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

2006-10-24 11:53 pm
港區政協有幾多人,政協是什麼,有咩用

回答 (4)

2006-10-24 11:59 pm
✔ 最佳答案
政協每屆任期5年,設有全國委員會(全國政協)和地方委員會(地方政協)。政協委員的產生辦法主要通過協商推薦,形成建議名單,最後由常務委員會通過公佈,和一般選舉制度有別。
全國政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和全國人大舉行時間一致。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不設地方委員會制度,但全國委員會設「特邀香港人士」委員。截至2006年2月,第十屆的全國政協實有委員2280人,設「特邀香港人士」122人[1],另有50多名香港地區人士為其他界別委員,2005年2月28日增補了8名香港地區人士[2],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人數達180多名。
122名「特邀香港人士」舉列如下:




馬介璋
王永樂
王國華
王䓪鳴
王敏賢
區永熙
文樓
方鏗
方黃吉雯
計佑銘



盧文端
田北俊
鄺廣傑
馮華健
馮慶鏘
馮國經
朱樹豪
朱蓮芬
伍淑清
莊啟程



劉漢銓
劉兆佳
劉宇新
劉廼強
劉詩昆
劉皇發
阮北耀
李揚
李大壯
李業廣



李秀恆
李君夏
李國章
李國強
李澤鉅
李祖澤
李家傑
李家祥
李群華
楊釗



楊孫西
楊海成
楊祥波
吳光正
吳家瑋
何世柱
何志平
何柱國
余燊
余國春



鄒燦基
鄒哲開
閔建蜀
汪明荃
張永珍
張華峰
張國良
張學明
張信剛
張閭蘅



張家敏
陳鳳英
陳文裘
陳玉書
陳永棋
陳麗華
陳奇偉
陳鑑林
邵善波
林學甫(歿)



林樹哲
林淑儀
羅友禮
羅祥國
羅康瑞
羅德丞
周永健
鄭家純
鄭維健
鄭耀宗



趙漢鐘
榮智健
胡漢清
胡應湘
胡定旭
胡經昌
查懋聲
鍾瑞明
施子清
施祥鵬



施展熊
洪祖杭
徐是雄
徐展堂
高敬德
郭炳湘
黃光漢
黃守正
黃英豪
黃景強



黃智超
梁天培
梁欽榮
梁振英
蔣麗蕓
曾文仲
曾鈺成
謝中民
謝志偉
藍鴻震



賴慶輝
蔡冠深
廖長城
廖正亮
譚耀宗
黎錦文
潘宗光
潘祖堯
霍英東
霍震霆



戴希立
戴德豐

2006-10-25 2:18 am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全國政協)常設機構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全國政協常委會」);常務委員會由全國委員會主席(簡稱「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


政協委員產生辦法 成為政協委員首先必須是年滿18周歲的公民,按慣例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但海外華僑,及現在有中華民國統治的地區的人民理論上也可參加。

基層政協 基層的政協有基層級別的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和全國工商聯、各人民團體協商產生,不採用選舉。

縣級以上級別的政協 由該級政協的下一級產生,但也可有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和全國工商聯、各人民團體以協商推薦的方式產生。

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毛澤東在開幕詞中宣佈:「占人類總數四分之一的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
第一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表共662人,其中團體代表235人,區域代表116人,黨派代表165人,人民解放軍代表71人,特別邀請人士75人。充分體現了會議代表的廣泛性,體現全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大團結。
大會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共同綱領》相當於臨時憲法。大會選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會議決定以北平為首都,改名北京;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決定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以五星紅旗為國旗。第一屆政協會議為新中國的成立作了準備。

歷屆全國政協主席 根據1982年12月11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書長;第三十六條規定全國委員會主席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
歷屆主席如下:
毛澤東,第一屆,第二、三、四屆名譽主席周恩來,第二、三、四屆鄧小平,第五屆鄧穎超,第六屆李先念,第七屆李瑞環,第八、九屆賈慶林,第十屆
名稱來歷 1945年1月重慶談判,國共兩黨在商議時,共產黨代表周恩來認為談判重點就是召開政治會議討論建國方案,便提出召集黨派會議的協定草案。國民黨代表王世傑不同意「黨派會議」或「政治會議」的名稱。他從高度民主與法制的角度,為充分尊重各方意願,提出在「政治會議」中加入「協商」二字,雙方均接受了這個建議。在8月的毛蔣談判中,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及其任務便正式確定下來,並寫進了《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決定「由國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請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共商國事」。1946年1月10日至31日,由共產黨(7人)、國民黨(8人)、民主同盟(9人)、青年黨(5人)和無黨派人士(9人)的代表一共38人在重慶舉行了協商政治問題的會議,再一次確認了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
港區全國政協
全國政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和全國人大舉行時間一致。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不設地方委員會制度,但全國委員會設「特邀香港人士」委員。截至2006年2月,第十屆的全國政協實有委員2280人,設「特邀香港人士」122人[1],另有50多名香港地區人士為其他界別委員,2005年2月28日增補了8名香港地區人士[2],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人數達180多名。
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官方)


