算成績的基礎課程、四個計算成績的專長課程以及會考的兩科成績至少達到4以上的第等。德國政府對中下收入水平家庭的子女提供大學就讀時期的生活費補助,其中一半作為貸款。1%的大學生獲得不需償還的獎學金。二戰以後,自1950年迄1991年,進入大學的德國青年人數成長了十三倍,高達一百六十萬人(實際一百二十四萬人註冊入學)[1]。德國的大部分民眾屬於中產階級,良好的社會福利制度為人民提供了相對世界水平來說較高的醫療服務、失業保障以及其他社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