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河車!!! 急急

2006-10-28 6:28 am
1個紫河車幾$$買到ga?
係唔係去藥材舖就搵到

回答 (2)

2006-10-28 8:03 am
✔ 最佳答案
紫河車又叫動物胎盤,市面只會售價動物胎盤,至於販買產婦胎盤實屬犯法,由於人的胎盤俾人感覺太核突同埋太唔衛生,就算洗過都係咁話啦.所以如果你要吃人的胎盤就要去醫院度問下,睇下有冇人會理你,May be 相屬的人生完後會送你一個.但我相信你一定唔敢吃囉,真係都幾恐佈同嘔心.見到都驚丫.
以前買過一次動物胎盤,唔係好貴,大約幾拾紋一個都有交易,普通藥材舖同一般專買保健產品的地方都有得買.但係都有小數藥材舖和買保健產品的地方冇得買.

2006-10-28 00:13:20 補充:
每個紫河車可以分開兩次煲,同埋想講番紫河車都幾躁下架,仲好保身.對於一些氣虛血弱 、 胸部下垂 , 甚至乳房縮小等發育不良情況功效係唔錯的。吃一排可能胸部會由33A變為33C都未定.但係要注意佢好易會令你變成肥妹仔架,所以要適可而止地吃,唔好一次過丫.

2006-10-28 00:16:43 補充:
紫河車(市面出售的動物胎盤)的樣子是類似一舊比雪耳仲要大的圓形藥材黎.

2006-10-28 00:17:36 補充:
類似中型光蘇餅咁.
參考: 自己經驗
2006-10-28 6:34 am
中國一向地大物不博,戰亂頻仍,兩江暴虐,災禍不斷。「吃人事件」在中國歷史上史不絕書,如「易子而食」、「人相食」,《史記》、《新唐書》、《資治通鑑》、《明史》等史書都有詳細記載。《史記》記載人肉烹飪法便有「煮、蒸、炒、醃、炸」五法。從西元前205年到1930年,正史記載中國歷史上共有118個時期發生過人相食的記載,這還不包括稗官野史的記載。

明朝
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災,民大饑,疫病流行,人相食。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劉瑾被磔死,凌遲三日,共剮3300余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爭以一錢買劉瑾一塊肉,生吞以泄恨。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歲,淮揚飢,人相食。」《明史·武宗紀》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遼東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遼東連年饑饉,至有父食死子者,發銀糴粟賑之。」(《中外歷史年表》)

萬曆六年(1578年)李時珍完成《本草綱目》,他蒐集藥名是為了「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髮、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車)、體垢、月水、人勢(陰莖)、人膽、結石……皆可入藥。頭髮可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級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

萬曆十五、十六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飢,「七月,黃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諸縣,有以石為糧者。」、「河南飢,民相食。」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兩畿飢。阜平縣(真定西北,鄰山西)有殺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以山東大飢,致母食死兒,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歷史年表》)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連兩年山東大饑,蔡州有人肉市。

崇禎二年(1629年),殺袁崇煥。張岱《石匱書後集》︰「(袁崇煥)遂於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荊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猶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五)

明崇禎四年(1631年),皇太極攻大凌河,祖大壽死守,史載「旋有王世龍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糧竭,商賈諸雜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馬斃殆盡。……大壽欲突圍,不得,與約許至錦州取妻室,乃誓而後降。」(《清史稿·卷234 祖大壽傳》)

崇禎六年(1633年),「河間大飢,人相食。」《明史·陳三接傳》

崇禎七年(1634年),「太原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禎九年(1636年),「山西大飢,人相食。」(《明史·庄烈帝紀》)

崇禎十年(1637年),浙江鬧饑荒,父子、夫婦、兄弟相食。

崇禎十二年(1639年)鄭鄤以「杖母、姦妹」罪被磔死。《明季北略》記載鄭鄤被凌遲三千六百刀後,為「都人士」藥用:「炮聲響後,人皆躋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歸途所見,買生肉為瘡疥藥料者,遍長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也。」

崇禎十三年(1640年),全國有123州縣發生「人相食」,98州縣蝗災。崇禎十三年「兩畿、山東、河南、山、陝旱蝗,人相食。」,「北畿、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飢。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痤胔以食。」

崇禎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飛蝗蔽天,食草根幾盡,人饑且疫」。崇禎十四年二月,時山東荒旱,寇盜益熾,徐德(南端到北端)數千里白骨縱橫,父子相食,人跡斷絕。(彭貽孫《平寇志》)

明朝末年,四川大饑,「蜀大飢,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乾涸,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斗價二十金,養麥一斗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篙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飢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清·彭遵泅《蜀碧》卷四)

明朝崇禎末年,河南和山東發生飢荒和蝗災,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於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市場,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稱之曰「菜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有這樣的記載:「婦女幼孩,反接鬻於市,謂之菜人」。

由於全球氣候的變化,崇禎時期鬧饑荒,持續之久,波及之廣,危害之重,實為歷代所僅見,明代不亡,真無道理,計六奇所謂「天降奇荒,所以資自成也!」(《明季北略》,卷5)。

李自成攻陷洛陽,殺福王朱常洵,用他的肉和鹿肉一同烹煮,賜給部下食用,名曰「福祿宴」。
參考: me and wikipedia

收錄日期: 2021-04-27 21: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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