根據政協章程的規定,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民主監 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拓展 和延伸,是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多種形式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概括性表述。

實際職能
基本上自第一屆全國政協產生了憲法後,政協已沒有任何作用,仍保留政協這機構,有以下幾點原因:
1. 安置退休幹部─政協一向有政治老人院之稱,省部級退休幹部一般會安置到全國政協擔任副主席一職。
2. 統戰─政協今天主要作用,正是統戰,委任政協委員時,中央會根據其統戰價值作出委任。
3. 以示民族和諧─為了製造民族和諧平等感覺,中共會委任少數民族代表作為政協副主席,以示漢族與其他55個少數民族受到公平對待。
2006-10-25 12:18 am
第十屆的全國政協實有委員2280人,設「特邀香港人士」122人,另有50多名香港地區人士為其他界別委員,2005年2月28日增補了8名香港地區人士,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人數達180多名。

中國政協的簡要歷史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成立於1949年9月21日。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今之北京)召開。這次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代表全國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會議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定都於北京,國旗爲五星紅旗、以《義勇軍進行曲》爲國歌、採用西元作爲中國紀年;選舉産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根據政協全國委員會的建議案,決定以10月1日爲國慶節。
  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協爲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協助政府推動各項社會改革,促進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同年12月,召開了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綱領已經爲憲法所代替,人民政協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任務已經完成。但是人民政協作爲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組織,將繼續存在和發揮作用。
  從1955年至1966年的十多年裏,人民政協在團結各族人民和各界愛國力量,發揮人民民主,活躍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以及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爲國家建設服務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8年,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人民政協也開始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中國的統一戰線進一步擴大,發展成爲由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組成的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人民政協也發展成爲包括以上各個方面的、由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組成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新時期以來,人民政協圍繞推進改革開放、推進現代化建設和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積極議政建言,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加強同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的聯繫,增進同各國和各國人民的相互瞭解和交流合作,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人民政協半個多世紀不平凡的發展歷程,可以歸結爲兩大主題:團結和民主。在中囯共產黨領導下實行團結和民主,是人民政協性質的集中體現,是人民政協産生和發展的歷史依據,是人民政協繼往開來的方向和使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第一屆至第十屆主席(1949年至2004年)分別是:毛澤東(第一屆;第二至第四屆名譽主席)、周恩來(第二至第四屆)、鄧小平(第五屆)、鄧穎超(第六屆)、李先念(第七屆)、李瑞環(第八、第九屆)、賈慶林(第十屆)。

中國政協的性質和地位

  中國政協的性質
  中國人民政協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囯共產黨領導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國政協在國家政治體制中的地位
  中國政治制度的基本結構是在中囯共產黨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人大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力與人民政協在選舉、投票之前進行充分協商,這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最重要的形式。人民政協與人大、政府三者的關係是,一個在決策前協商,一個在協商後決策,一個在決策後執行,三者統一在中囯共產黨的領導下,分工協作,各司其職,互爲補充,相輔相成。這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體制。中國政協在這一體制中居於重要的地位。
參考: http://www.cppcc.gov.cn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辦公廳網站
2006-10-24 11:57 pm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成立于1949年9月。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职权,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和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这次会议还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国旗、国歌和纪年。1954年,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诞生。从此,政协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代表,台湾同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从程序上讲,政协各级组织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党政有关部门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也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政协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中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1994年修订政协章程时新列入的一项主要职能。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和形式除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还可通过多种方式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

  人民政协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设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

  民政协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政协全国委员会成立至今已历经8届。历届主席是毛泽东(第一届)、周恩来(第二至第四届)、邓小平(第五届)、邓颖超(第六届)、李先念(第七届)、李瑞环(第八届)。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54: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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