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世界大戰一----凡爾賽條約,,,

2006-10-26 12:28 am
條約內容:
1. 德國需對一次世界大戰負上全部責任
2. 德國的所有殖民地被全部奪去
3. 德國不可以進行軍事上的生產
4. 德國需付上所有一次世界大戰的費用

問: 解釋德國為何會因條約而不高興,憤怒

回答 (3)

2006-10-29 3:09 am
《凡爾賽條約》或《凡爾賽和約》,全稱《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 (協約國)對戰敗國 (同盟國)的和約。於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得到國際聯盟的承認後,於1920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凡爾賽條約》的主要目的是懲罰和削弱德國。中國在五四運動後,沒有簽署凡爾賽條約,但有另與德國簽訂和約。美國則因其國會表決多數反對,所以也不簽凡爾賽條約。

主要內容

《凡爾賽條約》共分15部分,440條。

疆界的決定

* 在1918年11月11日停戰時,就割讓阿爾薩斯和洛林給法國,恢復法國在普法戰爭前的疆界;

* 北什勒斯維希經過公投,回歸丹麥;

* 承認波蘭獨立,把原屬波蘭的領土歸還,包括西普魯士、波森省、部分東普魯士及部分上西里西亞;東上西里西亞予捷克斯洛伐克;

* 割讓Eupen及Malmedy給比利時;克萊佩達地區給立陶宛(1923年)

* 薩爾煤礦區由法國代管15年,然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

* 但澤由國際聯盟管理,稱為但澤自由市。

* 德國承認奧地利獨立,永遠不得與它合併

* 承認盧森堡的獨立。

* 歸還在山東的權益給中國;但後來因為二十一條的關係,竟然轉交給日本。這觸發了五四運動,拒簽凡爾賽和約。中國於1919年宣佈與德國的戰事結束,並於1921年與德國另簽和約。

* 所有海外殖民地被戰勝國分配。

軍事限制

* 萊茵河西岸的領土(萊恩蘭)由協約國軍隊佔領15年,東岸50公里以內德軍不得設防

* 限制軍備。廢除普遍義務兵役制,陸軍不得超過10萬人,海軍只能保留輕型水面艦艇,不得擁有主力艦和潛水艇,不准擁有空軍。只准擁有小戰艦。

賠款及戰爭責任

* 德國必須支付66億英鎊的戰爭賠款。

* 德國必須承認全部「戰爭責任」。

2006-10-28 19:10:23 補充:
我個人認為都幾苛刻..如果唔係希特勒都唔會發起第二次世界大戰..佢個內容我都比左你睇..不同國家都為左減弱德國的力量..而係條約作出要求..軍事限制/疆界的決定/賠款及戰爭責任以上對德國打擊都好深遠,引發日後第二次世界大戰..所以我覺得都幾苛刻..
2006-10-26 1:42 am
因為戰勝國只准許協約國參與簽署凡爾賽條約,因此協約國把條約內容變得極為苛刻。但是德國人卻被蒙在鼓裏,因為德國是戰敗國,無權出席簽署儀式。此外,德國需要支付巨額罰款,令德國的物價暴升,人民生活艱苦。
2006-10-26 1:20 am
《凡爾賽條約》將發動戰爭的責任全部推給了德國,從而對德國實行條件極為嚴厲的經濟與軍事制裁,德國失去了13%的國土和12%的人口,德國被解除武裝,德國的陸軍被控制在10萬人以下,不准擁有空軍。德國雖然在一戰中最後戰敗,但德國的元氣並未受到過多的傷害,工業體系依然保存完整,而且德國本土並未受到戰火的波及,《凡爾賽條約》過多的只考慮戰勝國的利益分配,完全沒有考慮戰敗國自身的利益,加上條約的空前苛刻性和掠奪本質,使得德國國民對強加給他們的《凡爾賽條約》有極強的牴觸和反感情緒,引發了德國普通民眾強烈的民族復仇主義情緒。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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