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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歐洲反猶主義的歷史根源
“反猶主義”一詞在英文中為“anti-semitism”,其動詞形式為“anti-semite”,它是由首碼“ anti”和詞根“Semite(閃米特族)”組合變化而來,從字面意思上看,應是“反閃主義”。但是由於歷史的原因,人們都習慣於用這一辭彙來指代反猶主義。有學者認為這一辭彙是在19世紀由德國記者威廉•馬爾因在《猶太教戰勝德意志社會》中首先提出來的,儘管這一辭彙出現於19世紀,對猶太人的迫害早在上古時期就已出現。我們一般認為反猶主義是一種把整個猶太人作為迫害和排擠對象的社會現象、社會思潮和社會行為,反猶主義在不同的社會時期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和內涵。在歷史上,歐洲的反猶主義最為嚴重,對歷史的影響也最大,歐洲之所以會頻頻發生反猶的惡浪是由其深刻的歷史根源和社會特點所決定的。
1、歷史的慣性作用。歐洲對猶太人的大規模迫害始於希臘羅馬時期,當時主要是為了推行希臘化政策,鎮壓猶太人的抵制和反抗。羅馬帝國的滅亡以後,一方面帝國內長期推行的反猶政策在社會中形成的反猶排猶思潮並沒有一下子消失。另一方面羅馬帝國推行的反猶措施被後羅馬時代各國所繼承。日爾曼部落打敗羅馬帝國以後,最初並沒有積極的學習希臘羅馬的優秀文化,而是去繼承和發展基督教,也包括對被稱為“異教徒”的猶太人的迫害。例如在西元438年生效的羅馬提奧爾西法典中規定的針對猶太人的附加條款,後來就成為一些人反猶的法律依據。
2、經濟上的偏見和短視。由於猶太人一直被視為魔鬼和異教徒,所以他們的就業和經營也受到了很大限制,不少人只能去從事商業和金融業,特別是高利貸行業。流散到各地猶太人憑藉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和努力,很快就聚斂起大量財富,但這又會成為當地人妒嫉和仇視的對象。基督教禁止基督徒進行放貸食息,所以猶太人的放貸一直被視為是“罪惡勾當”,實際上“這是一個為自己掘墓的怪圈,其背後則是基督教歐洲對猶太民族的宗教迫害和種族歧視。”1莎士比亞在《威尼斯商人》中所描繪的猶太高利貸商夏洛克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少歐洲人心中對猶太人的偏見。
歐洲統治者一方面迫害猶太人,另一方面又把猶太人作為“敲竹槓”的榨取對象。法國統治者在這方面的表現尤為滑稽,從西元1182年到1321年,法國曾四次驅逐猶太人,為了財稅收入又四次召回猶太人。1361年法國國王好人約翰被英國俘虜,為了籌集巨額贖金,允許猶太人返回法國,1394年又把他們驅逐了出去。以色列著名歷史學家阿巴•埃班在《猶太史》中曾寫道“他們(猶太人)在英國短暫的定居史逼真而深刻地反映了中世紀猶太人的命運:始則受鼓勵,繼而受辱,受迫害,最後則遭驅逐。”2近代歐洲資本主義興起以後,猶太人在經濟競爭中的優勢也成為非理性反猶的新藉口,一些反猶組織通過聯合抵制的辦法反對猶太人,把猶太人排除在一些行業和社團組織之外。在奧地利,一些反猶主義者在報紙上和集會上就公開打出“不從猶太人處購貨”的口號。法國反猶分子愛德華•阿道夫•德律蒙在《法國猶太人》一書中竟然提出:法國的經濟蕭條和社會貧困是猶太人的罪過。他認為猶太人在法國人口中雖然只占0.25﹪,可是他們卻掌握著法國一半以上的財富,所以要徵收猶太人“顯然用非法手段牟取的財產”。這本書在出版的當年就售出了十萬冊,在社會上起到了極大的蠱惑作用。
