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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車,一般指在道路上循一定路線、班距行走,並接載乘客的機動車輛,屬客車的一種。在中國大陸,一般簡稱為公交車、公車或巴士;在台灣,一般簡稱為公車、客運或巴士;在香港和澳門,則多稱公共汽車為巴士。巴士是英語中"bus"的音譯。
歷史
公共運輸的起源至少可追溯至1826年。當時法國一位退休軍官在西北部的南特(Nantes)市郊興建公眾浴場,並提供接駁市中心的客車服務。當他發現人們只於沿途使用他的客車線,便改變主意,增辦穿梭旅館之間的客車路線,讓乘客和郵件於沿途自由使用。
巴黎是公共汽車的先行城市,倫敦繼之。1829年7月4日,英國人George Shillibeer的公共汽車(Omnibus)出現於倫敦街頭,沿新建的『新路』(New Road)往返Paddington與銀行地帶,經停Yorkshire Stingo,每日每個方向4班。不到十年,這一服務法國、英國及美國東岸各大城市(如巴黎、里昂、倫敦、紐約)得到普及。
公共汽車對社會影響巨大,對城市發展起著最基本的推動作用。公共汽車使市民體驗到彼此間前所未有的接近,也縮短城市和鄰近村鎮間的距離、往來頻繁。
19世紀的公共汽車以馬匹拉行。當時的路面使公共汽車的舒適度受到限制。有軌電車的發明使公共汽車遇上了面世以來的第一個勁敵,因為公共汽車行走於凹凸不平的石路上,電車卻在平滑的鐵軌上運行。
至20世紀初,機動交通的試驗取得成功,公共汽車亦開始改以引擎驅動。現在絕大部份公共汽車仍以柴油引擎為動力。
近年有些國家開始研製使用石油氣、天然氣甚至電力驅動的公共汽車。
各種類型的公共汽車
一般的公共汽車均以提供最大的載客量為目標,大部份空間均擺設座位,通道等空間亦供乘客站立。
此外,公共汽車可以根據其機械操作、外形設計等而分為以下類別:
雙層巴士
車廂分為兩層,載客量更大。一般而言,一輛車長10米並容許企位的單層巴士可運載約60名乘客,而長度相近的雙層巴士則能運載約130名乘客。
倫敦、香港、新加坡、柏林、孟買等城市均大量採用雙層巴士。其中,自1950年代起於倫敦服務的Routemaster車款更成為該市的地標(因應歐盟要求歐洲各國的巴士在2016年後必須全數是超低地台巴士以方便老弱人士,於2005年年尾全數退役)。
有些雙層巴士的上層不設車頂,供遊客登上作瀏覽沿途景色,稱為開篷巴士。
香港亦有開篷巴士為接駁山頂纜車站至中環的服務。
台灣的臺北市巴士處曾購買過雙層巴士,後因車輛高度以及車輛其他問題而不再添購、使用。
掛接巴士
行走於溫哥華的掛接巴士。有些公共汽車會以較長的車身增加載客量,並在車身的中間位置加設可伸縮的接合位置(類似火車車卡之間的接駁部份)以輔助轉向。這些公共汽車稱為掛接巴士,於北美各地頗為盛行。中國大陸稱「鉸接車」、「通道車」或「巨龍 (車) 」。在北京、上海等地一度很常見,但這在台灣較罕見。
低地台巴士
在20世紀末期開始盛行的低地台巴士,車廂地台比舊款巴士更貼近路面,並且不設梯級。全車低地台的被稱為低地板巴士,而後半車廂有二三臺階而前半車廂地地板的被稱為低入口巴士。這些巴士裝有設施以方便行動不便的乘客(如乘坐輪椅的人仕),並縮短上落所需的時間。在香港是很常見的。
香港的城巴率先引入低地台巴士。隨著香港社會對無障礙運輸的需求增加,加上新機場啟用,政府要求各間巴士公司以低地台巴士服務機場線。自此之後,所以香港巴士公司均只會購置環保低地台巴士,例如:1998年接手中華巴士服務之新世界第一巴士。
中、小型巴士
小型巴士(簡稱小巴)的體積比普通巴士為小,載客量一般在8至20人之間。它們多數行走於客量較低或需要服務偏遠、彎多、路窄地區的路線。有些路線亦會使用小巴以提供頻密的班次。在營運上,大部份地區的小型巴士與普通巴士沒有分別。但在某些城市如香港,公共小型巴士的營運制度是獨立於普通巴士之外。(參見:香港交通)
為了與小巴區別,一般公共汽車也有被稱為大巴的。
亦有載客量約30至40人的公共汽車,較小巴為大但小於大巴,一般稱為中型巴士。在中國大陸,人們通常使用中巴的簡稱來稱呼中型巴士;但香港並未對中型及大型巴士加以區別,而中巴的簡稱亦一般用來稱呼曾於香港營辦大巴服務的中華巴士。
學校巴士
學校巴士(簡稱校巴或校車)是用以接載學童往返學校的巴士。
一般而言,巴士及提供校巴服務。可以由政府營運或經由合約交予經營商來營運。例如在紐西蘭,巴士也要提供校巴服務,在上、下課時間掛上校巴的牌。在某些地方亦有學校本身擁有巴士及提供校巴服務。在美國的校車大多是黃色的。
巴士專用線
由於公共汽車需要與其他汽車共用同一路面資源,其班次無法像其他公共運輸工具系統(如鐵路)般精確。
部份城市為解決此問題,在路上劃出只准公共汽車使用的行車線,台灣稱為公車專用道,中國大陸稱作公交專用道,香港稱為巴士專線。在一些較特殊的情況下,甚至有整條街道皆劃作巴士專用道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