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不一定會准許你再次入美國境。
在你從加拿大返美時,若果美國這邊的 Immigration Officer 認為你是蓄意利用到加拿大3天,以獲取另外六個月(在美國)的逗留期 (特別是你的B2 旅遊簽證快過六個月的逗留期),他是絕對有權、而你亦有很大機會被拒絕再入美國境,而他亦可以當場取消你在香港所獲得的美國旅遊簽證。那時你基本上無可能再入美國境。(有機會被列入黑名單)
你一定要有充份理由解釋你為何只到加拿大3天,為什麼不是5天、10天等等。只要你解釋得清楚明白,而美國的 Immigration Officer又相信你所說的話,你可以再入美國境,並獲得另外六個月的逗留期。
2006-10-26 08:58:49 補充:
注意:在香港獲得美國B2旅遊簽證,不一定代表你可以進入美國境,因為是否准許入境,最後是由美國本土的 Immigration Officer 決定。請小心行事!祝你一切順利。
2006-10-26 11:56:08 補充:
事實上,你是可以這樣做的。不過,要有心理準備,Immigration Officer 隨時會質問你為何要再次返回美國。老實說,有些 Immigration Officers 實在很嚴,你最好不要讓他覺得你不知所措。秘密貼士:你必須帶備由美國回港的機票(或 itinerary),這是很有力的證明。又或告訴 Immigration Officer 你到加拿大只是探親戚,由於假期所限,所以不能逗留太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