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所有掛號郵件都會由郵差派遞上門,郵件可由收件人或其家人(代領人)代為簽收。但是,如經過兩次派遞仍未能成功送達給收件人(或代領人)簽收,收件人便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及領件通知咭前往指定的郵局領取郵件。。若於通知咭發出日起十四日內仍未前往領取,有關郵件將退回寄件人。
領取掛號( 包括記錄派遞)及保險郵件、包裹及存局待領信件的人士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這類文件通常為香港身份證,但下述任何一類文件亦可接受:
• 有效的旅行證件
•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出並附有持證人相片的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收件人親身領取這等郵件時, 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代表收件人領取掛號、記錄派遞及保險郵件;包裹、特快專遞及本地郵政速遞郵件的人士必須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的正本以及收件人身分證明文件的正本或影印本。
代表商行或機構領取保險郵件的僱員,除本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外,亦須出示下述
其中一項:
• 有效的商業登記證正本或影印本
• 由商行或機構使用其印有抬頭的信箋所簽發的授權書
• 商行印鑑
領取以掛號、記錄派遞、保險及包裹服務寄送的郵件時,代理人須在有關的收件回條背面簽署, 表明他獲授權代表收件人領取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