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總統的生平,thank!!^^

2006-10-28 2:48 am
快 Thank!!!^^

回答 (3)

2006-11-03 5:41 am
✔ 最佳答案
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1775年至1783年美國獨立戰爭時大陸軍團(Continental Army)的指揮官,1789年成為美國第一任總統,在接連兩次選舉中都獲得了全體選舉團無異議支持,一直擔任總統直到1797年。

華盛頓早年在法國印第安人戰爭(French and Indian War)中曾擔任支持大英帝國一方的殖民軍軍官。之後在美國獨立戰爭中率領大陸軍團贏得美國獨立,他拒絕了一些同僚慫恿他領導軍事政權的提議,而回到了他在弗農山(Mount Vernon )的莊園回復平民生活。

在1787年他主持了制憲會議,制定了現在的美國憲法,並在1789年,他經過全體選舉團無異議的支持而成為美國第一任總統。他在兩屆的任期中設立了許多持續到今天的政策和傳統。在兩屆任期結束後,他也自願的放棄權力不再續任,因此建立了美國歷史上總統不超過兩任的傳統,維護了共和國的發展。之後他便再次回復平民生活,隱退在弗農山莊園。

由於他扮演了美國獨立戰爭和建國中最重要的角色,華盛頓通常被稱為美國國父[1]。學者們則將他和亞伯拉罕·林肯並列為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總統。




[編輯] 早年生涯
依據儒略曆,華盛頓生於1731年2月11日。而依據從華盛頓那個時代開始使用直到今天的西曆,華盛頓則出生於1732年2月22日。在他出生時,英格蘭的新年開始於3月25日(天主報喜節),也因此會有不同的生日出現。他的出生地點是威斯特摩蘭縣的一個大農場。華盛頓的家族名稱出自距離英格蘭東北不遠的泰因威爾郡(Tyne and Wear)的華盛頓村(Washington)。在1500年,華盛頓家族遷移到北安普敦郡(Northamptonshire)。華盛頓的祖先有些名望,曾有個祖先被稱為「士紳」。後來亨利八世賜給這個家族以土地,其成員擔任過各種不同的官職。但是隨着英格蘭清教徒革命,家庭財產敗落,奧古斯丁的祖父約翰·華盛頓於1657年移民至維吉尼亞。在今北安普敦郡蘇爾格雷夫的祖屋作為華盛頓紀念館保留至今。

華盛頓是他父親第二次婚姻裡最年長的孩子,他有兩個較年長的同父異母的哥哥:勞倫斯和奧古斯汀,和其他四名較年幼的兄弟姊妹:貝蒂、薩母耳、約翰·奧古斯汀和查理斯。華盛頓的父母是奧古斯汀·華盛頓(Augustine Washington, 1693年—1743年4月12日)和瑪麗·鮑爾·華盛頓(Mary Ball Washington, 1708年—1789年4月25日),都是英國後裔。華盛頓的父親在維吉尼亞州是個蓄奴的大農場主,他也曾試著發展開採鐵礦的事業。以紳士階級來說,比較起週遭的農場主,他們還不算是真正富有的。他的幼年大部分時間是在弗雷德里克斯堡(Fredericksburg)對面的拉帕諾克河畔的費里農莊度過的。華盛頓父親的資產之一便是後來被改名為弗農山的一座大莊園。

華盛頓從7歲到15歲不規則地上過學,最初在本地教堂司事那裡上學,後來在名叫威廉斯的老師那裡上學,他的一些作業本至今仍保留着,他在實用數學,包括計量、幾種測量的方法和對測量有用的三角方面十分精通。他學習幾何,還學習一點拉丁文。同時在那個時期,華盛頓還閱讀一些英國名著。

華盛頓的哥哥奧古斯汀曾擔任由英國上將所指揮的步兵團的軍官,參加了詹金斯的耳朵戰爭(War of Jenkins' Ear)。之後華盛頓父親的去世讓讓家族陷入了經濟困難,因此華盛頓無法像兩名年長的哥哥一樣前往英格蘭受教育,他也只得放棄了原本由勞倫斯所安排,成為英國皇家海軍見習軍官的機會。於是華盛頓一生都沒有前往歐洲。

華盛頓接著在成為了亞歷山大市(Alexandria, Va)的消防隊員。在1774年,由於他和一家消防器具公司的友好關係,他自費購買了一具當時非常先進的消防器材,捐贈給市鎮使用,這具器材今天仍可以在亞歷山大市的博物館看見。[2]


