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辭職一事...
我依架份工啱啱做左半年,
入職到依架都冇簽過乜野合約,
剩係簽左份強積金文件!
其餘乜野都冇簽過.
甘依架有新公司請我,
佢希望我11月6日正式返I.
所以我想辭左依架份工,
甘以我既情況...需吾需要賠返一個月糧俾依架間公司?
定係點??我真係吾知呀??
吾該,,,麻煩硒~~!
回答 (4)
如果你見工時他沒有說明雙方通知期, 那麼試用期內和之後,都是7日.
如果你見工時他有說明雙方通知期是-個月,便算是口頭承諾,要-個月,但沒有第三者人証下,如果你想俾7日通知,當然可以否認.或告上勞資關係.
但如果公司慣例及所有員工都是-個月通知期,你勝數機會便較低了.
咁要睇你到底過試用期未喇,由於無訂明僱傭合約,故此要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法例第 57 章,勞工處的《僱傭條例》第 8 章內所訂明的期限作準。
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直到試用期完結前,離職的通知期是不少於 7 天。
試用期後,離職的通知期是不少於 1 個月。
注意:通知期並不可以用任何有薪假期去取代的。
有冇說你有幾多個月的試用期呀, 如果有的,咁你過了試用期未, 過了就要有1個月的通知,如你冇1個月的通知,就要扣1個月的人工. 如果你末過試用期,就要1星期的通知.不過你最好問下你公司的人,他們會清楚d.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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