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法院可基於《公司條例》所列的情況將一間有限公司清盤。以下係較常見的情況為:
(a) 公司無力償付其10,000元或以上的債項;
(b) 法院認為將公司清盤是公平公正的;或
(c) 公司已藉特別決議案,議決公司由法院清盤。
而清盤方式包括:
(a) 自動清盤,當中包括:
(i) 公司成員 (股東) 自動清盤 ;以及
(ii) 債權人自動清盤 ;
(b)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 (下稱 “法院”)強制清盤。
公司清盤如果係資不抵債嘅話,咁股東咪會蝕咗佢哋投資咗响間公司嘅資本,除此之外,冇乜嘢會上身嘅(除非佢哋用私人名義為公司做擔保)。
如果係股東自已宣佈破產,咁佢嘅所有名下財產都要變賣嚟還債,當中包括佢名下嘅私人公司股份,一般都會係其他公司買埋佢嗰份股份嘅。如果間公司唔係佢自己一個人嘅話,咁唔會將間有限公司清盤嘅,因為有限公司係一個獨立法人,對其他股東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