[編輯] 法國印第安人戰爭:1754—1763
在華盛頓22歲的時候,華盛頓無意間成為了法國印地安人戰爭(French and Indian War)的導火線之一。這場殖民地所參加的第一場戰爭起源於1753年,法國人開始在當時屬於維吉尼亞州領土的俄亥俄谷地(Ohio Country)建立許多堡壘,這是法國人的戰略之一。法國人得到當地原住民的支持,試圖阻止英國人繼續向西擴張他們在美州的殖民地,並阻擋殖民地內的英國軍隊。維吉尼亞州的總督是羅伯特·丁威迪(Robert Dinwiddie),當時擔任少校的華盛頓替他向法國指揮官遞交了最後通牒書,要求法國人離開。華盛頓將過程透露給當地的報紙,而他也因此成為傳奇人物。但法國人拒絕撤離,因此在1754年,丁威迪派遣了剛升遷中校的華盛頓率領維吉尼亞第一軍團,前往俄亥俄谷地攻擊法國人。華盛頓率領軍隊伏擊了一隊由法裔加拿大人組成的偵查隊,在短暫的戰鬥後,華盛頓的印地安人盟友Tanacharison族人殺害了法國指揮官Ensign Jumonville,接著華盛頓在那裡建立了一座名為Fort Necessity的堡壘,但在數量更多的法軍和其他印地安人部隊進攻下,這座堡壘很快便被攻陷,他也被迫投降。投降時華盛頓簽下一份承認他"刺殺"了法軍指揮官Jumonville的文書(因為這份文書用法文寫成,華盛頓根本看不懂),而這份文書導致了國際間的事變,成為法國印地安人戰爭的起因之一。這場戰爭也是七年戰爭的一部分。

華盛頓稍後被法國人假釋,在同意一年之內不返回俄亥俄谷地後被釋放。

華盛頓一直渴望加入英國軍隊,當時殖民地的居民都對此不感興趣。他在1755年終於等到機會,當時英軍發動遠征,試著重新奪回俄亥俄谷地。遠征行動在莫農加希拉河戰役(Battle of the Monongahela)中遭受災難性結果。相當不可思議的,華盛頓的外衣被四發子彈擊穿,但他仍毫髮無傷,同時他冷靜的在炮火中組織軍隊撤退。在維吉尼亞州,華盛頓成了英雄人物,雖然戰爭的重心已經轉移到別處,他繼續領導了維吉尼亞第一軍團好幾年。在1758年,他隨著John Forbes將軍展開另一次遠征,成功的將法軍驅離了Duquesne堡壘。

華盛頓最初軍事生涯的目標是希望成為正規的英軍軍官—而不僅是殖民地民兵的軍官。但他一直未獲升遷,因此他在1759年辭去了軍職,並與瑪莎·丹德瑞其·克絲提斯(Martha Dandridge Custis)結婚,她是一名已經育有兩個小孩的富有寡婦。華盛頓和她一起扶養這兩個小孩:約翰·派克·克絲提斯和瑪莎·派克·克絲提斯,稍後他還扶養了她的兩名孫子女,但華盛頓從沒有自己血親的小孩。新婚後他們搬到弗農山居住,過著紳士階級農夫和蓄奴主的生活,他並當選了維吉尼亞當地的下議院議員。
2006-10-29 4:30 pm



喬治·華盛頓
George Washington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2/2e/George-Washington.jpg


美國第1任總統

任期
1789年4月30日 – 1797年3月4日

副總統
約翰·亞當斯

出生
1732年2月22日
於維吉尼亞州威斯特摩蘭縣

逝世
1799年12月14日
於維吉尼亞州弗農山

配偶
瑪莎·丹德瑞其·克絲提斯

政黨
聯邦黨

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1775年至1783年美國獨立戰爭時大陸軍團(Continental Army)的指揮官,1789年成為美國第一任總統,在接連兩次選舉中都獲得了全體選舉團無異議支持,一直擔任總統直到1797年。
華盛頓早年在法國印第安人戰爭(French and Indian War)中曾擔任支持大英帝國一方的殖民軍軍官。之後在美國獨立戰爭中率領大陸軍團贏得美國獨立,他拒絕了一些同僚慫恿他領導軍事政權的提議,而回到了他在弗農山(Mount Vernon )的莊園回復平民生活。
在1787年他主持了制憲會議,制定了現在的美國憲法,並在1789年,他經過全體選舉團無異議的支持而成為美國第一任總統。他在兩屆的任期中設立了許多持續到今天的政策和傳統。在兩屆任期結束後,他也自願的放棄權力不再續任,因此建立了美國歷史上總統不超過兩任的傳統,維護了共和國的發展。之後他便再次回復平民生活,隱退在弗農山莊園。
由於他扮演了美國獨立戰爭和建國中最重要的角色,華盛頓通常被稱為美國國父[1]。學者們則將他和亞伯拉罕·林肯並列為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總統。