3、政治地位的缺乏。猶太人在客居地基本上都是以少數族裔的面目出現的,他們的經濟地位凸顯了他們這一群體的獨特性,但他們始終沒有完全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來保障自身的利益,這使得他們始終是一個脆弱的群體,再加上一些當權者別有用心的縱容和挑唆猶太人常常會無端的成為權力爭鬥犧牲品。在中世紀,一些歐洲國家統治者為了討好教會,不遺餘力的迫害猶太人。到了近代,歐洲各國的統治者為了轉移國內社會矛盾和階級鬥爭的視線,又往往拿猶太人作為“替罪羊”。19世紀末20世紀初俄國的沙皇政權就利用反對猶太人來轉移國內的不滿,在當時的反猶浪潮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20世紀三十年代,希特勒的納粹勢力同樣是利用人們對猶太人的仇視來一步一步奪取權力的。從歷史上來看,從《聖經》中在埃及為相的約瑟到在波斯國為後的以斯貼,從近代歐洲的“宮廷猶太人”到當今美國的猶太人,凡是猶太人有一定政治地位的時候,其權利就可以得到較好的維護,就可以有效的抵禦反猶主義的攻擊。
4、宗教文化上的不相容性。西元4世紀後隨著基督教被羅馬帝國宣佈為國教後,它就逐漸在歐洲取得了統治地位。但其地位一直受到來自猶太教的質疑,被基督教奉為經典的《新約》和基督耶穌一直為猶太教所否認,這種否認實際上就是對基督教合法性的一種質疑“幾千年來,上帝、托拉、以色列一直是猶太教所包含的內容,猶太人對這些東西的忠誠就成為反猶主義的一個藉口。它們使猶太人被視為局外人,更為重要的是被視為是對非猶太人神祗合法性的一種挑戰。”3這是基督教占統治地位的歐洲社會所不能容忍的。其次是宗教傳說中的猶太人對基督耶穌的迫害,以及一些人別有用心的把猶太人附會成為出賣耶穌的猶大的後裔,這些宗教傳說不論其真實與否,在基督教會不厭其煩的鼓吹下,都在一定程度加深著基督徒對猶太人的偏見,並導致了一種強烈的宗教復仇情緒。最後是在宗教價值觀上的對立。
猶太人自認為是上帝的“特選子民(the Chosen People)”,與上帝有著某種契約關係;基督教雖脫胎於猶太教,但已演變成一種普世的宗教,它認為所有的人都可以歸化為上帝的子民,基督徒負有拯救人類和世界的使命。所以,當基督教與具有優越感的猶太教迎頭相撞時,衝突就不可避免了,要麼被歸化,要麼成為“萬惡不赦”的異教徒。正因為如此,那些狂熱的十字軍戰士在東征時就提出了“幹掉一個猶太人,以拯救你的靈魂”的口號,基督教會也想盡辦法包括使用暴力手段來迫使猶太人改變信仰乃至消滅掉他們。
猶太人由於在宗教和價值觀上的獨特性,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表現出了有別於基督教世界。這種差異使他們往往被視為是“非我族類”,進而形成一種深刻的偏見。按理上說這種差異並不一定能成為現實的衝突,一般而言,任何民族文化內部都存在兩種機能:排斥性和包容性。排斥性有助於傳統文化的延續和穩定,它是一種文化出於保護自身的本能而對外來異質文化的做出的反應。包容性則有利於吸收外來文化並適應社會的發展。這兩種機能發揮作用並不是同步的和均衡的,它與這種文化自身的自信程度和開放程度及其所處的社會環境等有著密切的聯繫。由於希臘羅馬以後的歐洲世界不具有中國文化上的那種優越和自信,再加上基督教佔據社會思想主體地位後所帶來的偏執和非理性因素,所以對異質的猶太人和文化表現出了強烈的排斥而不是寬容。這樣,以兩種不同宗教信仰為主體的社會在文化生活上表現出的差異竟然成了一種現實衝突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