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你去世的親人是已領洗教友,便可按以下步驟辦理:
(一) 立刻通知亡者生前所居住的堂區主任司鐸。
(二) 攜帶由香港政府死亡註冊辦事處發給的「死亡登記證明書」,連同亡者領洗證明書,向堂區神父申請「天主教墳場安葬許可證」。
(三) 與司鐸商量安葬之日期和時間。
(四) 與可靠的殯儀館或長生店接洽,安排殮葬事宜。
(五) 攜帶「天主教墳場安葬許可證」及「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
十)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表格十一)直接與天
主教墳場主管接洽,為亡者安排墓地、安葬日期及時間。
(六) 通知堂區神父舉行殯葬禮儀的確定日期和時間。
2006-10-24 21:25:25 補充:
骨灰安葬永久租用龕位的地點,分別位於柴灣、長沙灣、西貢、長洲的天主教墳場,亡者必須為「天主教徒或已接受收錄禮之慕道者」。龕位列有編號,採用順次序編配方式,並無預訂或自選位置或骨灰寄存輪候服務,費用為HK$ 4620 元(包括:龕位、封口雲石板、碑面鑿字髹黑油、黑白瓷相、花瓶、封龕碑費用,而灰盅須另購HK$ 500 元,灰盅無鑿字服務,惟灰盅可在外間自行選購)電話查詢:2557 4213(柴灣)/2741 5283(長沙灣、西貢、長洲)參考:
http://vgoffice.catholic.org.hk/doc/grave/permanent.pdf
2006-10-24 21:41:25 補充:
遺體安葬十年墓地(期滿時只可展期一次六年),位於柴灣及長沙灣的天主教墳場,亡者必須為天主教徒或已接受收錄禮之慕道者。墓穴列有編號,是順次序編配,申請人不能預訂及選擇墓穴位置,費用為HK$17,100 元(包括十年墓穴租金、開穴、填泥及三合土平台)。亡者親屬欲建造墓碑,必須向墳場辦事處申請及取得許可証,方可動工,申請可在遺體安葬後約三個月,墓穴三合土平台完工,由亡者親屬或其委托之建碑石廠,向辦事處遞交方格內文件及按金,辦理申請手續(教區墳場並無指定之墓碑承建商)。按金HK$ 2000 元;許可証費用 HK$ 200 元。
2006-10-24 21:51:59 補充:
加葬者必須是天主教教友或慕道者,以及必須是原葬者的原配、未婚子女、未婚胞兄弟姊妹。電話查詢:2745 4220(墳場總辦事處)/2572 6078(跑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