1 早年生涯
2 法國印第安人戰爭:1754—1763
3 美國革命:1774—1783
4 在維吉尼亞家園:1783—1787
5 總統任期:1789—1797

5.1 開端
5.2 政策
5.3 任內重要法案
5.4 內閣閣員
5.5 最高法院任命
5.6 任內加入聯邦的州
6 退休和去世
7 去世後
8 紀念
9 注釋
10 參考文獻
11 外部連結
2006-10-28 2:55 am
史典型華盛頓
.史述.



  美國立國的時候,華盛頓(Gen. George Washington, 1732-1799)聲威之高,無與倫比。他可以稱王,實際上也有人勸他那樣作;但他寧願選擇更高的位分:真正人民自由選舉的政府領袖,President,意思是坐在前面的人,略同於“主席”。
   這個普通的銜稱,可以用於任何組織,如公司等,卻是世界上首次用於政府行政部門的首長;美國用這名詞,是為了平民化,表示並不同於王位。在中國,“總統”的這個名詞,古已有之,也不是新創。據辭源釋“總統”是軍頭,節制數名統領。又是近衛營官之稱,清有圓明園總統,火器營總統等;也不是黃袍加身作皇帝。我曾想:如果同名同譯,各團體或家庭都有“總統”,就不是物以稀為貴,實行民主起來,也就不以為是“天無二日,民無二主”,哪還用得着賄選,作假,更不需要告上法院,也不必為投票選舉,打得頭破血流!


華盛頓(Gen. George Washington)
  華盛頓生於1732年二月二十二日(舊曆二月十一日)。他一生高尚的品格,在於他敬虔的信仰。
   從早年,到任美軍統帥,到首任總統,華盛頓一直是勤於讀經禱告。他每天清晨有一小時的靈修:四時起床,跪在房中的椅子前,打開聖經誦讀,然後禱告。晚間九時回到房中,同樣靈修讀經並禱告一小時,然後十時上床就寢。
   在任維琴尼亞民軍司令的三年期間,有二年沒有軍牧。華盛頓自己每主日講道,主持敬拜。
   1789年四月三十日,先在教堂參加二小時的敬拜,然後在紐約華爾街聯邦大廈前的陽台上,喬治.華盛頓把手放在展開的聖經上,宣誓就任美利堅合眾國首任總統。在誓詞後,他加上:“求神助我”一語,然後俯首親吻聖經。以後,這成為總統就任儀式的傳統。
   在就任講詞中,華盛頓莊嚴宣告,他神聖的使命感:“這共和政府的型態,是經過正義的考量,同樣的深沉和決定的交託美國人民的手,作為實驗,保守這自由的神聖火焰。”
   華盛頓一生的事業,就是絕不負這使命。
   學者評論華盛頓,有尊嚴,權能,並遵守憲法;他最可敬佩,最偉大的,在於恪守憲法。
   他為了國家的利益,不固執一己之見,公正客觀,而有容人之量。他知道,國務卿傑弗生(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和財政部長哈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 1755-1804)意見相左,仿佛敵對的政黨;但他遇事咨詢,聽取二人的意見。雖然,這樣會造成遷延時日,但他總是這樣作。
   華盛頓的首任及連任總統,都是經國會一致選舉的。
   他堅決不肯連任第三屆總統。於1796年九月十七日,在非拉鐵非(Philadelphia) 的美國日報(Daily American Advertiser),發表“向國人告別辭”。其中勸勉國人:“政治上的發達,宗教和道德,是不可或缺的兩大支柱。有人自稱愛國,卻圖損毀這人類福樂的支柱,他是虛假的。”
   他說:任何有知識的人,都不能忽略全能者的聖手,顯然可見的引導美國的事務。
   1799年十二月十四日晚間十時,喬治.華盛頓離開他所創所愛的國家崩逝,去見造他的主。
   威靈頓公爵(Duke of Wellington, Arthur Wellesley, 1769-1852),英國的政治家,最受崇敬的民族英雄,據說,稱讚華盛頓為“現代-可能是所有時代,最清潔,最高貴的人物。”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51: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27000051KK0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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