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十年前貧困的鄉間,信手拈來的草繩即可讓兒童們嬉戲跳躍個半天,而由橡皮筋串連成的橡皮筋繩,更是跳繩的絕佳替代品。
然而現在這種好玩有趣的遊戲已漸被電視、電玩所取代,如何恢復這固有的童玩文化當是目前重要的課題。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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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繩,在我國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今天的跳繩,大類而言,可分為「單人跳繩」與「多人跳繩」兩種,溯其歷史,單人跳繩早在南北朝時即已出現,多人跳繩則遲至明代始見記述。
所謂“兩手持繩,拂地而卻上”即今日的單人跳繩。唐代稱跳繩為“透索”,《酉陽雜俎》中記載:「婆羅遮並服狗頭猴面,男女無晝夜歌舞,八月十五月行像及透索為戲。
明清時代,跳繩稱為“跳百索”、“繩飛”。劉侗在《帝京景物略》中記載:「二童子引索略地,如白光輪,一童子跳光中,曰『跳百索』。」由此可見,百索之名實因繩索擺動後似百條繩在動之故。
明清兩朝,跳百索遊戲多在正月十五日左右舉行。
清代《樂陵縣志》載:「元宵期間,女子以跳繩為戲,名曰跳百索。」
清代出版的《有益遊戲圖說》一書中,稱跳繩為“繩飛”,大概是由於繩子來回轉動,像是在空中飛動,所以得名。
清代兒童跳百索,經常用有節奏的歌謠加以伴唱,娛樂性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