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21-10-2006 (星期六) 經地產賣出了物業.
問題1: 在地產簽了臨時買賣合約, 幾時要付地產佣金? (地產要我 5-11-2006 付42000佣金) 時間好似早咗啲???? 都未完成就要付款?????
問題2: 在 21/10 (星期六) 下午收了一張 訂金支票 , 23/10 (星期一)入了銀行, 但 24/10 (星期二) 銀行通知有退票. (我就立即通知地產, 她叫我入多一次就可以.)
訂金支票退票 得唔得o架, 明天先去銀行取回再入, 有冇影響臨時買賣合約條例.?
問題3: 如果在5-11-2006大訂又有問題,又收到退票點做.?
問題4: 地產會不會有問題o架?????
臨時合約的式樣: 不是一式三份, 而是影印; 但每份影印都是獨立簽名, 是否每間地產都有不同的 臨時買賣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